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少数民族先民与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在学会用火之前,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民族学资料可资佐证。如彝族过年时要举行接祖祭祖仪式。传说祖先不会吃熟肉,故祭祖时一律用生肉献祭。
远古的云南,到处是莽莽原始森林,极易因雷电而引起自然火灾,将无数动物烧死。熊熊大火之后,原始人发现被烧熟的动物肉香嫩可口,于是便开始保存火种,用以烤熟食物、取暖和防御猛兽。但自然火的利用带有极大的随机性和神赐色彩,稍有不慎,火种熄灭或在频繁迁徙中丢失,人们又不得不回复到食生的生活。云南少数民族中许多历经千辛万苦找回丢失火种的神话和传说,便反映了这种历史经历。因而在原始人心中,自然火是一种不可捉摸的神异之物,人们对它既敬畏又感激,而敬畏多于感激。
随着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的增强,人类终于学会了人工取火。火的发明是原始人取得的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成就。“就世界性的解放作用而言,摩擦生火还是超过了蒸气机,因为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和动物界分开。[1]火不再是桀傲不驯、令人心悸的“异己之物”,而是为人类所掌握、服务于人类的“为我之物”。从此,人类自身的进化以及整个文明进程都跨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云南原始先民人工取火方法有击石取火、钻木取火、擦竹取火等,其中,擦竹取火是流行面极广的一种。
景颇族《火的传说》说:最古的时候,人间没有火,人们也不知道什么是火。野果野菜、野兽鸟雀都是生吃,生活很艰难。就这么过了不知多少代、多少年。有一天,一个猎人夜晚看见对面山头上有亮光,比天上星星还亮。第二天他带领大家走到有亮光的山头,见一群人正从亮光里取肉吃,一问,才知这群人是天上人,这发光的东西叫火,生肉一烧,又香又脆,火还能御寒和让野兽害怕,猎人请求带回火。天上人说:“这是天火,人间不能用,人间管不了天火。人间火只能在人间找。”并告知找人间火的方法:在人间找一个麻吐(排行第四的女孩)、一个麻都(排行第四的男孩),让他们每人拿两块竹片磨擦。猎人们依此方法,找到麻吐和麻都,让他们用竹片磨擦,磨了三天三夜,竹片终于起火了!从此人们学会人工取火。[2]这则神话似乎表露了这样一个历史事实:景颇先民最先使用的是自然火(即“天火),但自然火可遇不可求,极难掌握(即“人间管不了天火”),于是人们决心抛弃自然火种,用自己的智慧发明火(即“人间火”)。这还反映在该族的又一传说《找物的传说·找火》中:人最先长着一对翅膀。为了有火,人用翅膀向石嫩(老鹰的前身)换得了火。但有一次,人们为救着火的房子而把火打灭了。从此人又失却了火。最终,人类创造出击石取火、钻火草取火、擦竹取火。[3]景颇族从来不祭火神,正表明对自身文化创造力的肯定和征服自然的信心,擦竹取火法被景颇族沿用至本世纪50年代。其法为:用一竹片,挖一个小槽,槽中有小孔,孔上置火草,然后放在另一块竹片上,竹片宽度与槽相当,来回磨擦,槽中小孔上的火草即燃。[4]
怒族可能在族内血亲群婚时代(相当于考古学上的旧石器时代中期)便学会人工取火。其民间故事《腊普和亚妞》说:远古洪水泛滥,人类全被淹死了。天神派腊普和亚妞兄妹来到人间繁衍人类。兄专司狩猎,妹从事采集。因没有火,猎取的野兽只能生吃。有一次,山上发生大火,他俩拣到一只被火烧过的野兽,吃起来很香,从此懂得了熟食。但火已熄灭。兄妹苦思苦想取得火种的方法。一天,他们突然想到平时用竹子在石头上磨弩箭时,竹子会变得热烘烘的,于是心智顿开,找来竹子削成竹片在石头上使劲磨呀磨,磨了三天三夜,竹子终于燃起火来。[5]这则传说为我们解开原始人发明擦竹取火法之谜提供了有益的线索。在石器时代,用石器削出的竹箭是很粗糙的。为了使竹箭更为锋利以增强杀伤力,原始先民用竹箭在石头上反复磨擦。一个偶然的机遇,竹箭被磨擦得着起火来,于是人们学会了擦竹取火。当然,擦竹取火不只有这一种起源,但这种取火法诞生于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则是毋庸置疑的。
此外,独龙族、拉祜族、苦聪人、佤族、布朗族都曾经历了擦竹取火的历史阶段。独龙族最先采用的是竹片或竹皮摩擦取火的方法,后由于从怒江和藏族地区传进火镰,才淘汰了这种古老的原始取火方法。[6]金平县境内的拉祜族苦聪人直至解放前,在一些无力高价购买火镰的人家,仍要用原始擦竹取火的方法取得火种,“方法就是用两片干燥的竹片,由两个人持竹片用力磨擦,藉助于一种晒干的野草作助燃物,用磨擦出来的火星将干草燃起。”[7]佤族、布朗族擦竹取火法很早就被淘汰,却保留于这些民族的祭火圣典中。沧源佤族新年要举行取新火仪式:将火用水熄灭,然后用两片干竹和火草造新火,然后各家来讨。[8]勐海县布朗族每年在傣历五月的“完帕”、“完布”和“完苏”3日举行烧地仪式,烧地要用两块竹片引火。[9]“这种圣典中的取火方法反映了人们对远祖学会的取火方法的追念。”[10]
