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讼卦第六·智者不讼
【原文】
讼 天水讼 乾上坎下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有小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而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自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卦象意解】
“”是《易经》六十四卦第六卦讼卦的卦象、卦画和符号,而“讼”是这一卦的名称。讼卦上卦即外卦为乾天卦☰,下卦即内卦为坎水卦☵,所以讼卦也称天水讼卦。
古人认为,天动而地不动。“地得一以宁”(《道德经》),而天在地的上方从东向西、从左向右运行。同时由于中国总体上西高东低,海在东边,人居海右,古人看到的几乎所有大江大河都是百川归海、自西向东而流。讼卦上面为乾为天为刚、下面为坎为水为险,引申到人类社会,天为君为上、水为民为下,天向西而行、水向东而流,所以天水讼卦真乃天水相违行、上下相逆背、一派争讼之象。
【卦辞意解】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讼卦所讲的是争讼问题。
遇到争讼的问题,要“有孚”,就是自己要有信心,也要相信别人,并且要相信能够得到别人的信任。世上之所以会出现争讼,主要是因为利益的不一致、认识的不一致。但世界之所以能够永恒地存在,就是因为种种不一致最终都会找到一个平衡的结合点。当然,旧的不平衡解决了,还会出现新的不平衡,而这新的不平衡最终也必然是要走向新的平衡。人世间的事也是一样,有争讼就是有矛盾,但要相信,再大的矛盾最终都应该是可以化解的,无非是需要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以及需要多久。
“窒”就是“窒息”的“窒”,看到这个字就让人感觉有些窒息。在争讼的过程中,当事的双方常常都会觉得自己是对的,感到对方无理至极,感到自己有理难伸,气得自己脸红脖子粗,竟然连话都有说不出来的时候,这就是“窒”。这个时候,一定要“惕”,就是要小心谨慎,要保持理智。为什么呢?失去了“理智”也就失去了可以找到那个平衡点的“理”,同时也就失去了心平气和解决问题的“智”。
有了争议,不要非要争讼到底,非要把官司打到底没有什么好处,中间停止争讼最好,所以卦辞说,“中吉,终凶”。面对争讼,最好的办法是请“大人”调停,即所谓“利见大人”,而不应该像渡过大河大江那样争讼到底,把事情弄得更大更复杂没什么好处,所以“不利涉大川”。
对于争讼问题,讼卦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否定争讼,认为没有争讼最好,有了争讼而及时中止次之,争讼到底最坏。讼卦对于争讼到底的人表现出了强烈的鄙视,认为即使是胜了,也胜而不美,胜了也就败了,“中吉,终凶”,这一点深刻反映了我国先秦时期的社会思想道德观念。讼是个形声字,从言、公声,但这公字也有其意义在里面,可以理解为辩言于公堂,也可以理解为辩言于公道之人,当然还可以理解为公开地言辩,甚至可以理解为通过辩言讨论以达到公正解决争讼矛盾的目的。
讼的目的和所追求的结果自然是公平公正地解决矛盾,只要能够达到这一目的,方式自然是越文明、越简单、越快捷越好,非要通过严格、复杂的程序去通过打官司的手段来达到这一目的是下策,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双方都信任的公正公道之人进行调解,这样一方面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不至于伤了和气。尤其是在古代,人们的生活半径很小,大家都抬头不见低头见,官司打得头破血流未必是什么好事情,还可能会结下一辈子的恩怨,倒真不如找一位德高望重者给说和说和,这样既可以解决问题,还给双方都留下了面子、留下了日后交往和好的空间,确实是聪明智慧理性之举。
【爻辞意解】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对于争讼的事情不争讼到底,会有一些小小的议论,但结果是吉祥的。(www.xing528.com)
