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 重 刑
【原文】
吴起曰:“鼓、鼙、金、铎(1),所以威耳;旌帜,所以威目;禁令刑罚,所以威心。耳威以声,不可不清;目威以容(2),不可不明;心威以刑,不可不严。三者不立,士可怠也。故曰:将之所麾(3),莫不心移;将之所措,莫不前死矣。”
【注释】
(1)鼓鼙金铎:古代军中用于指挥作战的工具。
(2)容:指军容。
(3)麾:通“挥”,指挥的意思。(www.xing528.com)
【译文】
吴起说:“鼓鼙金铎,是用来威震士卒耳朵的;旌旗麾帜,是用来威慑士卒眼睛的;禁令刑罚,是用来威服士卒军心的。用声音威震耳朵,所以声音不能不清楚;用军容来威慑眼睛,所以军容不能不鲜明;用刑罚威服军心,所以刑罚不能不严厉。三者如果不确立,士卒必然松懈,没有警戒之心。所以,将领指挥的部队,没有不依令而行的;将领指向的地方,没有不拼死前进的。”
【心得】
战争的严酷性让从严治军成为必需。诸葛亮在此指出用兵作战必须严明纪律、加强指挥,透过威目、威心、威耳,让士兵能够做到“将之所麾,莫不心移;将之所指,莫不前死矣”。如果治理军队,不能做到威目、威心、威耳,士兵必然会懈怠,造成军纪不严、军心涣散,进而在作战中难以统一指挥和调度。因此,要严肃军纪,训练一支有战斗力的军队,必须透过刑法,申明军令的威严,使将士在战争中能义无反顾,视死如归,勇往直前。
蜀建兴五年,诸葛亮在渭水击败魏军20万人,与司马仲达所率领的魏国援军对峙于祁山。汉中之东的街亭是蜀军运输粮食的重要地点,因此街亭的攻防成为这次战争胜败的关键。血气方刚、颇有才气的年轻将领马谡,自告奋勇要求去镇守卫街亭。诸葛亮告诉他要固守街亭要道,但马谡却不能随机应变,认为应该照兵书所说“凭高势下,势如破竹”,坚持把大军驻扎在大道边的山上,结果被魏军包围,水源并遭断绝。最后蜀兵大败,马谡和少数兵将好不容易才突出重围,狼狈逃回。建兴六年,蜀军按兵法处斩马谡。虽然旁人爱惜马谡的才能,纷纷向诸葛亮求情,但诸葛亮认为,马谡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但军法不容私情。马谡被带到刑场时,诸葛亮掩面而泣,但为了严肃军纪,不得不斩。历代兵法收揽人心的一大要诀即是“所爱者有罪必罚”、“所憎者有功必赏”,这是作为将帅的基本修养。“孔明挥泪斩马谡”一事,从小处说是为了严明军纪,从大处看则是为了蜀国的存亡,是为训练一支遵守号令、有战斗力的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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