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难
【原文】
十三难曰:经言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相胜之脉者即死,得相生之脉[1]者,病即自己[2]。色之与脉,当参相应[3],为之奈何?
然: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4]相应。假令色青,其脉当弦而急[5];色赤,其脉浮大而散;色黄,其脉中缓而大;色白,其脉浮涩而短;色黑,其脉沉濡而滑。此所谓五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也。脉数,尺之皮肤亦数[6];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涩,尺之皮肤亦涩;脉滑,尺之皮肤亦滑。
五脏各有声、色、臭、味[7],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其不应者病也。假令色青,其脉浮涩而短[8],若大而缓为相胜[9];浮大而散[10],若小而滑为相生[11]也。经言知一为下工,知二为中工,知三为上工[12]。上工者十全[13]九,中工者十全七,下工者十全六。此之谓也。
【提要】
本难主要讨论诊病时望面部色泽的变化应当与切脉和对尺部皮肤的诊察,相参互证的问题。并举肝病的色、脉为例,作了具体说明。强调四诊合参的重要性。
【注释】
[1]相胜之脉,相生之脉:这是运用五行生克理论说明五脏疾病的色脉关系。五脏各有五行属性:肝属木,心属火,脾属土,肺属金,肾属水。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相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脏色脉与五行相应。一般来说,肝之色青,脉弦。色脉在发病的同一时间如出现相克的情况,叫做相胜,也叫相乘。如见肝之弦脉却见面部肺之白色为色脉相胜。反之,色脉在发病的同一时间出现相生的情况,就叫相生。如见肝之弦脉,面却呈黑色。一般地说,相生的预后较良,相胜的预后不良。
[2]已:停止、病愈。
[3]当参相应:参,参合。相应,互相适应的意思。
[4]寸口、尺内:寸口,这里统指寸、关、尺三部。尺内,指关部到尺泽穴一段的皮肤,即下文所称“尺之皮肤”,亦简称“尺肤”。
[5]色青,其脉当弦而急:弦,脉象的名称。脉形长而直,如拉开的弓弦为弦脉。如果脉与色相应,那么弦而急或弦紧有力为肝脉,与青色相应;与赤色相应的是浮大而散的心脉;与黄色相应的是中缓而大的脾脉;与白色相应的是浮涩而短的肺脉;与黑色相应的是沉濡而滑的肾脉。
[6]脉数,尺之皮肤亦数:《难经集注》丁曰:“数即心也,所以臂内皮肤热也”。《难经经释》则认为:“按《灵枢》邪气脏腑病形论云,调其脉之缓急大小滑涩……,今去大小而易数字。数者,一息六七至之谓,若皮肤则如何能数?此必传写之误,不然,则文义且难通矣”。录之以供参考。
[7]五脏各有声、色、臭(xiu嗅)、味:“臭”,音义同嗅,指人嗅觉感知的五种气味,统称“五臭’。中医学认为五脏各有与声、色、臭、味(参见第三十四难)及脉象、尺肤相应的规律。(www.xing528.com)
[8]脉浮涩而短:为肺脉。肺属金,肝属木,金克木,色青而见肺脉为相胜之脉。
[9]若大而缓为相胜:“若”,解为“或”。“大而缓”为脾脉,脾属土,如果色青而见脾脉则为相胜之脉。
[10]浮大而散:为心脉。心属火,肝属木,木生火,色青而见心脉为相生之脉。
[11]若小而滑为相生:为肾脉。肾属水,肝属木,水生木,色青而见肾脉为相生之脉。
[12]知一、知二、知三:知,此指通晓并能熟练地运用诊断方法。一、二、三,指色、脉、尺肤三种诊法。能掌握其中一种的叫知一,掌握其中二种的叫知二,掌握三种的叫知三。知三,是上工的水平。
[13]全:同“痊”,病愈称之为痊愈。
【白话解】
十三难问:医经上说,当病人的面色与其脉象不相适应时,如见到了相胜脉象的,可能死亡;得到相生脉象的,疾病就会自然痊愈。面色和脉象应当相参互让,究竟它们具有怎样的诊察特点和规律呢?
答:五脏应五色,都可以表现在面部,应当与寸口脉象及尺肤情况相适应。假如患者面呈青色,脉象应当弦而急,面呈赤色,脉象应当浮而散,面呈黄色,脉象应当中缓而大,面呈白色,脉象应当浮涩而短,面呈黑色,脉象应当沉濡而滑。这就是所说的五色和脉象应当互相适应的情况。脉象数的,尺部的皮肤也应该发热;脉象急的,尺部的皮肤也应该紧急;脉象缓的,尺部的皮肤也应该弛缓;脉象涩的,尺部的皮肤也应该滞涩;脉象滑的,尺部的皮肤也应该润滑。
五脏各有一定的声音、颜色和气味,寸口脉象及尺肤情况相适应,如果两者不相适应就是病象。比如患者面部色青,脉象浮涩而短(脉克色),或者大而缓(色克脉),都是相胜(前者为金胜木,后者为木胜土),脉象浮大而散(色生脉),或者小而滑(脉生色)的,都是相生(前为木生火,后为水生木)。医经上说,只知其一的是技术差的下工,能知其二的是技术较好的中工,能知其三的是技术优良的上工。上工医治十人可愈九人,中工医治十人可愈七人,下工医治十人只愈六人,就是这个道理。
【解析】
本难主要阐释脉诊与五色诊、尺肤诊相参互验的基本规律。本难源自《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而文字与现行《灵枢》有别。《邪气脏腑病形篇》有“脉小者,尺之皮肤亦减而少气;脉大者,尺之皮肤亦贲而起”。本文无此两句,而有“脉数,尺之皮肤亦数”一句。为此,徐灵胎另有看法,且云:“按:《灵枢·邪气脏腑病形论》曰:‘失色脉与尺之相应也,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脉指诊言,尺指皮肤言,语便稳当。今改脉作寸口,字义便混杂难晓,此经文之所以不可易也。按:《灵枢·邪气脏腑病形论》云:‘调其脉之缓、急、小、大、滑、涩,而病变定矣。……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脉减者,尺之皮肤亦减而少气;脉大者,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今去大小而易数字,数者一息六、七至之谓,若皮肤则如何能数?此必传写之误;不然,则文义且难通矣。”
按本难所言“假令色青,其脉浮涩而短,若大而缓,为相胜;浮大而散,若小而滑,为相生也”。以肝为例,说明依据色脉相生相胜判断疾病的预后,仍有一定的临床意义。但是对最后有关上、中、下三工的认定方面,徐灵胎云:“按:《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云:‘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善调脉者,不待于色。能参合而行之者,可以为上工,上工十全九,行二者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为下工,下工十全六’。何等明白。此处将上文三项错举不伦,忽云知一、知二,若无经文现存,则此语竟难解矣。况此章答语,俱属经文,并无发明,翻将经文颠倒错乱,使文理次序多不连贯,读者试将《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一对观之,其语病便显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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