兴晋大计 用人为本——贯彻省委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匡正用人风气要求的思考
郭新民
(中共长治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历览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兴晋大计,用人为本。山西要促进又好又快发展,根本在于以中央、省委的有关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依据,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匡正干部选任风气,特别是要把选贤任能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课题抓紧抓好,以观念创新促进选贤任能手段的变革,以制度创新推进选贤任能机制的完善,选拔任用一大批优秀的领导干部,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审时度势,把握干部制度改革与创新的趋势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健全,当前的干部选拔任用与传统的任用机制相比,呈现出几个明显的变化和趋势。一是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知人善任,知人是用人的前提,只有正确知人识人,辨贤愚、识善恶、察忠奸、分优劣,才能因材施用,人适其事,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效益。但要准确识人并非易事。识人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客观、准确、辩证地看待、评价人才。因此,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增强工作主动性,在与干部交往中识人,在与群众交心中识人,在民主推荐中识人,在经济建设的第一线识人,在改革创新的实践中识人。二是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随着选人用人机制的法制化和用人制度的系统化、规范化,用人的角度不同,选人的方法很多,定人的程序严谨,不是某一个人、一个会议就可以完全决定一名干部的选用,这也体现了一种权力均衡和选人用人的多元化趋势。干部队伍建设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更多地强调了根据不同地域、部门和单位的特点和需要,突出了专业对口的要求,加大了选拔技术型人才的要求。这种选人用人的标准和取向比以往更多元化。三是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在少数人中选人、由少数人选人,“暗箱”操作、封闭作业的现象,是过去“人治”主观识人辨才弊端的具体体现。当前,《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要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这些方式也为社会和群众普遍认同,广大基层群众也对“四权”有了积极的要求。四是由定性向定量转变。随着选拔干部工作的规范化,评价一名干部的德才,重“实”不重“虚”,要通过数字说话,用实绩来证明,由简单地进行“优、中、差”的评价向科学、准确、合理地评价转变。五是由平面向立体转变。一个优秀的干部涌现,不能仅仅理解为提拔一个环节,而必须着眼于发现、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多个环节,着眼于全过程的选配、立体化的管理。特别是要改变过去那种重使用轻管理、重选任轻培养、重实绩轻教育、重查处轻监督,通过动态管理、跟踪服务、过程监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从而使用好干部、保护好干部、激励好干部。六是由局部推进向整体迈进转变。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干部选拔工作有政策、有法规、有措施、有实践、有经验,特别是在全党全社会达成共识,就是要科学化、系统化、法规化,在各个地区、各个领域都必须全面推进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www.xing528.com)
创新机制,用好的作风把作风好的人选准用好
选拔任用干部具有明确的导向作用,肯定什么、鼓励什么、否定什么,可以树立一个标准,体现一种政策,折射一种作风,展示一种形象。选什么人,用什么人,表明组织上需要什么样的人,领导和群众欣赏什么样的人,干部就应该向这些人看齐。历史的教训和现实的经验反复证明,用什么人办什么事,是什么人用什么人。用好人办好事、用能人办能事、用平人办平事、用庸人办庸事、用贪人办贪事。因此,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山西实际,大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具体来说,当前必须把握好四个重点。一是要坚持围绕发展选人用人。要注重民意导向、实绩导向、作风导向、发展导向、基层导向等正确导向。新的历史时期的德才标准,要定位在有没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围绕践行这“两观”来考察考核干部的品格和政绩。没有科学的发展观,没有正确的政绩观,必然导致思想不切合实际,工作不符合规律,行为不顺应民心,不能真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于我们山西的发展来说,关键的问题是开放型、专业型、经济型干部缺乏,观念保守,创新精神不足。所以,一是必须在政治过硬、党性坚强、遵守规矩的前提下,重点着眼于那些思想解放、观念更新、敢闯敢干,特别是有经济头脑、懂市场经济,能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中有所作为的干部。对于工作实绩的考核,不能仅靠一般的口头谈话和汇报材料了解,而要对成绩进行科学的量化、细化,确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和办法,对干部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二是要特别注重“一把手”的选拔配备,选准、用好、配强“第一责任人”。实践证明,“一把手”的选配至关重要,一个地方、一个区域的发展往往体现“一把手”效应。选准一个好领班,往往能带出一个好群体,盘活一地新经济,推动一方新发展。对“一把手”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选用,必须慎之又慎、优中选优、强中配强。同时,在一些关乎全局性的岗位上,要注重选拔那些综合能力强、具备丰富基层经验的干部。三是要加大年轻干部的选任力度,着力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年轻干部有朝气、有拼劲、有潜力,年轻干部的数量,代表了一个地域的发展后劲和未来,是干部选拔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数。