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迟来了近半个世纪的政策
如同涨潮在历史河床中留下的印痕,对水库移民补偿的标准,几十年中逐步提高。这也体现了对人本、对民生关注的认识提高和加深的过程。
也许在今天看来,人均增加到300~400元,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的问题,不值得一提。但它毕竟是走向公正与公平,关注水库移民这个中国农民中最弱势群体的第一步——1985年设立国家库区建设基金,从中央直属水电站上缴中央的财政中提取,每千瓦时提取4厘钱。
历史终于走进了新的世纪。坚冰正在逐步化去,春风吹拂。
——有位朋友在一次交谈中,笑我过去做新华社记者时,在报道中写过“中南海上春风荡漾”这样的句子。但是,政策的春风,还能起于别处吗?
2006年7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政策意见》。两个月后,新修订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正式实施。这两个文件,被称为水库移民权益保障“新的里程碑”,是“体现了对水库移民这一群体权益和发展权为基础的全方位维护”。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今后绝大部分水利工程移民都可按照16倍的标准进行补偿补助”。
适当扩大对移民财产的补偿补助范围: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的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由于不在工程占地范围内,按照1991年的《条例》是不予补偿的,但考虑到移民不可能将这些财产带走,新《条例》也将其纳入了补偿范围。对于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农民,还要给予适当补助。
政策条文强调准确,读起来总有些拗口。“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移民,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
总之,不管新移民还是老移民——只要你还活在世上,都可以得到每年600元的补助扶持,20年共计1郾2万元。对1 800万移民来说,大约一年需要100亿元左右——这是福音,许多贫困的老移民,已经白发苍苍,当他们拿到这笔钱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共产党、政府还惦记着他们!
但是很多很多水库移民,已经永远得不到这姗姗来迟的1郾2万元的补助了。
如果说,过去水电开发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项目,电站是国有企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改制,水电股票在境内外发行,多种成分经济也越来越多地进入了水电开发,水电等资源开发也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开发商项目的选择实质上是商业行为,追求的是资源开发投入的回报和利润。(www.xing528.com)
需要尽快建立公众积极参与的决策体制和决策执行机制。特别是对重大项目,要有独立的评估机构介入——不能既是开发商又是规划和评估方。地方政府不能一边倒地站在开发商一边,而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用科学发展观作指导,更多关注可持续发展,关注人——特别是农民的利益与权益!
安置电站库区移民,后续扶持工作,政府财政——纳税人的钱,不该花在应由水电开发商来承担的责任上。
有一个刻进脑海的记忆,也许属于前瞻,与后望无关。但我不能不写出——
2006年11月,我随大学校长学习考察团来到美国,从芝加哥、纽约,最后来到佛罗里达的迈阿密大学。
迈阿密大学的报告厅里,坐着20多位中国大学校长。这所大学地理与区域学院的一位教授说,她刚从中国回来,与“环大西洋会议”的几所大学,南卡罗来纳州、北卡罗来纳州和波士顿等好几所著名大学的11位专家,共同组团考察了中国西南的水资源开发利用问题。过去,他们研究的是环大西洋海洋、生态、水文、地理、化学等问题。而现在,他们把注意力投向了中国和东南亚,开始进行长江、红河、湄公河、怒江和珠江水域的研究。还与云南大学国际河流中心进行合作,他们对云南昆明、丽江、虎跳峡直到重庆进行了考察。回来后,已经向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提出了立项申请,准备明年还要带学生去中国西南考察江河。
走出报告厅,阳光灼人,我感到眩晕。在棕榈海滩上,椰风云影,望不到地球那一边的祖国。我伫立着,面对着海洋,胸中开始潮一般鼓涨,汗流了下来。
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河流,也应该是世界的河流,也需要宽广的视野。什么时候,我们国家的有关部门和科学机构,也能给研究密西西比河、亚马逊河、尼罗河、伏尔加河水资源问题的科研项目立项?
【注释】
[1]石方:《中国人口迁移史稿》,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0。
[2]《淅川县志》编委会:《淅川县志》,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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