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多办利民之事
有一年,谭震林同志回到老家攸县,在县城散步,看到一群人排着队,拎着口袋,等在粮店的窗口前。这窗口一米多高,很小,只能伸进手去拿口袋。旁边等着买粮的人在议论:“把售粮口垒这么高,存心不让你买!”“谁惹得起他们,他们是官家!”听到这些议论,谭震林站住脚,停了片刻又走到售粮窗口。只见里面的工作人员一副冷面孔,正在呵斥一位来购粮的孩子。谭震林不便朝卖粮的工作人员发作,他转过身,对随行的县委的同志说:“为什么把售粮的窗口开这么高?”“他们怕开低了不安全吧!”谭震林说:“你们看看,开这么高,我够着都费劲,孩子老人怎么办?”县委的干部沉默不语。谭震林把手一甩,说:“这是存心整群众!我们口口声声说为人民服务,为老百姓服务,一到具体事情上,就整群众,简直不像话!”县委的同志说:“我们尽快通知他们改正这些缺点……”。“不是缺点的问题!你们眼皮底下尽是这类事情,你们不脸红吗?我看,你们要用这件事,进行一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
各级领导干部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落到实处,多办利民之事是关键所在。所谓利民之事,就是能够为群众带来实惠和利益的事情。“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都要看成大事、要事、急事,都要以真诚的态度研究解决,竭尽全力抓好落实。为人民服务,不能光听言辞,而是看实际行动。关键是要抓住“谋利”和“解优”这两个主要环节,真抓实干,把党的关怀带给群众,倾注深情帮助群众,使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不断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动力,也是实践党的宗旨的具体行动。只要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忧,干群众所盼,就能赢得民心、凝聚人心;反之,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搞形式主义,花架子,甚至劳民伤财,不仅不会让人民群众满意,还会遭到人民群众的唾弃。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也是一条客观规律,每个领导干部都应当牢记。
(一)多办利民之事,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随着社会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物质和精神上还会不断产生新的需求,形成新的热点难点问题。这就更要求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抛弃私心杂念。要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把人民的安危冷暖时刻挂在心上,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新的需求,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让群众满意。领导干部想问题、做事情,必须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对人民群众负责,不能站错立场;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偏离方向;必须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标准,不能失职失责。(www.xing528.com)
(二)多办利民之事,必须尊重群众意愿
什么是利民之事?不能靠想当然,不能由自己说了算。既然是利民之事,就应该让群众来判断。你以为是天大的好事,但如果得不到群众的认同、支持和参与,也办不了、办不好,甚至事与愿违。领导干部切忌当“四花”干部,即:下去走马观花、调研雾里看花、工作纸上描花、汇报口吐莲花,要让老百姓“四顺”,即“说话入情入理,让群众听着顺耳;行为光明磊落,让群众看着顺眼;处事公道正派,让群众觉得顺心;决策科学民主,让群众感到顺气”。因此,领导干部必须端正态度,转变作风,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倾听他们的呼声要求,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真正弄清楚群众的切身利益之所在,弄清楚群众希望办好办实的具体事情是什么,从而与群众在思想上合拍,感情上共鸣,赢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目标切实,事半功倍;集中民智,力量无穷。
(三)多办利民之事,必须注重实际效果
有的领导不是顺应民意在发展上下真功夫,而是热衷于大操大办各种活动。其实质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提高知名度,引起上级关注,从而给自己脸上“贴金”,为自己的升迁铺路搭桥。有的地方表面上一派歌舞升平,但在这轰轰烈烈的背后,却是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并没给当地发展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好处,唯一的“好处”恐怕就是给了当地领导在报纸、电视上露脸、说话的机会,或者是通过汇编出版一些集子,让领导们“名垂青史”。领导干部必须牢记:不顾实际情况,违背客观规律,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结果也只能是劳民伤财。只有加强学习和研究,提高本领和能力,改进方法和作风,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分清轻重缓急,采取得力措施,才能把利民之事办好,收到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效果。凡是事关群众利益的事,都要用心办、细心办、耐心办。做得不力、群众不满意的事,要有必要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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