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者、受传者和传播媒介是受众研究的三个重要构件,收视率调查是受众研究的一种,因此也离不开对这三大重要构件的分析。从传播者的角度,我们可以分析电视台的规模与结构,即有多少家电视台,都是什么级别的,是中央级的,还是省级的、市级的;是无线覆盖的,还是有线覆盖的;是全国覆盖的,还是地方覆盖的;如此等等。从受传者的角度,我们可以分析受众的规模与结构,即分析从总人口到电视人口,再到电视观众人口以及分目标电视观众人口的规模与结构。从传播媒介的角度,我们则可以分析由电视机到电视频道再到电视节目/时段投放的规模与结构。这些分析纵向看都自成体系,横向看则又错综交杂。
传统意义上讲,电视机前聚集的观众越多,表明电视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越大,反之电视机前聚集的观众越少,表明电视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越小。
收视率调查是受众研究的一种,因此收视率分析隶属于受众分析体系,是受众分析体系中内生的一个框架,其核心表述是电视观众人口在电视人口中所占的百分比,由此再派生出分观众构成、分电视台级别、分有线无线、分覆盖区域、分电视频道、分节目、分时段等等的收视率指标。在这个收视率指标细分的体系内,除受众属性外,有关传播者和传播媒介的一些属性特征也都得到了表达,成为收视率分析的重要的背景/结构变量。
收视率与其他背景变量之间的这种关系可以进一步地作结构性表述,比如:收视率=电视观众人口/电视人口=(电视观众人口/电视机台数)×(电视机台数/电视人口)。等式右边的第二个因子是人均电视机台数,是表征电视渗透率的指标,它是一个相对稳定的量,主要从属于三个重要构件中的传播媒介体系。第一个因子表述的则是平均一台电视机前所聚集的电视观众人数,主要从属于三个重要构件中的受传者体系,它体现的是电视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对人们所施加的影响力大小。传统意义上讲,电视机前聚集的观众越多,表明电视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越大,反之电视机前聚集的观众越少,表明电视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越小,因而其与收视率所表达的角度及含义并不相同。这里我们不妨将之称为“电视影响力”,作为一个收视率分析体系中新界定的指标。如此收视率即是电视影响力与人均电视机台数的乘积。在人均电视机台数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收视率高即表明电视影响力大,反之收视率低即表明电视影响力小。(www.xing528.com)
近年来伴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人均拥有电视机台数呈增加趋势;而伴随家庭规模小型化趋势及互联网等新媒体对电视观众的分流,平均一台电视机前聚集的观众人数则呈现减少趋势。换句话说,目前决定收视率的两个指标中,上文所述的前一个指标和后一个指标呈相反变化的趋势,而后一个指标即所谓电视影响力指标负向变化的程度更为突出,这使得观众对电视的总体收视水平呈现小幅度减缓的趋势。
如果进行断面比较,以湖北省和武汉两个市场为例。CSM电视收视率基础研究的数据表明,武汉和湖北省电视人口人均电视机台数显示为武汉高于湖北。而通过计算收视率和电视影响力的相对数据关系,无论一个收视日还是一个月内平均每个收视日的电视影响力,都显示出湖北省高于武汉市的特点。一个收视日内,从湖北省的范围看,一台电视机可聚集的观众人数最高达2.1人;而从武汉市的范围看,一台电视机可聚集的观众人数最高不足1.6人。一个月内平均每个收视日的电视影响力,从湖北省的范围看最高可达约0.39,而从武汉市的范围看最高不足0.36。依据电视影响力的概念,我们得出的结论是,电视在湖北省(尤其是农村地区)范围内的城乡居民生活中所占据的地位明显高于在武汉市民生活中所占据的地位,电视给予了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在生活方式变化方面更多的影响。
(200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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