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责任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责任年龄是违法行为人具备责任能力的最低年龄,由法律明确规定。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完全负治安行政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独立承担行政处罚和因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于满18周岁人的体力和智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具有了一定的社会知识,是非观念和法制观念的增长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一般已能够根据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约束自己,因而他们已经基本具备了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法认定已满18周岁的人要为自己实施的一切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负完全的责任。(www.xing528.com)
(2)相对负治安行政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所谓从轻,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依照最低标准进行处罚。所谓减轻处罚,就是在法律规定的最低处罚幅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是相对负治安行政责任的年龄阶段。达到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辨别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因此,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负责任。但是,他们毕竟不同于成年人,因此,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立法上之所以作如此从宽处罚的规定,是因为处于这一年龄的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辨认、控制行为的能力,但终究还是未成年人,其生理、心理等都处于发展之中,思想、观点并不像成年人那样成熟和稳定,可塑性仍然很大。因此,从对未成年人以“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出发,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了从宽归责的明文规定。
(3)完全不负治安行政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于行为人不予处罚。一般而言,不满14周岁的人尚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责任能力。所以,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违法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概不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对于因违法行为导致的民事责任还要依法承担,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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