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上火“发物”须知的禁忌
发物是“诱发、引发、助发”某些疾病的食物。《本草纲目》记载:“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会,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葱、诸果、诸滑滞之物。”女性要保持亮丽容颜,食用这些食物时一定要小心。
发物,是指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关注身体健康,我们应该了解哪些容易引发自己身体不适的食物,这在在饮食养生和饮食治疗中都具有重要意义。
发物这类食物,在古医籍中虽描述生动、形象、具体,但从概念上讲尚缺乏系统、完整、准确的理论阐释。一般多习称为辛热物、海鲜物、腥发物等,其致病具有发热、发疮、发毒、动火、动风、助湿、生痰、动气、积冷和发痼疾的不同的特点。
发物之所以会导致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归纳起来认为有三种可能性:
一是某些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如糖皮质类固醇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溃疡出血、癫痫发作等,引起旧病复发。
二是某些食物所含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源,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如海鱼虾蟹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脓疱疮、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
三是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酒类、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对炎性感染病灶,极易引起炎症扩散、疔毒走黄。
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各种发物,根据不同的身体状况,进行一些禁忌饮食,细心的呵护自己的身体。
动火发物。多具辛热燥烈之性,能助热动火、伤津劫液。如烟、酒、葱、姜、椒、蒜、韭、芥、羊肉、狗肉及卤制食品、煎炒、油炸之物。素体热盛,阴虚火旺,诸热所致病症不宜食用。
动风发物。多具升发、散气、火热之性,能使人阳气升散发越,内风亢逆,邪毒走窜。如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牛乳、鸡蛋、蘑菇、木耳、茄子等。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痈疔疖、中风、头晕目眩、惊风、痹证等不宜食用。
助湿发物。多具胶着粘滞、肥甘涩腻之性,能阻脾、助湿、恋邪。如大枣、面食、肥肉及甘甜滋腻诸物。湿热病、黄疸、淋证、痢疾、带下、疟疾等忌食。
积冷发物。多具寒凉润利之性,能伤阳生寒,影响脏腑运化。如冬瓜、四季豆、冬寒菜、苋菜、莴笋、柿子等。素体阳虚、阴寒内盛,泄泻、冷痛、阳虚水肿等不宜食用。
动血发物。多具活血散血、作用峻烈之性,能动血伤络,迫血外溢。如慈菇、胡椒、羊肉、狗肉、菠菜、烧酒等。各种出血性疾病,崩中漏下、痔疮、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衄、皮下出血、尿血等病症忌食。(www.xing528.com)
动气发物。多具滞涩阻气、固硬难化之性,能壅塞气机,妨碍脏腑运化功能。如黑大豆、芡实、莲米、芋头、薯类、豆类及某些瓜果。食积、诸痛、症瘕包块等实证患者不宜。
动病发物。多具较强刺激之性,能诱发痼疾,突发诸症,常受一定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如鱼、蟹、贝、蛋、蘑菇、椿菜、木耳、苋菜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
发物确有引起发病的情况,但食用发物不一定发病,关键在于食物搭配。比如生痰性发物,如牛、羊肉,配上萝卜利湿化痰,就可以不至于发病。动火动血类发物,如狗肉、黄鳝,如能配上寒凉的豆腐、茼蒿、白菜,就可制约其热性,让疾病不“爆发”出来。
那么,什么情况该禁忌发物呢?当食物易与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时就要忌口。在吃饭时,当所吃食物的作用与药物产生的作用一致时,就会减弱、抵消药物疗效,甚至产生毒副作用,从而妨碍疾病的治疗。如《本草纲目》记载:“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鲋,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姜、诸果、诸滑滞之物。”李时珍说得很有道理,如食用黄连、甘草、苍耳子、乌梅、枯梗等忌食猪肉,鳖甲忌苋菜,地黄、首乌忌葱、蒜、萝卜等。
当食物对病后调整康复不利时也要忌口。大病初愈,消化力弱,正气未复,饮食失当,可使病情反复或变生他疾。如鱼、虾、蟹、贝、椿芽、蘑菇以及某些禽畜肉、蛋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又如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中风等,病后饮食宜清淡,不可过食油腻厚味之物。
同时,某些人只对一、二种食物过敏,因此,不要对禁忌食物的范围过大。患者可将吃进食物的种类和时间与症状发生的时间记录下来。若在进食后12~24小时发病,就为致敏食物。这样忌口就有针对性,缩小了忌口的范围。日常生活中,常见一些人不管患了哪种皮肤病,也不管自己对什么食物过敏,凡是所谓的“发物”,统统忌口。结果造成营养不良,影响了身体健康。
疾病类型不同,需要忌口的食物也有差异。具体如下:
1、皮肤瘙痒病少吃韭菜。
2、肝火旺别吃公鸡肉。
3、易过敏少吃海鲜。
4、中风要禁热性鱼。
5、呼吸系统疾病忌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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