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七十六中,收有晋人杨方《合欢诗》五首,萁一、二首咏:虎啸谷风起,龙跃景云浮。同声好相应,同气自相求。我情与子亲,譬如影追躯。食共同根穗,饮共连理杯;衣共双丝绢,寝共无缝稠;居愿接膝坐,行愿携手趋。子静我不动,子游我不留。齐彼同心鸟,譬被比目鱼。情至断金石.胶漆未为牢。但愿长无别,合形作一躯。生为并身物,死为同棺灰。秦氏自言至,我情不可俦。磁石引长针,阳燧下炎烟。宫商声相和,心同自相亲。我情与子合,亦如影追身。寝共织成被,絮共同功绵。暑摇比翼扇,寒坐并肩毡。子笑我必哂,子蹙我无欢。来与子共迹,去与子同尘。齐彼蛩蛩兽,举动不相捐。唯愿长无别,舍形作一身。生有同室好,死成并棺民。徐氏自言至,我情不可陈。
仅从表面看,诗中极言相思主体为异性、为两性之情所吸引,欲遂良愿,诚然不错;
但若从神秘思维的视点上说,这里对“同气相感”的巫术功能也寄予厚望。颇如《乐府解题》解释的:“言妇人谓虎啸风起,龙跃云浮,磁石引针,阳燧取火,皆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我与君情,亦由形影官商之不离也。常愿食共并根穗,饮共连理杯,衣共双丝绢,寝共无缝稠;坐必接膝,行必携手,如鸟同翼,如鱼比目,利断金石,密逾胶漆也。”
然而,在期盼这种巫术功能发挥效应时,诗作又忘不了渚多“物”所起到的特殊作用。
特定的物在这里所发挥的神奇效力,简直成为不可或缺的工具。这里分明遵循着这样一种深在逻辑,似乎男女两人所用之物越是同,其物越是不可分割,两人也就越加受其感染而不可分离;个体的情感愿望实实在在地附着在诸般物品的具体事象上,染有、灌注主体个人的精气,从而成为作用于他人的一个媒介。若索性将自己身边之物,还带有自己手上的、身上特定的“气”的那物,送给自己那位心上人,特定心愿的实现,岂不更加快捷吗?这种“同气相染定律”,即原始巫术的接触律。《古诗十九首》咏:“客从远方来,遗我一端绮。相去万馀里,故人心尚尔。文彩双鸳鸯,裁为合欢被。著以长相思,缘以结不解。以胶投漆中,谁能别离此。”而葛洪《西京杂记》写赵飞燕做皇后,其妹送她鸳鸯被、鸳鸯褥,也是意蕴明显的。
情信之物往往不仅表达相思之情,还带有与巫术原型遗存有关的神秘的祝愿,表达一些具体明确的含义及其对整个爱情实现、成功结合的期待、属盼。如唐传奇《莺莺传》中的女主人公致夫书:“玉环一枚,是儿婴年所弄,寄充君子下体所佩。玉取其坚润不渝,环取其终始不绝。兼乱丝一绚、文竹茶碾子一枚。此数物不足见珍,意者欲君子如玉之真,弊志如环不解。泪痕在竹,愁绪萦丝,因物达情,永以为好耳。”又《李章武传》中李留赠交颈鸳鸯绮一端,王氏回赠白玉指环一,赠诗亦日:“捻指环相思,见环重相忆。愿君永持玩,循环无终极。”“环”,显然是以物的特定形状所体现的象征性意义,借用为情爱终始无绝的表征,而如此周到且细致的考虑,足见传统文化中对符号载体的重视。
无独有偶,在其他地区民族中类似的思维也不是没有。例如远在欧洲,苏格兰东北部人民,就相信:“妇女若是失落结婚的指轮,将不免失掉其夫君。…”所谓指轮即指环,其在中国古代早期多为玉作,又称玉环。不过,玉环,作为中国古代男女情爱的重要信物,当起于人鬼之恋。晋人戴祚《甄异传》载:
沛郡人秦树者,家在曲阿小辛村。尝自京归,未至二十里许,天暗失道。遥望火光,往投之宿。见一女子秉烛出,云:“士弱独居,不得宿客。”树日:“欲进路,碍夜不可前去,乞寄外住。”女然之。树既进,坐竟,以此女独居一室,虑其夫至,不敢安眠。女曰:“何似过谦!保无虞,不相误也。”为树设食,食物悉是陈久。树日:“承未出适,我亦未婚,欲结大义,能相顾否?”女笑日:“自顾鄙薄,岂足伉俪!”遂与寝止。向晨,树去,乃俱起执别。
女泣日:“与君一睹,后面无期。”以指环一双赠之,结置衣带,相送出门。树低头急去数十步,顾其宿处,乃是冢墓。居数日,亡其指环,结带如故。故事被刘敬叔《异苑》转述,其中的指环是主人公经历了阴界奇遇的物证,而它不久后又神秘地失去,整个故事便随之迷离恍惚。而情物的神秘性含蕴也为之定型化。
