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维空间并置
教堂、清真寺、庙宇、会堂这些宗教功能单位首先是一个宗教场所,其最直观可视的形象是一所宗教建筑或者一组宗教建筑群。宗教功能单位以这些实体宗教建筑为其空间上的基本媒介、载体,执行各项功能。尤赖斯·阿札拉认为空间的细分有“二度空间、实体三度空间和内在三度空间”(93)三个类别的差异,尽管这种划分多是美学意义上的,但在描述宗教功能单位的空间特征时仍然可以参考。其一,一般认为绘画属于二维空间的艺术表现形式,它能够“再现”表现对象的“具体背景”(94),能够描摹对象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抛开各种宗教内部历史上对圣像地位的反复争论不表,单纯看建筑内部包含既有壁画、窗画、天顶画等二维平面色彩装饰的当代宗教功能单位,这些二度空间的艺术媒介服务于宗教功能单位的信仰崇拜职能,并且其表现和赞美的对象往往是超越二维甚至无法用三维空间框限的神圣敬拜主体。(95)以东正教教堂为例,“无法想象正教教堂里点燃的蜡烛、氤氲的熏香和虔诚的圣事仪式背后缺少圣像”,而如果“仅抱欣赏艺术品的目的走近那些拜占庭圣像,那么我们会丧失理解他们深邃内涵的机会”(96)。其二,建筑形式的外在实体三度空间是宗教功能单位的另一空间载体。宗教功能单位的建筑主体一方面是实用功能与艺术审美结合的现实三维形象展示;另一方面,建筑主体的设计、建造和使用必须放置入完整的外部自然、社会环境之中和谐互动才可能发挥其恰如其分的效用。比如修道士从孤独个人面对上帝的修道方式需求出发,修道院的选址往往偏向于远离俗世繁华的幽静山林,也由此逐渐形成以安贫乐道、强调自食其力,与教会、教廷有区别的修道团体制度。(97)其三,宗教功能单位同样具备自身认识的内在三度空间,相比于实体空间,前者更偏向主观的“心理空间”(98)。宗教功能单位的二度空间、实体三度空间和内在三度空间三个维度矛盾统一在结构性整体中,是其第一组空间矛盾。
宗教功能单位的另一对空间矛盾,是其本土空间与跨种族、跨国别的信仰空间之间的角力。前者包括对宗教功能单位忠诚于其本体本地、本土民众与文化和关注地区利益的内在要求;后者包括宗教功能单位作为国际关系生活中的行为体可能面对的跨国空间认同和排除国家认同的普世宗教认同问题。换言之,一个宗教功能单位可能既热心所在社区的公益事业,也同时不忘远在另一大洲的相同信仰兄弟姐妹的生活和命运。套用赫茨克的表述就是既“代表教会机构”,也“代表世界性成员”(99)。这组空间矛盾在政治冲突条件下会有激化对抗的表现,平和时期也并不意味着两个空间的调和。比如2002年辞世的纳米比亚第一位土著罗马天主教领袖、温德和克教区的伯尼法图斯·豪希库大主教(Bonifatius Haushiku)曾经说过:“我们纳米比亚信徒接受了基督,但这个走在我们中间的基督却太频繁穿着欧洲的服饰了”,本土化“必须要进行到比音乐、鼓声和鼓掌更深的层次”。(100)(www.xing528.com)
宗教功能单位还要面对宗教空间与政治空间这组活动空间矛盾。宗教与政治的关系是宗教学研究和政治学研究都乐于涉猎的领域,不可否认,宗教始终对政治有着影响。作为宗教体系的次体系,宗教功能单位在宗教空间甚至政治空间都可以有所作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其宗教空间的行动策略会有外溢到政治空间的后果。塞尔维亚外长,曾经的极端民族主义者武克·德拉什科维奇(Vuk Draškovic)表示,让他看到南斯拉夫和平的曙光,给予他终止战争的信心的正是塞尔维亚东正教会牧首帕弗洛座下(Patrijarh Pavle)和克罗地亚库哈里红衣主教(Franjo Kuharic)手牵手一起祈祷的景象。另一方面,特别是在规范性制度缺失、暴力频仍的地区,也有非宗教界期望宗教界“不以战争性质非‘宗教战争’为由,在和平调解过程中袖手旁观”(101),主动要求宗教介入政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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