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避实就虚,处世须圆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避实击虚,以诈制诈,以奸制奸,也是以圆处世的手段之一。对于一个做事力求光明正大的人来说,这表面上看来好像有点不清不白,但是如果确实能够用这些方法来对付商场社交中遇到的奸诈之辈,定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
20世纪30年代的时候,英国商人威尔斯向香港茂隆皮箱行订购了3000只皮箱,价值为20万港元。双方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全部货物要在一个月之内交清,若逾期不能按质按量交货,那么卖方需赔偿英商损失费10万港元。
一个月内,茂隆皮箱行经理冯灿如期向英商交货。然而威尔斯却大言不惭地说,皮箱夹层使用了木板,因此这批货不是皮箱,要求茂隆重做“真正的皮箱”。显然,此时再去做“真正的皮箱”为时已晚,原来制作的皮箱不但要积压下大部分资金,还要平白无故地赔偿10万元损失费给英商。冯灿经理怒不可遏,但面对威尔斯的泼皮无赖行径却又可无奈何,多次交涉无效之后,双方只能诉诸公堂,以求一个公断。
法庭开庭审理之后,港英法院却有意偏袒威尔斯,好像冯灿经理已经“犯下”诈骗罪。这时,冯灿委托的律师罗锦文不慌不忙地站起来,冷静地面对着强词夺理、气焰嚣张的奸商和貌似公正、心怀私意的法官,随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只英国伦敦制作的大号金怀表,高声问法官:
“法官先生,请问这是什么表?”
法官神气地说:“这是大英帝国的名牌金表,可是,先生,我提醒你一下,这金表与本案毫无关系!”(www.xing528.com)
“有关系!”罗锦文高举金表,继续向法庭上的人大声说道:“这是一块金表,尊敬的法官已有定论,恐怕没有人表示异议了吧?但是,我要问一下,这块金表除了黄金之外是不是就没有其他的成分?这块金表除了表壳镀了少量黄金之外,内部机件都是金制的吗?”
法官和威尔斯这才发觉中了“埋伏”,但为时已晚,自己言之确凿的回答早已成为对方最有利、最无可辩驳的证据。在两人垂头丧气之时,罗锦文不失时机地继续说:“既然金表中的部件可以不是金子,那么,皮箱中的部件为何非要全都是皮革呢?很显然,在这个皮箱真假案中,原告威尔斯纯系无理取闹,存心敲诈而已!”
天理昭昭,众目睽睽,威尔斯理屈词穷,法庭也不得不判威尔斯诬告罪并罚款5000元港币了结此案。
如果在这个案件的审理中,罗锦文一味求理求直,只简单强调理在己方,那么双方就会相持不下,最终只能以茂隆逾期认罚。而他巧妙地避实击虚,曲迂求胜,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敌人的弱点和心计悉数暴露出来,从而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由此可见,一个人要想在纷繁复杂的社交关系中稳居主动,单靠其方——行事原则的公正是不够的。在适当的时候,以圆滑的手段来处理事情,才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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