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职业经理的概念
越来越多的人向往以经理作为自己的职业,经理工作不仅给人们带来较丰厚的物质财产收入,而且是满足个人社会地位需求和其他心理需求的重要方式。对企业来说,职业经理的道德修养、知识与能力、工作业绩等是影响企业绩效的重要因素,甚至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对整个社会来说,职业经理阶层的努力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文化繁荣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一、职业经理的定义
职业经理(professional manager)的兴起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是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必然结果。早期企业规模较小、生产要求简单,企业主具备管理企业所有资源的能力。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经营环境日趋复杂化与专业化,单一依靠企业所有者自身能力经营企业已不再具有经济可行性。依据效率效益原则,出资者逐渐退出企业的经营管理领域,变成纯粹的投资主体,享有财产所有权、盈利收益权与剩余索取权,而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具备专业技能和系统管理知识的经营者。这些经营者逐渐构成一个新生的支薪阶层,以经营管理企业为职业,独立拥有和行使对企业的全面控制与自主经营,因而财产经营权脱离了法律意义上的终极所有权的直接制约,人们将这些经营管理者称之为职业经理。
关于职业经理的定义,目前尚未有统一的说法,始终存在两方面争议。一类是“家族成员是否是职业经理”的争议。最早进行职业化管理研究的马克斯·韦伯(1905)认为,职业经理应该是非家族成员且没有企业资产所有权,其权力来自于法理型权威,即专业技术资格和理性。美国企业史学家钱德勒(1977)认为,以管理作为其终生职业并已成为负责经营大型单位企业的人就是职业经理,他称之为“管理资本主义”。虽然钱德勒发展了马克斯·韦伯的观点,但他倾向于“非家族成员”的说法。但戴尔(1986)认为,职业化管理的“非家族成员”标准过于严格,所有者家族成员的职业化也是家族企业管理职业化的重要途径。
另一类争议来自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从不同角度对职业经理的诠释。经济学家萨缪尔森(1948)说:“谁决定公司的事务?主要决定于日益重要的职业经理阶级——即加尔布雷思所说的‘技术专家体制’。过去的工业大王们,即使他们有创造性、有能力来衡量创办一家巨大企业所必须冒的风险,却往往带有一些海盗的脾气,一个公司又一个公司,最初的创建者逐渐被一个非亲属的新型经理所代替。新型经理们往往是哈佛大学商学院的毕业生,而不是由于自我奋斗而从行伍中被提升起来的。他多半已经具备了特殊的训练和经营企业的技术。新型经理擅长于搞好群众关系、擅长于待人接物。他必然是更加‘官僚化’。对于保持现状或冒风险都同样感到兴趣”。从现有的文献来看,萨缪尔森是较早提出职业经理概念的经济学家。德鲁克(1954)认为,经理人是企业中最昂贵的资源,而且也是折旧最快、最需要经常补充的一种资源。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科特(1996)则认为,职业经理是能够发起变革、设计变革和组织变革的人。
表1. 1 国外学者对职业经理概念的代表性汇总
中国虽然多年来讨论并呼吁职业经理的发展以及职业经理市场的完善,正处于转型过程中的中国家族企业虽然普遍受困于职业经理的合作问题,但机构、学者和公众媒体对职业经理的定义有不同的表述。中国职业经理人联合会(CCMC)给出的定义是:职业经理是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经营管理知识和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可受聘于组织,以经营管理工作为职业的人才。中国职业经理研究中心认为,职业经理是指在一个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企业中承担法人财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对法人财产拥有绝对经营权和管理权,由企业在职业经理市场(包括社会职业经理市场和企业内部职业经理市场)中聘任,而其自身以受薪、股权、期权等为获得报酬的主要方式的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专家。这里可以明显看出中国职业经理联合会与中国职业经理研究中心的观点的不同。一些学者和网络呼声似乎更赞同中国职业经理联合会的定义。如宋克勤(2003)认为,职业经理是伴随现代企业的诞生而出现,独立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以此为职业,以之谋生,并将所经营管理企业的成功视为自己人生成功的专职管理人。中国职业经理培训认证网的网上呼声是:所谓职业经理,是指以企业经营管理为职业,深谙经营管理之道,熟练运用企业内外各项资源,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担任一定管理职务的受薪人员。