初六爻直接贯彻了讼卦的中心思想,一上来便告诫大家要“不永所事”。不提倡争讼,有了争讼也不提倡争讼到底,这也是我国一直以来司法不够发达的原因所在。欧美人好像特别喜欢诉讼,律师满天飞,官司天天打,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西方的一些生活方式、文化模式日渐深刻地影响到我们的文化与生活,现在好像我国也是律师越来越多、官司越来越多了。这是不是好事呢?其实也未必。如果从讼卦的思想来看,那更是对此鄙视有加了。
当遇到可能不得不面对的纷争的时候,我们国人当事的一方甚至双方最先想到的,可能就是直接邀请对方或者通过一个双方都熟悉和信任的中间方邀请对方先坐下来谈谈,最好就此把事情处理好,都不希望涉及更多的人和事。一般只有当实在是双方谈不拢、甚至谈崩了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一方或者双方诉诸法律,从而使纷争变成了争讼。这就是所谓先礼而后兵。
通常情况下,即使是把事情诉上了法庭,双方当事人一般还会为协商与和解留有余地,有时是边打官司边谈判,一旦找准了切合点,双方就可能以庭外和解的方式结束这些纷争。即使是官司打下去,我们会发现,法院也好像是希望当事人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而和解,不能庭外和解,也一般会先进行法庭调解,实在无法调解的才会坚持审下去。
但是我们也会发现,一旦双方下决心和解或者接受法庭调解,周围就会有些议论,亲朋好友、干部职工,七嘴八舌,这个说太亏了,那个说没骨气太软了,“小有言”也。其实没关系,面对这些议论,你要坦然面对,你做的没错,肯定你身边的人、尤其参与其中的人赞同你的做法。任何事情都不能够让所有人满意,很多事情也没必要做过多的解释,只要心中无它,无一己之私就没什么可怕。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官司打起来没完没了,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要耗费多少精力?用这些精力办大事办正事能做多少事情?如果官司非要打下去,你的工作、你的生活,可能全给打乱了,工作质量、生活质量甚至身体状况全都下降,最终的结果呢?双方必定有输有赢、一输一赢,每个官司输赢的可能性都是各占一半,大体两个官司下来定要输掉一个。人人都认为自己应该赢,但结果其实不然,结果是必然有一方要输。与其这样,为什么不选择一个都不输的方案呢?双方都不输,也就可以认为是双赢,及时地通过协商、调解和和解来中止诉讼自然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从经济的角度讲,旷日持久的官司也会消耗掉大量的财力,疏通关系、打通关节、咨询顾问、聘请律师、搜集证据、往来川旅,哪处不花银子?输了且不说,即使是赢了,就一定合算么?千万不要为了争条牛尾巴,官司打进一头牛。
从社会的角度看,一个官司打下来,不知要浪费多少社会资源。从受理到调查取证到调解到庭审,一审二审终审,抗诉再审,案子卷宗越来越高越来越厚,而在这又高又厚的案宗后面又会消耗掉多少人力、物力、财力?最后的结果,从社会讲不就是个零和么?及早地中止争讼就是及早地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不少人说我们是个法制落后的国家,有时想,法制真的那么重要吗?原始社会可能连个法制的概念都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融洽和谐得多么?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用道德的手段解决问题,不比用法律的手段更高尚么?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逋”读bū,逃亡的意思。“眚”读shěng,本义为眼疾,引申为马上可能面临的过失、灾祸。这一爻的意思就是,官司没有胜诉,回来就应该逃亡,这样自己同邑的几百户人家才可以免受灾祸。
解读讼卦九二,有必要粗略地还原一下那个时期的社会生态环境。这里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就是同邑所住的人大都是一个宗族的人,周初前中国还是一个方国的时代,各居民点大都从氏族部落而来,或者是一个氏族部落的分支,因而同邑之内相对于外大体是团结的,一旦有什么事,往往会不分青红皂白一致对外,所以也有人认为讼卦初六“不永所事”说的就是家族内的“事”,到了九二之讼就已经不是家族内部的事了,而是和外部的争讼与纷争。