必须从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从省到市、县、乡都加大力度,大力选拔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同时,要特别注重干部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出发,从新时期市场经济的要求出发,着力提高政治思想、专业(业务)知识、道德修养、法律法规、工作技能、复合动力、时代理念、精神状态、创新能力、外在形象等方方面面的素质。四是大力匡正风气,畅通选任渠道,拓宽选任视野。选拔干部,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风气为先。是什么人用什么人,是什么人办什么事。匡正风气,关键在选人用人者,要靠党性、靠人格、靠修养、靠机制作保证。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中心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人梯意识,培养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道正派、坦荡无私的良好作风。
严格要求,把强化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党的“十六大”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匡正风气、选贤任能作为一场深刻的革命、一个严肃的政治课题,关键是要通过“制度合璧”形成“机制约束”,最终实现“体制完善”。最近,省委制定出台了《山西省考察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山西省推荐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和《山西省讨论决定领导干部工作规定》,继而省委组织部又制定了《山西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这“三个规定”和“一个办法”,基于对干部选任现状、特点、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抓住选拔、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管事前、管事中、管事后,管省、管市、管县,形成了严谨缜密、配套衔接、完整闭合的政策体系。只要我们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假以时日,必然会促进大批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促进山西又快又好地发展。
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切实抓好四个环节。一是要科学扩大民主。处理好扩大民主与科学评票的关系,是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一大难题。实践证明,凭少数人选人,往往视野不宽;靠个人选人,常常失之于偏。而如果简单地以票取人,又会造成民意失真。对此,必须辩证施治,既要肯定扩大民主的正确方向,又要科学分析民意。一方面,要坚持不懈地扩大民主。立足群众、面向群众、相信群众,充分体现民意。另一方面,解决现阶段存在的民意失真问题,《山西省推荐领导干部工作规定》和《山西省领导干部工作规定》是好办法。“应在民主推荐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情况,对本次民主推荐结果、以往推荐情况和平时工作表现、班子成员意见、岗位需要等进行综合分析,由党委(党组)或者(人事)部门集体研究确定。”这一明确规定,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有效的方法,这样才能全面、客观、真实、科学地识人、选人、用人。二是要倡导公开选拔。坚持和完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可以为人才竞争提供良好的平台,能有效地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构建选优汰劣机制,营造选贤任能氛围,弥补挂一漏万的缺憾,从而大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干部选任过程中,我们要大力倡导公开选拔,深入贯彻《山西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着力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变印象取人为实绩识人,变意志定人为机制选人。特别是在具体工作中要增强公开选拔过程的公开性、考试的合理性、实施的严密性、考察的科学性,科学合理地评判,还应避免“考试专家”和“高分低能”等现象。同时,要把公选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除在公开选拔中择优录用的人选外,一些素质确实较高,实绩确实突出,在考试、考核中表现确实优秀的人选,组织部门也要把他们列入后备干部名单,进行重点培养,分批分类、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他们进行学习培训,或者派驻到基层压担子锻炼。三是要严格履行程序。干部选任的《条例》、《规定》、《办法》以程序为主线,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用等各个环节,作出了科学、规范、细化的程序性规定。这些程序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逻辑严密性和内在联系性。必须强调严格程序,树立程序法则的思想,执行党的干部选任政策法规旗帜鲜明、坚决果断,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遵守程序绝不变通,做到每个环节都环环紧扣。四是要全面强化监督。防止在干部任用中滥用权力,要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将领导的权力行为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过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也强调监督,但往往滞后于事、流于形式,忽略了事前、事中两个基础环节。因此,要坚持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变单方监督为多方监督,把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全程化、经常化、制度化,从而有效地保护干部资源,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山西日报》200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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