不仅如此,情物,有时还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乃至构成了志怪故事的基本情节关目。
祖冲之《述异记》载:“清河崔基,寓居青州。朱氏女姿容绝伦。崔倾怀招揽,约女为妾。后三更中,忽闻叩门外,崔披衣出迎。女雨泪呜咽……怀中抽两匹绢与崔,曰:‘近自级此绢,欲为君作挥衫,未得裁缝,今以赠离。’崔以锦八尺答之。女取锦,云:‘从此绝矣。”’后崔问其家,“女父日:‘女昨夜忽心痛夜亡。’崔日:‘君家绢帛无零失耶?’答云:‘此女旧馀两匹绢在箱中,女亡之始,妇出绢欲裁为送终衣,转盼失之。’崔因此具说事状。”多情女子在告别人世之际,忘不了意中人,把未竟的一番情意寄托在这极有纪念意义的物件上。
情物,以其对于一对生死相隔男女的重要价值,居然能被死者持以赠给活人,在此已突破一般性的男欢女爱的情意表达功能,而具有了巫术思维中“神物”的性质,成了沟通生死幽明两大世界的实物载体;同时,也正由于这情物的确凿存在,亡女的超现实的行为有了现实的表征,动人的传奇变得凿凿可信。(www.xing528.com)
《法苑珠林》卷九十二引故事写县令王志任满还乡,遇见这样一个案子:某寺有学生住,晚上一个装饰华丽的美貌少女前来,原来这是个停尸未敛的在室女,还未婚聘,学生与她交往了一个月,临别女赠铜镜和巾栉各一,文冢发现丢了物品,在学生房中找到了失物,捆打他还要认定为私盗。学生出示女留信物——两件衣服,家人“另遣人开棺检求,果无此衣。兼见女身似人幸处。既见此征,遣人解放”,竟然赐给这位“准女婿”衣马装束,“怜爱甚重”。通常在阳世难于接受的事情,被喜剧般地化解了。信物,成了重要的交往证据,起到了连接陌生男子与女方亲族的中介作用。
约为隋人所著的《八朝穷怪录》在描写人神交往(当然这种交往总是体现为凡间男子与思凡的仙女)时,情物的中介作用更是不可或缺。说是神女与书生萧总言别时,“神女手执一玉指环,谓日:‘此妾常服玩,未曾离手。今永别,宁不相遗?愿郎穿指,慎勿忘心。’总日:‘幸见顾录,感恨殊深,执此怀中,终身是宝。’天渐明,总乃拜辞,掩涕而别。携手出户,已见路分明。总下山数步,回顾宿处,究是巫山神女之祠也。他日持玉环至建邺,因话于张景山,景山惊日:‘吾常游巫峡,见神女指上有此玉环,世人相传,云是晋简文帝李后曾梦游巫峡,见神女,神女乞后玉环。觉后乃告帝,帝遣使赐神女,吾亲见在神女指上。今卿得之,是世间异人矣。”’此外,《八朝穷怪录》中的《赵文昭》(此篇原出粱人吴均《续齐谐记》),写赵文昭与隔墙女子欢会,临别时,女解金缨留别,文晤答以琉璃盏。后偶游清溪庙,忽见所与之琉璃盏正在神女之后。有了这完事后还保留在神女身旁的情物,恍惚朦胧的人仙之恋,就显得具有了足以让世人信服企慕的确凿证据。
考其文化渊源,这一模式的生成,与原始巫术思维有关。早自《山海经》就多有神物崇拜印痕,其多处记载服饰佩物之于物主的巫术功能。《西山经》载浮山有一种香草,“麻叶而方茎,赤华而黑实,臭如蘼芜.佩之可以已疠”;《中山经次》亦载泰室之有药草,“服之不眯”,类似的效验电可以由佩带某种鸟的羽毛来实现:“魔山……其中有鸟焉,状如山鸡而长尾,赤如丹火而青喙,名日鸽鹦,其名自呼,服之不眯”;“翼望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鸟,三首六尾而善笑,名日鹋躲,服之使人不魇,又可以御凶”。具有特定功能的神物,又不仅能避凶,还能趋吉,以致凭借一定形式如梦幻,让相思主体超越时间空间隔阻,与梦寐以求的对象会面。
