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全防线,筑安全长城
2011年7月22日凌晨4时,京港澳高速公路信阳明港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由山东威海开往湖南长沙的中型双层客车发生火灾,车体全部着火,车上47名司乘人员只有6人幸存,其余41人罹难。
据事故现场负责勘察的专家组人员称,事故缘于客车上非法携带、运输易燃化工物品,并严重超载。
在客车站、火车站几乎随处可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标语。但是在执行时,各部门工作人员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偏差。首先,车站安检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查处易燃易爆等物品,确保旅客的安全。但从事故车上检测出的易燃化工物品来看,安检人员并没有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使“漏网之鱼”成为事故隐患。其次,按规定定员,把旅客安全送往目的地是司机的主要职责,而不是为了一己之利,超载乘载。如果心存侥幸,只能酿造祸端。一次又一次安全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只有将责任按规定落实到位,才能确保安全。
汶川特大地震灾害过后,在什邡市洛水中学校园内我们看到了两栋同时建造的教学楼,它们的命运却有着天壤之别,它们就像一座无声的纪念碑时刻警示着我们。一栋在地震发生那一刻瞬间化为度墟,导致505名师生伤亡,另一栋却岿然屹立。倒塌教学楼的建筑商坦言,该楼在建设过程中,曾因质量原因被勒令停工,完工验收时又被教育局鉴定为危楼。但后来教学楼之所以验收合格,是他“找人办的”。(www.xing528.com)
这座倒塌的教学楼是1986年建的,当时洛水中学要建教学楼,南元村一村民通过关系承包了一栋四层教学楼,总造价20多万元。他既没有施工资质,工程也没人监理,那是他第一次承包这样的工程。随后,他在邻村找了20多个泥水匠就开工了。大楼竣工后,被教育局鉴定为危楼,他自己找人验收,把教学楼鉴定为合格。
同期建设、地震后仍屹立的那栋教学楼是另一个建筑商所建。该建筑商把关很严,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都是经过正规渠道购进的。于是,两座同时修建的教学楼就有了迥然不同的命运。
每一次事故我们都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我们不能总是在灾难过后感叹生命的无常,我们更需要深入思考,需要时刻警醒。从安全生产的角度来看,毫无疑问,安全是最值得我们进行深层次思考的一个问题。作为企业和员工,应该知道自己肩上的责任,丝毫不可懈怠,只有把安全责任放在第一位,排查各种安全隐患,不让任何危险因素漏网,才能为人们筑起安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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