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族史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民族史就是指民族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对这一历史过程的记载和阐述。从时间上讲,民族史包括了民族起源、形成、发展、演变的全部社会历史过程;只要民族存在就有其发展的历史;随着民族的消亡或某一民族的分化与消失,其历史也就终结。在人类整个发展历史过程中,民族史只是其中的一个段落,尽管这个“段落”也是相当漫长的,迄今已延续了几千年乃至史前的时代,但是它同人类社会的全部发展史是有时间界限和区别的。不能把人类历史全部归为民族史,也不能把民族的历史同民族形成以前的历史截然地割裂开来。从民族形成的规律来看,民族的起源和某一特定民族的形成,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动态过程,不能把具有起源意义的某一民族的“先民”史同这一民族形成后的历史简单地、直接地画等号。民族史包含着他们的连续性、承继性,也包含着二者的变动性和交错性。
从空间形式上讲,民族史可区分为社会民族史和民族社会史。社会民族史也就是整体民族史,是对某一时代或某一地区、某一国家范围内民族结构及其历史状况的总体记述和认识。按年代划分的,如“欧洲中世纪民族史”、“中国唐代民族史”、“清代民族史”等等;按范围划分的,如“中国民族史”、“甘肃民族史”、“东北民族史”、“云南民族史”等等。民族社会史是指专门的民族史,即某一个民族形成与发展的具体历史过程和对这一过程的记述与认识,也区分为按范围或按年代划分的同一对象而不同考察角度的专门史。如“中国蒙古族史”或“中国藏族史”是相对中国民族史而言的专门史。按年代划分,诸如“古代羌族史”、“明代蒙古史”等等。也可将二者结合的,如“先秦民族史”、“夏民族考”、“商周时代古族考”[5]等等。
总之,民族史就是民族发展的历史和对这一历史过程的记述和认识,是民族这一主体在客观世界的历史过程中形成、发展与社会变化的轨迹,也是民族发展过程这一客体在人们对全部历史认识中的反映和记述。民族史作为历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所研究的历史,是以民族为主线的历史,是民族发展的过程,即对民族的起源、变迁、社会兴衰和民族间相互关系变化的各种过程及其规律性的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族史学又是历史学和民族学相结合的一门历史学科,它所包含的内容,除了历史学的研究内容外,还应包括某些民族学的内容。总之,民族史应包括古今各民族的生产、生活、政治、文化及民族间相互关系的变迁史、发展史,包括各民族的起源史、社会史、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军事史、人口史等等,既有纵向演变过程,又有横向发展联系。通过运用历史学与民族学相结合的理论与方法,考察与揭示各民族的完整历史及其客观规律。
这里所讲的民族史,主要是指历史上和现存的我国境内少数民族的历史。大家一翻开历史课本,就会接触到这样一个观点,即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现在我国有56个民族,其实,在我国历史上曾经有过大大小小100多个民族。中华民族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过去由于受封建正统观念的影响,忽视甚至歪曲少数民族为推动中国历史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始终没有给少数民族的历史以应有的地位。封建正统观念自汉代形成后,日益发展完善,成为维护封建统治和封建制度的意识形态,表现在民族关系上,认为汉族是正统,是礼义之族、文化之区,处天下之中,“内诸夏而外夷狄”,其他民族则是“虽有君长而无礼义”的蛮族。汉族建立的中原王朝是正统,其他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则是“藩属”。认为夷夏有别,对周边民族予以歧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6]。在这种封建正统观的统治下,封建史学不可能对少数民族的历史作用和地位作出正确的描述。
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确立,使我们能够用科学的民族观去观察历史,从而越来越认识到,少数民族历史在中国历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谷苞先生有一个观点,他认为,当秦汉时期中原地区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同时,北方游牧区也出现了一个“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7]的大一统的局面,即匈奴族建立的军事奴隶制的政权。当时匈奴族的首领冒顿单于,以其“控弦之士”三十余万东击东胡,北服丁零,西逐大月氏,南并楼烦、白羊王,以漠南河套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游牧帝国。匈奴帝国的统治区域东起朝鲜边界,横跨蒙古高原,向西与氐羌相接,向南延伸到河套以南的今陕北、晋北一带。南北两个统一体的汇合才是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进一步完成。费孝通先生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书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结构在文化上呈现出以黄河流域农业文化为主体,长城以北草原文化等为主要成分的构成特点。中华文明作为人类社会古老而经久不衰的文明之一,开始形成的时候就是黄河农业文化与长城以北草原文化结合的产物,二者在长期的碰撞、交流中互相吸收、融合,尤其是农业文化吸收草原文化,壮大自己,构成了中华文明最基本的成分。汉朝改华夏族为汉族,族体进一步壮大,之后又向周边迁移,带动了中原汉文化,二者的进一步联结,又发展壮大了汉文化。历史上众多的民族把自己的智慧、文化贡献给了中华民族这个整体,中华文明是由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如果不能在中国历史的描述中充分地表达出各少数民族的历史及其作用,那中国历史就是不完整的。(www.xing528.com)