干宝《搜神记》卷十四则称:“舌捶山,帝之女死,化为怪草,其叶郁茂,其华黄色,其实如兔丝。故服怪草者,恒媚于人焉。”王嘉《拾遗记》卷七亦载魏明帝时昆明国所贡嗽金鸟,“常吐金屑如粟,铸之可以为器。……宫人争以鸟吐之金用饰钗佩,谓之辟寒金。故宫人相嘲日:‘不暇辟寒金,那得帝王心?’于是媚惑者,乱争此宝金为身饰,及行卧皆怀挟以要宠幸也”。托名东方朔的《洞冥记》卷三载:“有梦草,似蒲色红,昼缩人地,夜则出。亦名梦怀,怀其叶则知梦之吉凶,立验也。帝思李夫人之不可得,朔乃献一枝,帝怀之,夜果梦夫人,因改日怀梦草。”《山海经·中山经》还称:“姑摇之山,帝女死焉,其名日女尸,化为茗草,其叶胥成,其华黄,其实如兔丘,服之媚于人。”神物在此所起的连接巫师和仪式之间的功能明矣。而《渚宫旧事》卷三引《襄阳耆旧传》也称:“我夏帝之季女也,名日瑶姬,未行而亡,封乎巫山之台。精魂为草,摘而为芝,媚而服焉,则与梦期。所谓巫山之女,高唐之姬。”
闻一多先生指出,“繇”,具有异性兽之间相诱之义:“要而言之,神女之以淫行诱人者谓之瑶姬,草有服之媚于人,传为瑶姬所化者谓之薯草,男女相诱之歌辞谓之谣,并今人呼妓女日蟠子,皆繇义之引申也。”可见,由带有巫术作用的情物所派生出的男女异性间的一些基本意蕴,当给予性爱文化的孳生以不可替代的野性活力。凡此种种,似都基于这样一种思路:深信贴身的服饰之物,会产生一种具体的实用性功能。当然,诸物的形式美也引人关注,色彩(赤如丹火、色红)、异相(三首六尾、昼缩夜出)的着意状写,说明着外在形式与内在功能之间似存在某些有机联系。
媚药,往往也被视作一种特殊的情物。也许是为了强调奇妙的功效,媚药往往被以博物的笔法谈到。和谈迁《枣林杂俎》中集引徐良彦《随风录》称:“贵州青浪卫,山间产相连草。苗妇于高山,长歌连日,歌淫心荡,有草飞来人怀,置衣袂间,令人相思欲死。相离草,投饮食中,令夫妇参商。又草名痴汉药,淫妇以食其夫,如醉梦,绝无妒心。”三种草有着三种不同的效验,它们各司其职相得益彰,简直就是天地造化为世间男女特意准备的。
有的,还加之以具体操作描述,如清凉道人《听雨轩笔记》卷三载:
土人用此草合他物为药以蛊女人,凡有挑之而不从者,即以药弹其头面衣领间,则女人自悦而与之狎。是亦妖淫之物云。
不光是植物,还有动物。《太平广记》卷四百四十引《岭表录异》称:“红飞鼠多出于交趾及广管陇州.皆有深毛茸茸然。唯肉翼浅黑色,多双伏红蕉花间,采捕者若获一,则其一不去。南中妇人买而带之,以为媚药。”可以说,媚药是情物的应然性、极端化发展。张华《博物志》卷三载:“右詹山草,帝女所化。其叶郁茂,其萼黄,实如豆,服者媚于人。”
《太平广记》卷四百六十二引《酉阳杂俎》称唐人也注意到:“鹤鸪交时,以足相勾,促鸣鼓翼如斗状,往往坠地。俗取其勾足为魅药。”
媚药,似并非中国土产,而与外来的观念和传闻有关。托名东方朔的《洞冥记》载:
“汉元封五年,勒毕国贡细鸟,以方尺玉笼盛数百头。大如蝇,其状如鹦鹉,声闻数里,如黄鹄之音。国人常以此鸟候时,亦名日候虫。上得之,放于宫内,旬日之间,不知所止。惜甚,求不复得。明年,此鸟复来集于帷幄之上,或入衣袖,因更名曰‘巢衣鸟’。宫人婕妤等皆悦之。但有此鸟集于衣上者,辄蒙爱幸。武帝末,稍稍自死。人尤爱其皮。服其皮者,多为男子所魅也。”(据《太平御览》卷九百二十四引文改补)媚药种类还有很多,植物也可作媚药。伊世珍《部媛记》卷下载:“杜羔妻赵氏,每岁端午时取夜合花置枕中,羔稍不乐,辄取少许人酒,令婢送饮,羔即欢然。当时妇人争效之。”王士稹《池北偶谈》卷二十三记日:“座客偶拳唐小说《霍小玉传》中有驴驹!,不知何物。按,僧赞宁《物类相感志》云:凡驴驹初生未堕地,口中有一物如肉,名媚,妇人带之能媚。…在中国古代文学诸主题里,尽管屡见诗咏的情物母题,不仅仅由相思之情引起,但相思主题的本文存在,则是其陆续而至的文学生成,特别是此风习持久传播的重要原因。情物意象的活跃,使相思主题的表现更为曲折含蓄,情感层次更加丰富,构成了中国女性情爱文学的重要民族化形式之一。情物意象在为相思主题提供表现模式与材料的同时,还密切了相思主题与咏物诗赋的联系,加大了两者间的交织互动,使古代抒情文学为之增加了不少艺术机杼、构思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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