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当代意义
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直作为一种革命的理论呈现在世人的面前,被看成是一种指导革命和反抗压迫的学说。一些学者认为,在发展的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没有任何的价值,甚至直到现在这种言论也不绝于耳,如《新发展观》的作者佩鲁认为,“可以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除了一种关心被剥削者及其集团的社会哲学所作的杰出而具有刺激性的抨击外,马克思及其继承者的思想对于发展理论和分析很少有贡献。”[22]
的确,在一些民众和理论家的视野中,马克思的理论似乎与发展没有关系,这一观点对马克思在当代的生命力的挑战无疑是致命的。在和平和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状况下,马克思理论如果不能回应现代社会发展难题,就失去了其当代存在的合法性。时代将研究马克思现代社会发展理论这一课题摆在了学者们的面前。
事实上,只有以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为基础的现代社会发展理论才能够破解现代社会发展难题,为现代社会发展寻求出路。
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实践论转向缘起于对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批判。马克思认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23]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其对发展的理解也只表现为客体的形式,将发展片面理解为物质财富的增长,而不考虑主体的需求和能动性;唯心主义只从“能动的方面”即主体的方面去理解对象,“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其对发展的理解就只表现为主体的形式,将发展片面理解为人的价值的实现,而不考虑物质财富的增长。只有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才从主体和客体两种形式来认识人类的活动。“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24]“环境的改变”——经济增长的维度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文化—价值—人的进步的维度辨证统一于“革命的实践”活动。一方面主体根据客观规律来改造客体(物质财富的增长),是合规律性的,可以称其为实践的理性维度;另一方面,被改造的客体对主体应该是有意义的(人的价值的实现),是合目的性的,可以称其为实践的价值维度。这两个维度是对立统一的。主体按照规律更好地改造客体,才可以更好地为主体的发展服务,而主体更好地发展,又可以使其更好地认识客观规律,改造客观世界。但是,如果主体改造的客体不符合主体的需求,或者没有用于主体的提高,这样的活动是没有意义的,也不能激发主体改造客观世界的主动性;而只空洞地追求人的价值的实现,不注重客体的改造,其价值的诉求就只不过是一种乌托邦式的断想。所以,两者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张力。(www.xing528.com)
正是以这一方法论为基础,马克思深入到现代社会深处,找到了造成现代社会发展难题的动因——资本的逻辑,并从理性维度和价值维度保持张力的角度对资本进行扬弃,探索到了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这一价值目标的切实可行的实现路径。
这一方法论也是解决当前中国现代社会发展问题的理论指导。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初,物质财富十分匮乏,加快经济增长和科技进步成为当时发展实践的主要任务,我们也把握住了这一发展的核心矛盾,提出了“发展是硬道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主张,带来了中国经济的腾飞。但是当经济增长达到一定程度,中国现代社会发展也出现了其他国家发展中所出现的一些共性的问题:能源紧张、生态环境恶化、两极分化、失业增加、经济结构不合理等。正是基于这一普遍性的现代社会发展难题,中国由党和政府主导主动完成了发展的范式转换,提出了新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
对现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的深层解读有赖于对马克思现代社会发展理论价值维度的研究。从而使中国社会发展的价值维度研究建立在实践论的基础之上,避开发展的乌托邦式断想,以指导我们的现代社会发展实践走上一条真正的可持续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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