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的前身是原咸阳地区教师进修学校,成立于1963年,校址设在三原县,后迁往周至县哑柏镇,在“文化大革命”中停办,1979开始恢复并筹建新址,后经过发展,于1983年成立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主要承担全市初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任务。
一、咸阳地区教师进修学校时期
1979年3月12日,中共咸阳地区革委会文教局党的核心小组向中共咸阳地委报送《关于成立咸阳地区教师进修学校的请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提出:据统计,咸阳地区有70%的中学教师急需培训提高,才能适应教学需要。因此,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水平。《报告》提出成立咸阳地区教师进修学校,分期分批培训在校高、初中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拟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生物等7个专科班。学习时间和规模,除外语科为一年外,其余各科均为半年一期,每期学员为600人左右。学校机构设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编制按每班以6人计,共需教职员工80人左右。校址设在咸阳市。
1979年4月26日,陕西省咸阳地区行政公署[1]印发《关于地区教师进修学校计划任务书》的批文,同意有关建校计划。一、在校学生600人,主要对象是在职的中学教师,教职员工人数按比例配备。二、开设政教、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七个专业,共十二个班,进修学习为一年。之后,陕西省咸阳地区行政公署又于1979年4月26日印发文件,对建设咸阳地区教师进修学校计划任务作出了补充批复。明确指出,教职员工(包括函授部、电视大学)人数150人,全校人数750人,同意开设体育专业。学校总投资数控制在150万元以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4 000平方米以内。
1979年5月14日,陕西省咸阳地区行政公署印发《关于地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地址的通知》,同意地区教师进修学校在咸阳市张家堡原上防洪渠以北,去周陵公路以西进行建设。之后,咸阳市革命委员会城建局于1979年5月26日印发《关于地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地址的通知》,同意地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位置在张家堡原上防洪渠以北,去周陵公路以西。用地面积控制在45亩以内。
1979年9月10日,咸阳地区教师进修学校函告有关单位,定于1979年9月10日起正式对外办公。
1979年10月,成立咸阳地区函授部,开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四科函授教育。
1979年12月5日,陕西省咸阳地区行政公署印发《关于地区进修学校“扩初设计”的批复》,同意地区教师进修学校共编制800人,其中学生600人,教职工200人(包括电视、函授教研等教学增编50人在内)。总投资控制在160万元之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4 000平方米以内。
1979年12月30日,咸阳市革命委员会城建局印发《关于新建咸阳地区教师进修学校征用土地的批复》,同意咸阳地区教师进修学校征用市战斗公社杜家堡一队土地34.83亩,代征城市道路用地5.57亩,共计40.4亩。
1981年10月7日,陕西省咸阳地区行政公署向咸阳市有关部门印发《通知》,《通知》指出,经地区行政公署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恢复咸阳地区教师进修学校,校址设在咸阳市战斗公社,拟于10月20日开学。
1981年12月15日,中共咸阳地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樊克强等同志职务的通知》,中共咸阳地委决定:樊克强同志任咸阳地区教师进修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二、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的成立及建设
1983年4月2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成立五所教育学院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指出,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西安市教育学院、宝鸡市教育学院、铜川市教育学院、渭南地区教育学院、咸阳地区教育学院,这五所教育学院分别受省人民政府和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双重领导,以地、市领导为主。学院的规模由各地、市根据当地培训任务的需要和师资、财力、物力等条件的可能研究确定。在校学生大体掌握在300名到500名,培训任务不应少于300名。所需的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均由所在地、市统筹解决。《批复》还要求,要把各教育学院逐步办成指导本地区教学、实验、资料编审、电化教育、教育科学研究等活动的教育中心。
1983年6月25日,陕西省教委印发《关于地、市教育学院统一名称的通知》,指出,为了使全省地、市教育学院名称划一,对省政府已批准的五所地、市教育学院的名称确定如下:陕西省西安教育学院、陕西省宝鸡教育学院、陕西省铜川教育学院、陕西省渭南教育学院、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