从云南少数民族与擦竹取火的神话传说和擦竹取火方法,可以看到文明之光初现时的一幕艰辛而生动的生活场景,还可印证或重新解释人类学、文化学提出的一些论断。
景颇族的神话《火的传说》和怒族的神话《腊普和亚妞》都叙述了从自然发生之火中认识到火的用途,懂得利用火,并逐渐学会自己生火的过程,证明了人类学家们对于人类用火过程的推测。
从世界范围来看,人类取火方法在使用现代的化学方法之前有摩擦法(by friction)和撞击法(by percussion)两种。“擦竹取火”属于摩擦法,而且是比摩擦法中的钻木法(drilling)(如我国燧人氏、古墨西哥土著人和爱斯基摩人均曾使用的)更为原始、落后的方法,可见云南少数民族若干文化事象的严重后进程度。景颇族、怒族等的“擦竹取火”法在方法上与波里尼西亚群岛土著人相似,而所用的材料与泰国古代相同。波里尼西亚群岛上的土著人取火方法是:在一块木头上开一凹沟,置于地上,用一根长约18时、一端削成尖状的木棒的尖端在凹沟里来回急速摩擦,等擦到足够的热量,便发出火星,得到火种。景颇族等云南少数民族的“擦竹取火”在方法上与之几乎没有差别,仅只在两个摩擦物的材料不同,一者为木,一者为竹,这一细微的差异都反映了两种文化赖以发生、演进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不同。古泰国人的取火方法为“锯擦生火”法(sawing),所用两个摩擦物与景颇族、怒族相同,均为竹片,可见地理环境的相似往往会形成相同或相似的文化质点;但“锯擦生火”与“擦竹取火”在方法上有所不同,它所采用的摩擦方法不是平滑性的,而是凸凹性的,即将一根竹片刻出一个缺口,将另一根竹片刻削成与那缺口相合的形状,然后用后一根锯前一根的缺口,锯到有了一定的热度,便生出火来[11],此法不自觉地运用了摩擦力大小取决于摩擦物体接触面的光洁程度,接触面的光洁程度越高摩擦力就越小,反之就越大这一力学原理,其摩擦系数大于“擦竹取火”的摩擦系数,故而摩擦取火所耗用的时间和力要少,由此可见不同文化的思维方式对自然利用方式上的差异。
由以上叙述和分析可以得出:竹在云南少数民族创造文明之光中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它带来了火,带来了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的工具与方法,开启出在筚路蓝缕之中创造文化的路径。从中亦可见出,人类文化在文明之光初现时有其共同之处,亦呈现出细微的差异,其根源既有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上的原因,也有内在的心智上的因素。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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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恩格期:《反杜林论》第112页。
[2]鸥鹍勃编:《景颇族民间故事选》,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第62—63页。
[3]鸥鹍勃编:《景颇族民间故事选》,第56—57页。
[4]《景颇族社会历史调查》(四),云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页。
[5]叶世富、郭鸿干编:《怒族民间故事》,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0—12页。
[6]《独龙族社会历史调查》(一),云南民族出版社1981年版,第99—100页。
[7]宋恩常:《苦聪19人80的原始社会残余》,载《云南少数民族社会调查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 年版。
[8]《佤族社会历史调查》(四),云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76页。
[9]《布朗族社会历史调查》(二),云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2页。
[10]杨福泉:《论火神》,《云南社会科学》1993年第2期。
[11]林惠祥:《文化19人91类学》第88页,上海文艺出版社据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影印出版,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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