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保险的含义
一、保险的一般意义
保险的含义主要来自西方,在传统中国人的生活中,“保险”一词通常被理解为“安全、稳妥”或“可靠、有把握”的意思。在保险学中,保险有其特定、深刻和复杂的含义。保险是由英语“Insurance”或“Assur-ance”翻译过来的,是国际上通用的专业名词。“Insurance”源出自“Sigu-rare”一词,是14世纪左右地中海沿海地区的商业文件中所用。含有“抵押”、“担保”、“负责”的意思;到14世纪后半期以后,在海上商业活动中才演变为“保险”含义,“Insurance”一词才开始出现。保险在这里的含义是“分担危险”,即“少数人受损,多数人分担”。对受损失的人来说,也就是“以一定的支出,保障不定损失的补偿”。据考证,最早把“Insur-ance”翻译为“保险”的是日本人,19世纪中叶传入我国,1805年,英国人在广州开设了第一家保险公司,当地人习惯称保险为“燕梳”(音译)。关于保险的定义,迄今尚无举世公认的统一定义。
我国保险学界普遍把保险的定义表述为:保险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的形式向投保人收取保费,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并对投保人负有法律或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赔偿或给付义务的一种经济行为。包括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等,通俗理解为“one for all,all for one(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
二、商业保险的法律意义(www.xing528.com)
国内研究狭义保险概念一般特指商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因此,保险从内涵上看是一种经济制度,同时更是一种法律关系,是约定投、保双方经济预期的法律关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