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与创意有关吗?这似乎是个不需要回答的问题。影视是当今综合世界各种艺术形式、运用最先进视觉科技手段并获得最生动的表现效果的媒介形式,其本身的生产过程就是不断进行创意和实现创意的过程。一部影视作品生产的每个细节都包含了人类的创意,凝结了创作者的主观意念和设计冲动。然而,本讲论及的影视创意有其特殊的指涉,即:以影视媒介为载体,生产和传播具有特定文化价值,表达民族或个人创造力的文化产品,形成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益且产生较大文化影响的创意。[2]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影视业,究竟能以创意为自己带来多少成功效应,产生经济学意义上的创意回报呢?事实上,当代影视已经日益产业化和大产业化,“创意为王”成为这一产业的经济规律和市场共识;创意不再是传统的被动、偶然、次要因素,而是更加主动、 自觉和关键的要素和环节;能否主动出击、吸引观众的眼球,决定了影视作品的兴衰成败。
从大电影产业角度来看,从作品最初的故事创意、拍摄制作到传播流通与消费,所强调的是人的主观创造性,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娱乐消费需求,和高科技的结合,知识产权的核心作用,其“创意为王”与产业集群等典型的创意产业特点都表现得十分明显。在1998年《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中,英国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将广告、建筑、艺术和文物交易、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电视广播等13个行业确认为创意产业。[3]对于文化创意产业而言,集艺术、商业、文化等综合元素与功能于一体的影视,既是音像产业、演艺业、新媒体产业和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的资源提供源,也是各民族间文化沟通、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文化影响的重要手段,能够用创意为产品或者服务提供实用价值之外的文化附加值。围绕一种影视创意可以进行多重商业开发,最终提升产品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由此,影视创意成为文化创意产业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并被相关产业包围的核心领域。大卫·赫斯蒙达赫(David Hesmondhalgh)在《文化产业》中归纳出七种“核心文化产业”,其中就包括电影产业、影视与电脑游戏产业;英国学者霍金斯在《创意经济》中列出15种核心创意产业,电影、电视广播也名列其间。[4](www.xing528.com)
相比于业已成熟的美国、 日本的影视文化创意产业,我国影视业由于长期被视为一项文化事业,过于注重强化宣传教育功能,创作观念保守陈旧,在电影产业化的利益诱惑面前迷失了自我的艺术表达方式,导致“创意”层面先天不足;电影类型单调,文化创意缺失,技术水平滞后,配套设施受制,产业结构不合理,市场环境混乱,使得艺术质量良莠不齐,社会反响冷热参半,成为制约我国电影产业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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