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私欲太重是人际关系的腐蚀剂
史蒂芬·柯维指出:私欲是一生最大的绳索,许多有智慧、有才能的人,他们之所以人生暗淡、很难成功,最主要的一点就是私欲太重。
禁止自私是一种办不到的理想:我们总是在做我们内心想做的事情。从这个角度说,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但自私并不都那么可怕,可怕的是私欲太盛,利令智昏,时时处处以自己为中心,以损公肥私和损人利己为乐事,一切围着自己想问题,一切围着自己办事情,在满足其一己之私的过程中,不惜损害公益事业,不惜妨害他人利益。这样的人谁不怕?怕的时间长了,也就如同瘟疫一样,人们避之惟恐不及;怕的人多了,也就如过街老鼠一样,人人见之喊打。这样的人即便是比别人多捞取了一些利益,也不会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幸福。如果说,他们也侈谈什么成功,充其量不过是鸡鸣狗盗的成功,没有任何值得骄傲和自豪的。
“点燃别人的房子,煮熟自己的鸡蛋。”英国的这句俗语,形象地揭示了那些妨害他人利益的自私行为。
自私自利者不管是借偷盗、贪污、索贿或挪用等手段把公共或别人的财产变成自己的财产,还是以权势捞取地位和荣誉,在别人看来,无疑都是不光彩的。尽管他们有时利用通过卑劣手段捞取的财、权来给某些人送人情,买人心,使这些人不得不感谢和感激他们,但更多的人却瞧不起他们。尽管他们中还有些人用那些不义之财做本钱,开公司,搞生意,挣了大钱,成就了事业,有的还笑眯眯地有一些慈善之举,但他们仍然是昧心的一族,别看法律未审判他们,但受害的普通群众却在感情上给他们判了刑、定了罪。
这样的人,心灵是不会安宁的,所拥有的人生也是一个卑鄙的人生。
这种人在损公坑人的时候,只是在物质上、权势上和荣誉上肥了自己,暂时得到了一点实惠,而付出的却是人格和灵魂的代价。由此失去了纯洁美好的心地,从本来壮美的人生境界跌到了一堆垃圾上,将不时地嗅到发自灵魂深处的臭气。这是根本性的损失,永远不可挽回的损失。这种人即使以后觉悟到了而不再损公损人肥自己,但那心灵上沾下的污点是永远抹不去的,它将伴随其终生。
人之为人的根本性的存在并不是这团肉、这副躯体外壳的存在,而是人之为人的精神、德行、人格的存在。抽去了后者,人与普通动物也就没有多大区别了。
自私者损人肥己式的小聪明,是一种卑鄙的聪明:是那种打洞钻空了房屋,而在房屋倒塌前迅速迁居的“老鼠式的聪明”;是那种欺骗熊为它挖洞,洞一挖成便把熊赶走的“狐狸式的聪明”;是那种在即将吞食猎物时,却假装慈悲流泪的“鳄鱼式的聪明”。
诚然,在无限的时间和空间里,每个人都处在一个独一无二的点上,而每一个人又都是一个完整的世界。关心自己,发展自己,实现自我,是每个人的追求,这没有什么不合理,没有什么值得非议的。
但是,发展自己,实现自我决不能建立在损人的基础之上。没有私欲是不正常的,有私欲而无度则更是不正常的。不损人利己,不损公肥私,这是最基本最道德的私欲标准。(www.xing528.com)
正常地关心自己,发展自己,实现自己,人人都自珍自爱自重。为此,社会才能充满勃勃生机,充满欢歌笑语。
因此说,关心自己、发展自己和实现自我,不是以损害他人为前提,其最终目的和实际的人生效果应该是为人,为大众的,他们所追求的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样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模式。
曾有生物学家指出:动物的基因是自私的,它们必须自私,因为基因为争取生存,直接同它的等位基因在发生你死我活的竞争的时候,只有击败对手,牺牲等位基因才有自己生存的权利。人也是动物,人也由遗传基因发展形成,人之自私大概发源于此。
其实以此论证自私自利的合理性,也同样是荒谬的。
应该知道,人并不只是一个仅由遗传基因而发展形成的自然的动物,人更是一个具有广泛社会性的文化的动物。
如果仅以基因必须自私而心安理得地自私自利,而丢弃文化这种“全新的非生物学的”力量,就把自己更重要的部分——精神,从躯体上剥去了,剩下的只是一副髅骨。就会变得毫无人的力量,即使血肉仍附在身躯之上,与普通的动物也没有什么区别。
现代社会奉行人人相爱,大家互助,而不是人人搞鬼、互相损害。惟有这样,才能人人受益。
人人搞鬼,互相损害的社会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混乱的社会。这样的社会不可能长久存在。
一个社会混乱不堪,哪里有个人的安宁、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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