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结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和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组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由韩有为、马骏廷、李国芳三位副主任分别任组长,常委会秘书长刘天贵,委员丁占江、马晓光、朱俊玲、钱其昌、徐永富、戴万忠为成员的三个执法检查组,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环资工委、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环保局负责同志的陪同下,于4月23日至27日,对全区五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三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执法检查组以全区城乡水源保护,重点污染企业达标排放,区域水环境控制,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城乡固体废物、工业园区“三废”处置以及火电、冶金、水泥、化工等行业大气污染的防治为主要内容,采取实地考察、随机抽查、夜间暗访、现场取样检测、查阅记录、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全区9个工业园区、76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抽查和暗访了25家,占受检企业的29.4%。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组委会结合本次执法检查,组织23家新闻媒体的26名记者,在开展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宁夏”为主题宣传活动的基础上,全程报道了此次检查活动,据统计,截止7月10日,已刊发各类新闻作品79篇(件)。5月8日,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三法”情况的工作汇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王正伟同志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以及全区今后贯彻实施“三法”做了表态发言。自治区各级政府对此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对检查组的工作给予了全力协助。检查组通过辛勤工作,在有限的时间里比较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了“三法”贯彻执行的基本情况,达到了预期目的。现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三法”的基本情况
总的来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自治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三法”的贯彻实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在全区GDP以年均10%以上速度持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主要工业产品和主要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全区环境状况整体有所改善,环境形势不断好转,环境保护工作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表现在:
——废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自“十五”以来有较大幅度下降。在全区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量均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经综合治理,除二氧化硫以外,化学需氧量、氨氮、烟尘、工业粉尘和工业固体废物均控制在国家指标以内,分别比“九五”末下降53.8%、55.7%、22.4%、32.4%和84.3%,污染物控制的种类和排放量下降的幅度达到全国中上水平。污染物排放量的下降,说明全区污染治理水平和“三废”综合利用水平在不断提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控制。
——万元工业产值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强度)均有明显降低。2005年全区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和固废排放强度,分别比“九五”末下降71.5%、88.5%、58.5%、76.3%、79.8%和95.9%。说明全区经济运行质量在逐步提高。
——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自2000年以来,自治区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环境质量呈现出稳定好转的趋势,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明显提高。黄河干流宁夏段水污染防治取得了近年来的最好成绩,水质由“九五”末的五类、劣五类,提高到了四类或三类。综合污染指数下降29.0%,化学需氧量稳定控制在国家三类水质标准以内,氨氮和挥发酚大部分时段符合国家标准。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比“九五”末下降21%,年均递减3.5%。国家重点考核城市银川、石嘴山市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占总天数的比例分别达到88.2%和75.1%,比“九五”末分别提高24.2和26.1个百分点。全区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从19.96提高到32.6,比“九五”末提高一个级别。
“十五”以来,全区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三法”,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坚持“区别情况,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原则,积极开展老污染源治理。一是深入开展以改善黄河干流水质为重点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大了对造纸、化工、制药等重点行业的监察频次和污染治理力度。造纸行业先后投入5亿多元资金用于废水治理,20家规模以下化学制浆小造纸全部取缔关停,正常生产的16家规模以上造纸企业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安装污水排放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长期难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限产或采取关停措施。二是强化了对城市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开展了永二干沟、第三排水沟等主要污水沟渠治理,建立了永二干沟、重点药业集团的污水监测日报制度,督促一些企业限期完成治理设施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三是突出了银川、石嘴山两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等四部委关于晋陕蒙宁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清理整顿的要求,全面启动了电石、铁合金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了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清理整顿,采取了暂停审批新电石、铁合金项目,取缔淘汰5000KVA以下的电石炉和3200KVA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炉。目前,全区63家电石、铁合金企业配套安装了除尘设施,并完成治理任务和炉型改造。同时,开展了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清查工作,取缔小轧钢、地条钢企业20家,20家水泥企业全部安装除尘设施。积极推进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关闭所有单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机组,严格要求所有新建扩建燃煤电厂同步建设脱硫设施。现役火电机组积极采用适用技术工艺加快脱硫工程的进展。马莲台电厂2×30万千瓦机组脱硫项目、大武口电厂3号、4号机组脱硫工程已经开工建设。大力推行清洁能源,全区拆除燃煤小锅炉3000多台,集中供热面积达2400万平方米,主要城市的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6.2%。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汽车尾气达标率达到84%。四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水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将宁夏列为农村小康建设环保试点地区,为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第二、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三废”综合利用能力。先后对18家企业开展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7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试点,从源头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同时,大力实施“三废”综合利用。相继实施了石嘴山大武口洗煤厂,太西洗煤厂废水闭路循环,氮肥行业两水回用,造纸企业白水回收,石嘴山发电厂废水零排放等项目。美利纸业集团建立了碱回收系统,初步实现了工业废水零排放。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面,建成了一批综合利用环保项目,全区经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约50家。2004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达334.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51.89%,其中建材行业利用量225万吨,占全区利用量的67%,已成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主渠道。大荣公司建成了以双氰胺渣等废渣为原料的水泥生产线,实现了废渣的全部资源化,该技术已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最佳环保实用技术,并面向全国推广。金昱元化工集团以治理废渣为基点,建成了循环经济产业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环境效益。这些项目的实施既减少了环境污染,也为企业治理污染、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经验,初步达到了资源、能源低消耗,经济高产出、污染物低排放的目标。