通过以上各种职业经理定义观点的概述,我们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定义职业经理:广义地讲,职业经理就是以经理为职业的专业管理者;狭义地讲,职业经理主要是指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通过职业经理市场选择与评估的,对法人财产拥有经营管理权的专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义的定义包括了企业中以经理为职业的各层管理人员,狭义的定义则不包含基层或初级管理人员,以及家族企业和国有企业中的某些管理人员,因为他们不拥有真正的经营管理权。
二、职业经理的内涵
狭义的定义中,职业经理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三点:职业经理形成于现代公司制企业;职业经理的出现是职业经理市场选择的结果;职业经理拥有绝对的经营管理权。
(一)职业经理形成于现代公司制企业
现代公司制度是指以完善的公司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公司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法人制度、公司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现代公司制度最明显的特征是两权分离,两权分离是指资本所有权(表现为投资者拥有的投入资产权)和资本运作权(表现为管理者经营、运作投资者投入资产权)的分离。也就是说,所有者拥有的资产不是自己管理运作,而是委托他人完成管理运作任务。
职业化的经理离不开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前提,在合伙制企业、个人独资公司等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中是难以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的,同时,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也离不开职业经理,两者是相生共存的。财富与经营能力的不对称性是职业经理形成的根本原因。所谓财富与经营能力的不对称性,是指拥有财富且愿意为取得利润收入而承担风险的人并不一定具有直接经营企业的才能,而那些具有经营才能的人却缺少经营企业所需要的资本。一个人要完全承担经营风险,必须有相应的财产保证。但对于相当一部分人来说,这个要求是难以达到的。职业经理的出现,一方面,它使第一类人得以实现财产增值的目的;另一方面,它为第二类人创造了发挥经营才能的机会。
企业组织形式和治理模式的变革,使职业经理的出现成为可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西方国家的市场体系呈现出国际化、一体化的趋势,社会分工也日趋细致,各企业为赚取更多的利润通过自身不断变革来适应这种变化,从而最终形成了以“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资本治理的委托—代理机制”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样就在客观上要求懂经营、会管理的职业经理来填补企业创业者及继承人离去或能力不足所带来的企业经营者、资本代理人的空白。因而从这一角度而言,职业经理是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产物。(www.xing528.com)
(二)职业经理的出现是职业经理市场选择的结果
职业经理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是构成市场的主要因素,所谓职业经理市场是指以职业经理为交易对象而形成的人力资本细分市场,是知识经济资源配置和调控的主要方式。它的建立和运行机制以及其他方面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第一是供需双方相结合而实现的一种经济活动过程;第二是来自市场主体结构对物质利益的追求;第三是由市场主体分别根据各种利益进行独立决策。职业经理的出现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其中所涉及的私人关系有限,企业通过职业经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职业经理,相对于行政任命或家族继承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流动是职业经理人力资本实现和增值的客观要求。通过职业经理市场,企业能够引入合适的经营者,职业经理能够找到发挥自己才能的舞台。市场的竞争是激烈的、残酷的,它可以强制无能的经理人员永远退出职业经理市场,也可以使成功的经理人员在名誉和经济收入方面得到充分补偿。经理人市场的隐性激励在于刺激经营者把上一期的经营绩效当作决定下一期经营收入的一个有效变量,从而超脱短期利益偏好。只要经理人市场是充分竞争的,经理人目标与企业目标总可以达到相对均衡。
(三)职业经理拥有绝对的经营管理权
