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职业经理制度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是人们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流行为的框架。制度决定了人们行为的途径、手段和空间,从而决定了社会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效果。职业经理制度是规定职业经理行为的规则。职业经理制度,是一个由多种制度组成的统一系统,既有激励制度,又有约束、监督制度;既有产权制度,也有市场制度,它们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一般而言,职业经理制度应该包括职业经理市场制度、诚信制度和法律制度,具体涵盖了职业市场管理、职业体系、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从业标准、职业培训、考核评价、自律机制、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制度化是经理职业化的保证。职业经理制度有三种功能:一是能激励职业经理长期为谋求企业的发展而努力。实践表明,企业的组织活力和经营效率,不取决于资产为谁所有,也不取决于资产所有者与资产经营者是否同一,而取决于是否存在使所有者(委托人)与经营者(代理人)目标偏差最小(代理成本最低)的有效的经理人制度。二是可以为社会普遍、客观地评价职业经理的能力和水平提供原则标准,增强职业经理学习、掌握系统知识和技能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促进职业经理素质的提高,吸引具有经营才能的人踊跃加入到职业经理队伍中来,不断开发职业资源,促进职业经理阶层的发展壮大。三是能有效地规范约束职业经理行为,使职业经理的才能用于生产经营,规避道德风险,使企业健康平稳地发展。
一、职业经理市场制度
职业经理市场制度是职业经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市场经济中,职业经理应由市场来认证、评价和配置。职业经理市场制度的完善程度不仅是衡量职业经理制度是否完善的重要指标,也是经理职业化水平的评判依据。
(一)职业经理的资格认证制度
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为国际社会所公认的职业经理任职资格制度。职业经理的资格认证,应该是由职业经理协会或其他的专业机构来认证,即所谓的同行评议。因为职业经理协会或其他的专业机构能清楚地了解职业经理的标准以及标准的变化趋势。越是职业经理市场发达的国家,其职业经理协会或其他的专业机构的权威性越高,所颁发给职业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接受性越普遍。但在职业经理市场发展不完善的情况下,协会或机构的权威性不高,需要政府的权威性作为补充,往往出现政府支持的机构认证。在我国部分地区(如深圳、上海、成都等城市)也开始实行国有企业经理岗位资格认证制度,便是政府支持的机构认证。
(二)职业经理评价制度
职业经理评价制度是职业经理即是市场制度的核心内容。职业经理的绩效可能来自于自身的努力,也可能是良好的经济环境使然。如何建立客观、科学的评价制度,是职业经理市场制度建设的难点。首先要建立各方支持的大容量的职业经理信息库,信息库中存放的是每个经理人的档案,无偿为公众服务。信息库的建设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好隐私问题,这是促使企业所有者和经理人之间建立信任关系的基础。其次,是要增加社会可识别性,健全评价系统。可识别性是通过对比获得的,包括与他人的横向对比和与个人以往经历的纵向对比。对于初中级职业经理,应强调纵向对比,对于高级职业经理,应强调横向对比。
(三)职业经理市场配置制度
职业经理市场配置制度主要涉及职业经理的选聘。选聘的目的在于将经理的职位交给有能力和积极性高的经理候选人,而经理候选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是基于候选人长期工作业绩建立的职业声誉。职业经理市场的供方为经理候选人,需方是作为独立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在供需双方之间还有提供企业信息、评估经理候选人能力和业绩的市场中介机构。如果把经理的报酬作为职业经理市场的价格信号,那么经理的声誉则是职业经理市场的质量信号。经理市场配置制度以它特有的机制,强有力地约束每位职业经理的行为,并激励他们奋发向上。长期动态地看,即使不考虑直接报酬对经理的激励作用和其他监督的约束作用,职业经理也会从自身长远利益考虑,努力提高个人声誉,提高个人的人力资本在职业经理市场上的价值。(www.xing528.com)
要完善职业经理的市场配置制度,就要保障要素的充分流动。具体地讲,在选拔范围上,应不受身份、职业、地域、所有制性质等的限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职业经理的跨国市场配置机制也在慢慢形成。
二、职业经理诚信制度
职业经理的诚信是职业经理的基本职业规范。建立诚信制度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职业经理要有职业道德约束意识,要讲诚信;另一方面,在整个社会形成一种氛围,要建立一种诚信记录,建立健全职业经理协会对职业经理的职业监督。
(一)职业经理的职业道德约束
职业道德操守是经理职业化的重要职业规范,它要求职业经理遵守商业信誉和商业信仰。职业经理的行为不是单纯的经济行为,而是其职业道德和商业信条的具体体现,代表了这一职业的最高的职业理想和职业境界。任何法律及管理制度都有失效的时候,当法律及管理制度失效的时候,靠什么约束职业经理的行为?主要是靠道德约束。对于职业经理来说,道德约束有两个方面:一是在受聘期间,要有对企业的忠诚精神和团队精神,不能危害和损害企业及同事的利益;二是在解聘后不能以任何方式损害原受聘企业的利益,维护自身利益应通过法律等各种正常手段进行,不应通过不正当手段。职业经理与企业解聘后,双方不能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泄露,这不仅需要法律约束,更需要道德的约束。
(二)诚信制度建设的公众氛围
一方面,作为经济人的职业经理将会最大限度地谋求自己的代理人利益,代理道德水准的高低和约束的大小,决定了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要提高社会信用度,就要提高代理人的职业道德。这种职业精神和价值观包括高度的职业责任感、认真负责、锲而不舍的工作态度和崇高的有意义的生活方式及平等信任的人际关系。另一方面,职业经理诚信制度的建设受社会信用、公众氛围的影响。要强化契约精神、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念,通过全民诚信教育,让诚实守信和履约践诺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一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信用文化。当法律、规则内化为交易者的观念时,就能减少通过规则、制度来约束交易者行为而支出的成本,以较低的社会成本为信任拓展提供基础。
三、职业经理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职业经理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参与者之一。与职业经理相关的法律制度,不仅在法律上规范职业经理行为,也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职业经理的法律约束是极为重要的约束。从当前我国现状看,完善职业经理的法律约束的主要措施有:一是要完善公司法,增加公司法中有关规范企业内部利益主体的法律条文,公司法不仅要对企业的地位及行为作出明确的法律规范,而且也要对企业内部包括职业经理在内的各种主要利益主体的地位及行为作出明确的法律规范,使公司法能够从企业稳定发展的角度对职业经理发挥应有的法律约束;二是考虑到职业经理已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群体,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应该制定职业经理法,对职业经理的地位及其责权利等做出明确的法律规范,既要保护职业经理阶层的应有利益,推动其不断壮大发展,又能对其行为做出应有的法律约束和规范;三是要从刑法和民法上增强对出资人财产的保护力度,纠正和防止职业经理对出资人的私人财产的侵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