至此,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咸阳地区教育学院”正式确定为“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www.xing528.com)
1984年7月4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全国57所教育学院通过审查备案,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名列其中。
从1984年4月21日起,启用“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印章,原“陕西省咸阳地区教师进修学校”印章同时作废。
1984年9月10日,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印发《关于启用“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函授部”印章的通知》称,根据咸阳市教育局通知,经咸阳教育学院行政会议研究决定,从1984年9月10日起,启用“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函授部”印章。原“咸阳地区教育局函授部”印章同时作废。
1984年3月16日,陕西省教育厅批复陕西省咸阳市教育局,同意咸阳教育学院1984年开设三个高师专科班,语文科招收学员70名,数学科招收学员40名,地理科招收学员80名。学制均为两年。
经过建设与发展,到1985年3月,咸阳教育学院有中文、数学、地理、外语四个专业,教职工106人,其中教学人员54人,教学人员中讲师6人,中教五级以上教师13人,大学本科毕业教师52人,图书馆藏书2万余册,订阅各种期刊400多种。在校学生290名。行政机构设置有:院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治处、函授部和电大工作站;教学机构设置有中文科、数学科、地理科、外语科和公共课教研室。共占地34.8亩,总规划建筑面积为14 000平方米,已建成面积为9 440平方米,已投资218万元。
1988年4月16日,陕西省咸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教育学院机构调整和设置意见的批复》,指出,经研究,同意机构调整和设置的如下意见:1.中文、数学、地理、英语、美术等5个专业学科改为直属院部领导的教学行政机构,暂维持原科级建制。2.改政治处为人事处。3.改图书室为图书馆,科级建制,直属院部领导。4.改财务室为财务科,科级建制,直属院部领导。5.成立学生科,暂定为科级建制,直属院党委和院部双重领导。
1987年12月16日,咸阳市计划委员会印发《关于扩建咸阳教育学院设计任务的批复》,同意扩建咸阳教育学院,总投资控制在260万元以内,其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3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0.2万元),用于充实原有专业和增设美术、体育两个专业的设备购置。自筹130万元,用于运动场征地、444平方米的健身房、864平方米的风雨训练棚等配套设施建设。
1995年1月3日,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刘存念同志任职的通知》,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刘存念同志任中共咸阳教育学院委员会副书记。
1996年1月14日,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范凌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范凌波同志任中共咸阳教育学院委员会副书记(列刘存念同志之前)。
1999年3月,市委组织部印发文件,任命范凌波同志任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副院长。
三、与咸阳师范学校合并后的咸阳教育学院
1996年6月6日,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向咸阳市教委提出《关于武师[2]搬迁准备工作几点意见的报告》称,根据市教委关于武师搬迁的有关要求,结合武师和教育学院的实际情况,就房屋调整、所需经费等问题作了详细说明,报请市教委审批。
1996年6月18日,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咸阳教育学院与咸阳师范学校[3]合并后机构设置的通知》称,市政府研究并经市委同意,咸阳教育学院与咸阳师范学校合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咸阳教育学院的副地级建制、咸阳师范学校的县级建制不变。为了贯彻该通知精神,1996年11月,在上级部门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原武功师范学校的搬迁合并工作。1997年5月,省人民政府陕政办函批复,将武功师范学校更名为咸阳师范学校。
1997年12月31日,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市委同意:彭斌孝同志任中共咸阳教育学院委员会委员;孙怀明同志任中共咸阳教育学院委员会委员;郭志友同志任中共咸阳教育学院委员会委员。刘存念同志任中共咸阳师范学校委员会副书记;彭斌孝同志任中共咸阳师范学校委员会委员;郭志友同志任中共咸阳师范学校委员会委员。
到1999年论证与咸阳师范专科学校合校前,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有教职工161人,其中专任教师59人,专任教师中有副教授10人,占16.9%。设有6个二年制脱产教育专业,在校学生340人;4个函授教育专业,在册学生430人;6个高师卫电函授专业,在册学生600余人。校园总面积80亩,校舍建筑面积28 444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 825万元;馆藏图书8万册,中外文期刊3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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