“不克讼”就是没有赢诉讼。现有这与外部争讼的官司输了,输了该怎么办呢,《易经》给我们的建议就是快快出逃。为什么要让你出逃呢?目的就是好使同邑的人免除眼前的灾难。如果不出逃,官家来执行了,要带你走,或者要牵你家的牛,乡亲们不干了,可能会和来人打起来,那不麻烦大了?所以建议您三十六计走为上,抓紧出逃,免得族人受连累。
如果把这一爻爻辞改成“不克讼,归而不逋,其邑人三百户,眚”也不是不可以,告诫你如果不逃亡满邑的人马上就会面临灾祸,其效果依然可以达到劝诫你出逃的目的,但这是第二爻,“二多誉”,所以爻辞选择了正面的劝诫方式。从这里也不难看出,所谓“二多誉,四多惧”、“三多凶,五多功”并不是来自天然,而依然是成于人心。所有的迷信也无不是来自人心,神与鬼,无不是人类所创造的管理人类灵魂的道具。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食”,享受、继承。“食旧德”,继承、享受祖上留下的领地和荫德,“贞厉”、守正防凶,“终吉”、就能够终生吉祥。“或从王事”,如果有机会跟随君王干事业,“无成”,一定要记住,无论结果如何,千万不可争功、不可居功自傲,要做到功成身退、不成而保身,回家继续“食旧德”就是了。
这一爻爻辞的内容,与本卦的主题争讼有什么关系呢?
六三爻辞,平平淡淡,充满了生活的气息,看似与讼卦无关,其实却包含着浓浓的深意,那就是希望人们要立足于现状做好自己的事情、过好自己的日子。要明白过正常人的正常日子才是最正常的事情,即使是经历过轰轰烈烈,仍然应该以一颗平常心面对一切,要乐于回归平常、甘于平淡。其弦外之音,就是不提倡争讼,就是要告诉我们不要没事找事,更忌无事生非。
这,正是讼卦所倡导的无讼的最高境界。
人生,不求轰轰烈烈,但愿平平安安。
九四:不克讼,复自命,渝安贞,吉。
“复”,返回,回头。“渝”,改变。
如果不能够赢得争讼,最好马上改变主意,马上回头,“复自命”、回到自己的领地、回到自己主人的身边,该干什么干什么去,改变自己好讼的毛病,安于正道,安于正常的生活,这样就会吉祥。
九五:讼,元吉。
九五处君王之位,这个角色处理争讼的事情,会大吉大利。有什么争讼的事情,如果争到了君王那里,必然会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因为君王相对于他的下级治讼的官员,应该更加超脱、没有利益在里面,可以做到对争讼双方的一视同仁。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锡”,即“赐”。“鞶”,读作pán,“鞶带”是一种皮做的绶带,是身份、地位、等级、权力和荣誉的象征。“褫”,读作chǐ,剥夺的意思。
争讼到底,争到了“上九”,或许可以赢了。输了就去参考九二爻逃亡就是了。如果赢了呢?赢了是不是好事情呢?不是。输不必悲,赢更不必喜。很多时候,就是赢了争讼输了人心。这一讼卦上九爻就是说的这个道理。
这一爻的爻辞,对于争讼到底的人,即使赢了也是强烈的鄙视。爻辞认为,即使赢了,也不足以让人尊敬,正如《象传》上说,“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甚至也正因为赢了,更让人瞧不起。
赢了争讼后,你或许会得到一时的荣耀、利益和满足,但你很快就会发现,所有这些也都会很快消失的,你所面临的或许会是更大的悲哀与难堪。为了更加形象地说明这一问题,爻辞举了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就是说,赢了争讼,会有荣耀、利益、满足等等所得,就像得到了君王的赏赐一样,那是多么光彩、威武呀。只可惜的是,“君王”刚刚赐与你“鞶带”,结果刚刚散了朝甚至有可能还没等散朝呢,就多次派人索回。想想看,那会是多么难堪?与其“三褫之”,还不如当初没有得到。
回过头来递而推之,与其赢了官司输了人心让人瞧不起,还不如不赢呢;与其不赢了,还不如请人调停双双和解早早中止争讼呢。当然与其中途和解,那又何必当初非要挑起争讼呢?这,就是讼卦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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