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佛学传统中的科判之学及其渊源
稍治佛典者,当知科判之学,为唐宋后佛学家所极重视。其著名之诸大经论,恒经数家或十数家之科判,分章分节分段,备极精密(原注:道安言诸经皆分三部分: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此为言科判者之始,以后日趋细密)。推原斯学何以发达,良由诸经论本身,本为科学组织的著述。我国学者,亦以科学的方法研究之,故条例愈剖而愈精。此种著述法,其影响于学界之他方面者亦不少。夫隋唐义疏之学,在经学界中有特别价值,此人所共知矣。而此种学问,实与佛典疏钞之学同时发生。吾固不敢径指此为翻译文学之产物,然最少必有彼此相互之影响,则可断言也。而此为著述进化一显著之阶段,则又可断言也。[16]
上引梁说亦见引张伯伟《佛经科判与初唐文学理论》一文。这段话说明了这样几个问题:(一)六朝佛经科判始于释道安(312—385)区判经典为序分、正宗、流通的三分;(二)科判之发达源于佛经本身“本为科学组织的著述”;(三)佛经科判之学与隋唐经学的义疏之学同时发生,存在相互影响,其隐约认为隋唐义疏受到六朝佛经科判的影响。
以上梁氏的三点结论,第一点,大略符合历史实际,然义有未尽(说详下文)。《出三藏记集》卷一五《道安法师传》云:“初,经出已久,而旧译时谬,致使深义隐没未通。每至讲说,唯叙大意,转读而已。安穷览经典,钩深敢远。其所注《般若》、《道行》、《密迹》、《安般》诸经,并寻文比句,为起尽之义,及《析疑》、《甄解》,凡二十二卷。序致渊富,妙尽玄旨。条贯既叙,文理会通,经义克明,自安始也。”[17]唐良贲(717—777)认为佛经科判之学于印度无更早的渊源,其《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疏》卷一上云:“昔有晋朝道安法师科判诸经,以为三分:序分、正宗、流通分。故至今巨唐慈恩三藏译《佛地论》,亲光菩萨《释佛地经》,科判彼经以为三分。然则东夏西天处虽悬旷,圣心潜契,妙旨冥符。”亲光为摩揭陀国那烂陀寺大乘佛教瑜伽行派论师,时当6世纪中叶,晚于道安约二百年。然灌顶记、智者说《仁王护国般若经疏》卷一云:“夫震旦讲说不同,或有分文,或不分者,只如《大论》,释《大品》不分科段。天亲《涅槃》,即有分文,道安别置序、正、流通,刘虬但随文解释。此亦人情兰菊,好乐不同,意在达玄,非存涉事。”天亲,或译世亲,为大乘瑜伽行派的理论创始者之一,年代约在400—430年,比道安稍晚。这说明,道安的科判并无印度渊源,稍后印度的佛经科判也许受到道安的影响。但道安科判三分的提出,不太可能真如良贲所说那样“妙旨冥符”。
第二点,梁氏认为佛经科判之学发达的原因在于佛经都是“科学组织的著述”,此点颇耐人寻味。难道我国古代的经典都算不得“科学组织的著述”吗?何以佛经皆能绳以序分、正说分、流通分呢?笔者认为,这可能跟佛教经典的形成机制密切相关,所谓的“科学组织”,或正体现在佛教与艺术的诸多关联性当中。
第三点,《佛经科判与初唐文学理论》一文有进一步的论证。
尽管如《佛经科判与初唐文学理论》一文所指出的那样,六朝至唐宋儒家经解之作,多见区别章段的义疏之体;初唐时期的文学理论著作中也多有以章句之学来释读文学作品的例证。笔者认为,这些做法虽然有可能是舍远求近,但充其量不过是借用了流行的佛家科判之学的名词,这些做法是否一定唯一地接受了佛经科判的影响呢?恐怕不一定。六朝经学义疏不过是在术语使用和义理阐释两方面分别接受了佛经科判术语和佛教义学的影响,其分段疏解的形式仍然应该说是远承了两汉经学和文学章句之学的传统。术语使用和义理阐释的相通,是否能够作为证据证明由道安首倡的佛经科判之学对隋唐经学义疏解经体制的确存在影响呢?恐怕也不能?义解的相通也不能证明体制的相通,同样,体制的相通不能证明义解的相通。因为,义解(疏经的内容)与体制(疏经的形式)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六朝经学义疏在体制和义解上应有不同的来源。(www.xing528.com)
一个明确的事实是,道安首创的佛经科判之学,简言之就是分别章段,以利于宣讲,这与此前两汉经学中的章句之学是相通的。隋唐佛教学者尝以经学章句之体譬况他们的经疏科判之作。吉藏《金刚般若疏》卷一云:“流通实是大章,还依小段之例,亦所不可。其间碎分章句,爰至异言语目,于经论并秽。”澄观《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序》云:“今为解释,冀遐方终古,得若面会。然繁则倦于章句,简则昧其源流。顾此才难,有惭折中,意夫后学,其辞不枝矣。”这表明在古代佛徒眼中,科判之学与经学章句的体例相同。
既然我们无法从文献上为道安科判找到异域的渊源,那么,是否可以作一大胆的设想,道安的科判是接受了两汉经学传统中的章句之学的启示呢?这一设想应该有其成立的可能。
关于道安本人的传统文化修养,典籍阙载。道安虽然反对“格义”,但其“本无”思想受到魏晋玄学贵无论的重要影响[18],可证他对本土思想文化是有深切了解的。这可从侧面说明其科判之学曾接受本土文化的影响。此外,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佛经科判自道安以后,到刘宋时期始流行开来,至梁陈表现出了与两汉章句之学末流一样的琐碎之弊。唐湛然《法华文句记》卷一上引唐东阳永安寺旷法师《法华疏》云:“自梁陈已来,解释《法华》,唯以光宅独擅其美,后诸学者,一概雷同。云师虽往,文籍仍存,吾钻仰积年,唯见文句纷繁,章段重迭,寻其文义,未详旨趣。”佛经科判与经学章句相近的发展历程,无疑从内在理路上证明了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着渊源关系。
道安科判与经学章句的渊源关系,于中古佛教文献中亦可考见。道安之前,东汉灵帝光和年间,临淮人严佛调曾撰《沙门十慧经》章句。严佛调《序》末云:“创奥博尚之贤,不足留意;未升堂室者,可以启蒙焉。”[19]这一撰著出发点与前论经学章句为问学的第一步相吻合。《十慧章句》今不传,不得知其著述之详尽体例,然由严佛调之注释《十慧》采用汉代流行的章句为名,以及其《序》所云“启蒙”之说,可以相信其体例必与经学章句相近。
大约晋成帝之世,沙门支敏度分别合抄诸译本《首楞严经》、《维摩诘经》,于二本分别作了“分部章句”和“分章断句”的工作[20]。这是载籍所记外国僧人以经学章句体例整理佛学经典的著作,时间稍前于道安[21]。
严佛调和支敏度的上述工作理应对道安佛经科判有所启发。道安《十法句义经序》云:“昔严调撰《十慧章句》。”[22]由此可知,道安亲见严佛调之书,他的科判三分之说至少接受了严佛调的直接影响。换言之,道安不过是将之前佛学章句著作的实践整合为“三分”的固定程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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