家族企业存在“家族化管理”的问题,国有企业存在“行政代市场”问题。“家族化管理”和“行政代市场”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一面,但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这两方面的问题所带来的弊端日益严重,主要表现在增加“圈内人”与“圈外人”的交易费用,决策易形成“家长”作风和“一言堂”、降低决策科学性、管理模糊化和随意化使得企业规范受到限制等。经过初级阶段的粗放型发展,面对日益国际化的市场竞争,加速制度创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成为家族企业和国有企业一项重要课题。选聘职业经理,正是家族企业和国有企业在管理模式上向现代企业制企业转变的重要组成部分。
家族企业和国有企业通过市场选择的经理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取决于家族企业和国有企业的授权。如果职业经理没有完全的或至少是部分的经营管理权,那么他只能成为企业的代言人而不是代理人,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
三、职业经理与相关概念的异同
有时职业经理个人拥有多重角色,于是常见到把职业经理(professional manager)与企业家(Entrepreneur)、企业经营者(manager)、企业所有者(owner)不加区别。但严格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与上面的其他概念是有区别的。
(一)职业经理与企业家的异同
企业家一词最早发源于法国,用来指领导军事远征的指挥者。后来进一步扩展到那些从事其他种类冒险活动的人,如替政府修造道路、桥梁、要塞以及其他建筑业的承包人。根据《牛津商务字典》的解释,企业家是开或经营某项业务,特别涉及财务风险的人,而经理人则是被雇佣来控制、指导整个业务或整个组织,或部分业务活动或组织的某一部分。可见,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焦斌龙(2003)分析了企业家与职业经理的关系,企业家与职业经理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二者都是企业的经营者,都与企业联系在一起,离开了企业,无论是企业家还是职业经理都失去了生存的基础;从历史发展看,先有企业家后有经理,二者是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产物,二者之间存在着历史延续关系。在先前的企业中,只有企业家,没有经理,在现代企业中,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出现了职业经理;从现代社会企业家成长看,经理可以成为企业家,经理是企业家的基础,从职能上看,企业家与经理有较大的重合,企业家是经理的经理,企业家的决策由经理实施,才能转化为企业的竞争力和利润。毛蕴诗(2007)提出了企业家和职业经理特征识别模型,其中包括8个识别特征,比如企业家是雇佣者,而职业经理是被雇佣者;企业家要担投资风险,职业经理则要承担退出公司的个人风险等。
职业经理在某种程度上与企业家是相似的,甚至可以说具有相同的性质与身份,站在企业所有者的角度来讲,他们要求都是企业所有者或者股东的资产代理人,都受到企业所有者的委托。但二者的使命不同,对其能力与素质的要求也不同。企业家要有从零开始、坚忍不拔的创业精神,有强烈的冒险精神,有危机感与竞争意识,但不一定有高水平的专业技能,特别是管理水平。而职业经理则要求有高水平的经营管理技能,但不一定有冒险精神。职业经理与企业家的交叉说明企业家的职业化,可以将这部分人称为职业企业家。
(二)职业经理与企业经营者的异同
企业经营者是指有效利用各类资源,独立、创造性地对企业运营做出决策并承担企业风险,其经营理念和独特个性能够被全体员工自觉接受,对企业发展具有控制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高级管理者。职业经理与企业经营者的相同点在于都拥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但拥有的程度是不同的。企业经营者代表着拥有更多的经营管理权。企业经营者一般为企业的高级管理者,而职业经理(狭义)包括中高级管理者,广义的职业经理甚至包括各级管理者。另外,企业经营者不一定是职业人。
(三)职业经理与企业所有者的异同
企业所有者就是企业的出资人,享有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和剩余索取权,而在现代股份制企业中就是股东。企业所有者的职能是提供资本,职业经理的职能是运营资本。职业经理的出现是因为企业的发展需要更多的专业化的管理人才,而企业所有者要么因为种种原因不再适合管理职位,要么是自己难以承担所有的管理职能而聘请职业经理经营自己的企业。双方可能会发生能力、利益、道德与信念等方面的冲突。职业经理与企业所有者交叉的部分,从静态的角度可以将其解释为拥有企业股份的经理,即有些企业股东(所有者)不仅通过股权获取剩余收益,还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从事某一领域的管理活动,通过自己的劳动领取薪水;从动态的角度来看,职业经理与企业所有者双方身份可能相互转化——企业所有者可能会通过转让使自己成为主要靠自己的管理能力赚钱的职业经理,职业经理也可能通过获取股票期权、MBO乃至创业等形式成为企业的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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