解放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民族史的研究工作,把它看作是整个民族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民族史研究在各个领域里逐步开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1950-1955年。新中国一成立,一方面需要对边疆一些少数民族进行民族识别,另一方面,需要搞清楚边疆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和历史变迁状况,以便制定和落实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于是立即开展了对民族地区的调查研究,许多民族史研究工作者深入民族地区,结合历史文献的记载,实地调查民族语言、文化、族源、迁徙等状况,这对于民族史研究的开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1956-1966年。这一期间一项主要的工作是随着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改革的迅速开展,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进行了大规模的全面调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委员会发起并组织了历史学、民族学、社会学、语言学的专家及从事民族工作的同志1000多人,分赴各个民族地区进行全面的社会历史、语言文化及风俗习惯的调查,并且形成了包括各种记录资料在内的3000多万字的资料宝库。这是党在解放后所领导的一次世界学术史上罕见的、有上千人参加的大规模科学考察活动。通过这次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基本弄清了解放前或民主改革前,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边疆的特殊地理条件造成的各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态,并且直接表现为各民族经济社会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以及社会形态的不同。比如解放前还滞留在封建初期农奴制社会的有藏、傣、部分维吾尔、纳西等族共约400万人,还处于奴隶制社会的大小凉山彝族有100多万人,大约还有60多万人阶级分化尚不明显,不同程度保留着原始公社所有制残余。从经济形态来看,北方是以原始狩猎、捕鱼和游牧为主,南方基本上是以“刀耕火种”的农业为主,他们都不同程度保留着各式家族公社或其解体阶段的特征,以及在这一基础上向前发展了的农村公社及家长奴隶制。他们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都保存着原始宗教——萨满教和原始巫术。这些调查研究的成果,不仅取得了丰富的第一手材料,直接为民族工作服务,而且为民族史研究提供了珍贵的活材料,大大丰富了民族史学、考古学、民族学、语言学等学科的内容,为民族史研究的全面进行打下了基础,提出了许多具有理论价值的新课题。在此基础上,民族史学工作者对许多重要的专题开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三)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史的研究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取得了空前的进展。这一时期,出版发表了许多论著,内容丰富,涉及面广,研究领域大大拓宽,研究队伍壮大,特别是许多少数民族专业工作者成长起来;对外学术交流大大加强,开阔了视野,增强了信心。一系列重要研究成果的取得,不仅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民族史学这一学科,而且充分显示了这一学科在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事业中的重要的社会功能。在民族史研究中,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运用民族平等的原则去认识和研究各个民族的历史以及它们的关系,这种民族史观的根本变化,在社会上产生了强大影响,成为我国各民族长期团结稳定的因素之一;民族史学的发展,使民族史知识大为丰富,提高了各族人民的文化素质;民族历史研究的深入,使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少数民族在我国历史上的伟大贡献,民族关系史研究的深入,更增强了各民族的相互理解,更自觉地维护谁也离不开谁的历史传统,促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深入研究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为维护祖国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提供历史的依据;研究历史上的民族政策,总结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为当前处理民族问题和制定民族政策提供历史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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