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定剑教授故去了之后,我在《财经》杂志上有一篇悼文,我讲我跟蔡定剑既是师生关系,又是战友关系。
师生关系很简单。刘星红也好、蔡定剑也好,都是我们学校七九级的第一批的学生。刘星红毕业之后留校,然后离开;而蔡定剑是先离开,最后又回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所以他们两位跟中国政法大学是有很密切的关系。蔡定剑的宪法学基金会能够设在中国政法大学,既是我们培养出了一个非常优秀的宪法学的学者,也可以说是给我们中国政法大学添上了很大的光荣。
为什么我说跟蔡定剑又是战友呢?因为我所搞的是民法,严格意义上来说是私法;而蔡定剑教授从事的是宪法,而宪法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公法。本来是两个比较离得相当远的一个领域,而我们竟然成了一个同壕的战友。
那就是我在研究私法的过程中,越来越感觉到,私权的保障很重要的是,离不开公权力;或者说,私权在中国现在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是公权力侵犯。所以提倡宪政,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保障私权的一个绝对的需要。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就走在一起了。或者说我后来的研究,也更多地考虑到了我们国家宪政的需求。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应该说是一个战友的关系。
蔡定剑教授故去了以后,可以说有一种现象,叫“蔡定剑现象”。什么是“蔡定剑现象”?我记得在上一次的追思会时候,我讲到这个问题。我说有的人,生前的名声很大,但是死去了以后呢,他的影响不如他在世的时候这么大;而有一些人,他生前并不是很显赫的,或者他的名声也不是特别显赫,但是他故去了以后所引起的社会的震动是比较大的。我说蔡定剑教授就是属于我所说的后者的这个现象,或者我就把这种现象叫做是一种“蔡定剑现象”。
蔡定剑是法学家,但是他故去了以后,不仅在法学家引起了震动,而且在其他的领域里面,甚至在社会生活里面,也引起了比较大的反响。那么在这一点来说,我觉得需要把他的这种引起社会震动的思考和他的现象,应该把它很好总结。
那么现在把他的事业,用一个奖学金、用一种教育基金的办法,把它留下来,这是非常可贵的。因为这样的做法可以一代一代地延续下去,把蔡定剑在从事事业的那种毅力、这种乐观的精神、这种把理论和实践密切结合起来的这个精神,世代传播下去,是很有好处。(www.xing528.com)
我过去曾经有一个感觉,我常觉得,教宪法的人是又容易又不容易。为什么说容易呢?你只要照宪法的条文来讲,那是很容易的,是不是?为什么说不容易呢?因为宪法是一个社会敏感的问题,或者说牵动到体制的一个关键的问题。我们要搞政治体制改革,首先应该从宪法开始。而我们的宪法如果不能够改革的话,我们的体制也就不能够得到多大的改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宪法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禁区”。
我们现在不让提“宪政”;我们不能够讲一些违反人权的重大问题;我们现在讲到“违宪审查”,还没有一个科学的体制;我们现在来讲“宪法诉讼”,还是属于“禁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说,宪法要讲起来是很困难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蔡定剑教授在宪法的问题上的尺寸把握得比较好。他既不回避宪法里面的宪政的最尖锐的问题,他又能够把宪法和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现象紧密连接起来,这个是需要很高的艺术。也就是说,既能够为现在的当权者所容纳,但是又不能不超越他所容忍的程度。
我觉得在这一点上,我们将来法治的希望就在于人才的培养。不久前,有一个大学让我写几个字,能够做鼓励之语吧。我就写了八个字:“法治天下,人才第一”。“法治天下”是我们的理想,是我们的目标;但是要真正做到“法治天下”,“人才第一”,必须要培养出来真正以法治的观念建构起来的这样的学者、学生,是吧?有了这样的一些,我们的法治才有希望。
我想蔡定剑教授的宪法学教育基金,也是为了这个目标,为了在我们国家培养出宪政的人才;而中国的希望将来就在于这些人才的多寡,和他们能不能掌握中国将来的命运。
所以,我虽然是搞私法的,虽然也有一个“江平奖学金”,但是我是真正是从心里感觉到,中国的最后的希望在于宪政,中国的希望在于宪政的人才的培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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