第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连续三年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8700余人(次),检查企业7500多家(次),下达环境监察通知、整改通知700余份,立案查处企业258家,处罚企业150多家,追究责任人40多人,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处理群众举报环境污染来电、来信、来访2.5万余起,办结率达95%以上,一批影响群众健康、阻碍经济发展、领导关心、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排污问题得到查处。另外,加强了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工作,完善了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处置能力。“十五”期间,全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超过43亿元,工业污染治理资金近12亿元,是“九五”的2.32倍,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显著提高。一是加大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十五”以来全区批准建设城市集污及污水处理厂13座,处理能力达65.5万吨/日,现已投入运行7座,处理能力达到43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7.3%,比“九五”末提高28.71个百分点。二是加大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力度。形成了废水处理能力86.9万吨/日、废气处理能力3873.51万标米/时,分别比“十五”初期提高了288%和185%。三是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进度。全区已建成和在建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有14个,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能力3240吨,项目覆盖了5个地级市17个县(市、县),目前已经建成8个,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2698吨。“十五”期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显著增加,累计处置量比“九五”期间上升45.9%,处置率达到34.57%,比“九五”期间平均处置率提高19.35%。城市垃圾累计处理量和处理率,分别比“九五”期间提高145.1%和28.24%。
第五、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不断加强法治环境建设。自治区政府围绕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先后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条例》《水工程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了《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制度》《自治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一批规章制度。银川市也先后制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烟尘控制管理区管理办法》等地方性配套法规制度,为贯彻落实“三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近年来,按照中央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自治区各级政府还将“三法”等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普法规划,结合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的开展,广泛宣传环保理念,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意识,通过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执法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环保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公众重视环保、参与环保的积极性日益高涨。
二、关于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提出重点问题的落实和整改情况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这次执法检查中,我们跟踪检查了去年整改建议的落实情况。检查组认为,一年来,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整改建议,借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的全面开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分别采取措施,使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加大造纸企业的污染防治力度。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对造纸企业的环境监管。对16家规模以上制浆造纸企业全部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与当地环保部门实行联网,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快治理进度,对长期难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限产或采取关停措施。二是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推行集中制浆,分散造纸模式,集中解决制浆碱回收问题。拟将吴忠市利通造纸厂迁出市区,建设成10万吨以上的制浆厂,供周围其他造纸厂直接造纸,减少污染。对现有造纸企业督促压缩低档产品,生产高附加值产品,从根本上解决污染。积极推广制浆新技术、推行清洁生产机制。三是加强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美利纸业实施废水综合处理与利用工程,林纸一体化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先后申报了峡光纸业、沙湖纸业、美洁纸业、紫金花纸业、金丰源实业有限公司等造纸废水污染治理项目,促使重点企业加快治理步伐。
(二)积极开展马铃薯淀粉废水污染治理。一是对新建淀粉加工项目实行严格环保审批。二是对有一定规模的精淀粉加工企业进行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实行清洁生产。对小型加工企业延长生产期,将处理后的废水在不同季节适时直接用于农业灌溉。督导淀粉加工企业修建废水沉淀池,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三是组织开展淀粉废水治理技术攻关。宁夏磊菌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过两年的试验研究,从马铃薯淀粉工艺废水中提取生产生物蛋白饲料,蛋白提取后的水用于生产沼气,现正在建设淀粉加工废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项目成功后可普遍推广。四是把马铃薯淀粉废水治理项目列入黄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
(三)积极做好宁东基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自治区从规划开始就将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成立了以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宁东地区环境规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自治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对该地区的环境保护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批准该地区为全国环评试点地区。目前,自治区正在对该地区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综合利用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推进循环经济和资源化的相关措施。
