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市场研究(CTR)监测数据,2010年上半年我国电视广告同比增长15%;再据国家统计部门数据,2010年我国GDP同比增长11.1%;电视广告取得了明显快于经济增长的成绩。同时,受2010年伊始实施的61号令影响,电视广告时间资源被严格限制在每小时20%以内,比之前各级频道平均的播出水平缩减近30%;考虑到广告时间压缩因素,2010年上半年的电视广告相对增长比例甚至可以高达45%。
在时间资源减少的前提下,电视广告的超快增长主要源于广告收视率提升和广告提价两方面因素。据CSM收视数据分析,广告收视率由61号令之前约当于节目收视率60%的水平提升到61号令之后约当于节目收视率80%的水平,这解释掉了45%中20%的增长部分;另外的25%基本归于广告提价原因。
溢价是电视内部竞争与分化的必然结果,电视总体上相对于新媒体并没有溢价优势;所以要么融入新媒体,要么被市场所摒弃,这是电视发展道路上迟早要做的选择。
过去几年的情况表明,电视广告价格增速越来越同步于GDP增长;61号令能够导致电视广告价格两倍于GDP增速的增长,显示出电视广告仍然处于卖方市场,呈现供不应求的特征。这个结论理应让备受新媒体广告市场分流困扰的电视人感到宽慰。再从不同广告载体性价比分析的角度,我们也大致能得出同样的结论。(www.xing528.com)
据CSM2009年基础调查数据,在受众使用各种媒介的时间分配中,电视占64%,其次是互联网22%,报纸、广播和杂志分别占7%、5%和2%;国家工商部门统计的2009年各媒体广告市场份额比例则是电视48%,报纸33%,互联网10%,广播6%,杂志3%。两相比较,广播和杂志在两个市场中的结构基本均衡,电视和互联网广告市场份额偏低,报纸广告市场份额偏高。从市场动态均衡的发展趋势分析,电视和互联网是性价比更高的广告载体,广告定价不断提高是市场的必然选择。报纸广告份额偏高的一个原因是广告定价依赖于发行量而不是阅读率,发行量相当于电视收视率调查中的到达率,这种定价依据相对夸大了报纸媒体的广告绩效;近几年报纸广告呈现负增长也是向市场回归的一种表现。
当然媒体广告定价不只取决于受众使用该种媒介的程度,还取决于受众构成及媒体特性的差异。在后两者的比较优势中,电视显然逊于互联网,因而互联网被广告界赋予了更高的增长空间想象而电视则不然。在电视与互联网的广告市场竞争中,电视更多面对的是广告被互联网类新媒体的不断分流压力。
当时间压缩带来的涨价效应不复存在,而新媒体广告分流又不断加剧的现实情态下,电视广告的增量在哪里?半年已过,时下不少电视台已在谋划2011年的广告招商,相信这个问题正在成为电视广告人心中愈隐愈显的惑甚至是痛。或者说面向未来,电视广告除了为涨价制造理由之外,其他能做的已不太多。事实上涨价的理由也不太多,基本的理由是GDP增长,电视广告定价可以同步增长;实现价格超涨的理由则有二,之前也多次讨论过,即资源溢价和品牌溢价。溢价是电视内部竞争与分化的必然结果,电视总体上相对于新媒体并没有溢价优势;所以要么融入新媒体,要么被市场所摒弃,这是电视发展道路上迟早要做的选择。
(2010年8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