(四)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自治区把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列为“三农”的重要内容,组织实施了“农村小康环保计划”,加快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并将试点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尽快推广到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当中。同时,制定了《全区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启动了全区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选择了城郊型、区域养殖型、种养加工型三类试点乡,涉及人口11.7万人,地域面积13.5平方公里,并向国家上报了《集约化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项目。自治区财政已拿出415万元环保专项资金,专门支持这项试点工作。
(五)对检查组提出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
1、关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针对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关于“宁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一定要运行起来”的要求,自治区政府采取多种形式,促使各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吴忠市政府每年投入150万元~18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补助污水处理厂运行的费用;固原市污水处理厂与固原自来水公司合并成立供排水总公司,进行企业化运作;银川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正常运行;中卫市污水处理厂和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经过整改,也开始试运行。全区5个地级市还按照不同收费标准,向居民、行政事业单位、工业企业和经营商业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于补贴污水处理费用。目前,具备运行条件的7座污水处理厂均能正常运转,其中银川市3座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能力已达到设计能力的90%以上,其他几座污水处理厂达到设计能力的50%以上,经处理后的城市生活污水也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关于峡光纸业的环境保护。峡光纸业自2000年开始,计划投资4000万元建设碱回收工程,2001年以来,完成了土建等工程,由于后续资金存在很大缺口,该工程停建。2002年又投入资金建设了污水处理工程,并通过了达标验收。2004年企业安装了污水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系统联网运行。
去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时,发现了该企业污水处理部分设备停用,这一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企业被查处。经过限期整改后,污水处理设施开始正常运行。
2005年5月,盛华仁副委员长到该厂检查,提出请国家有关部门安排项目资金予以支持企业的污水处理工程。为此,自治区政府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已承诺在今后的项目中予以安排。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实地察看和全面了解,检查组认为,自治区各级政府在贯彻“三法”和环境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水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是黄河治理任重道远。从检查的情况看,黄河干流经过近几年的治理,水质虽然有所好转,但达标情况并不稳定,一些水污染防治的成果还比较脆弱,特别是区内几个主要排水沟大部分时段水质仍然呈五类或劣五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宁夏水环境和黄河水质的持续改善。二是饮用水安全比较突出。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侵占城市水源地和水源地卫生保护带的事件时有发生,群众投诉不断。本次执法检查中发现,宝塔石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未经环评擅自在银川北部水源地新建、扩建石化项目,这一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有关规定,也直接威胁着银川市居民的饮水安全;农村安全饮水问题较为突出,造纸业、马铃薯加工等对饮用水污染严重,加剧了饮水的不安全因素;中部干旱带缺水严重,供需矛盾突出,尚有75.88万人饮水不安全;一些饮水工程依然存在“建设难、收费难和管理难”的问题,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任务还很艰巨。三是农村面源污染严重,治理机制尚未形成。农村垃圾、人、畜、禽粪便所造成的地表水污染,农药、化肥过量使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仍呈增加趋势,全面治理及有效监控机制的建立十分薄弱。
(二)结构性污染问题依旧突出并有所发展。
宁夏大多数工业企业规模小、经济效益差,污染治理问题多,同时,历史形成的产业高投入、强排放特征明显,结构性污染和行业污染突出。经过近几年的治理,全区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有所好转,但一些小城市或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区域污染有加重趋势。宁夏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将长期存在,燃煤量快速增长与脱硫、减硫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的矛盾依然突出。
本次检查发现,全区大气污染、垃圾处理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带来的环境问题不容忽视。如:在建电厂脱硫装置建设举步维艰,二氧化硫、烟尘、二氧化碳等排放严重;煤矸石、粉煤灰、炉渣、采石采砂剥离物的堆积、城市改造中建筑垃圾的无序堆放严重;全区规划建设的10大电厂,特别是宁东能源基地新建电厂所产生的废气、废渣、粉尘的科学处理迫在眉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足、处理率低且手段落后,特别是渗沥液的处理存在较大隐患,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低下。
从目前看,工业废水主要集中在造纸、化工及食品加工业,三行业排放量占总量的79.41%;工业废气中的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主要集中在电力、化工、非金属与金属冶炼等行业,达到总量的8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主要集中在煤炭开采洗选业、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业及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三行业废弃物产生量超过总量的80%。按照自治区“十一五”规划,上述污染较重的行业还将得到更大规模的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环境与发展的矛盾会日益加剧,环境保护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三)工业园区环保规划滞后,区域环境治理亟待加强。(www.xing528.com)
企业从“满天星”式布局到入驻工业园区是一大进步,但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市县政府对工业园区由于企业高度聚集所产生的区域性污染防治问题认识不足,研究不够,缺乏长远的考虑。很大一部分工业园区环保规划滞后,环保设施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直排污染物的现象时有发生,随之带来的区域环境治理形势严峻。同时,由于一些领导重视不够,部门沟通不及时,协调不力等原因,致使“三同时”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贯彻落实大打折扣,有的项目立项时进行了环评,建设时却不同步。
(四)在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关系上,思想认识上还有较大差距。
部分地区“重项目,轻环保”,未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整体规划中。“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观念还支配着一些领导的头脑,以牺牲环境质量,换取GDP的一时增长,仍是一些人的价值取向。检查组接触的有些干部,谈招商、谈项目、谈投资如数家珍,谈环境保护,谈解决当地突出环境问题需要采取的举措和对策时却吞吞吐吐,心中无数。还有的干部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淡漠,对违法排污现象监管乏力,甚至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有的还为违法企业说话。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时,依然存在说情、干预的现象。
检查中也发现,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依然严重。有些企业虽然建成了治理设施,但受利益驱动,擅自停运治污设施,暗排、偷排或超标排放。本次执法检查组对有些冶炼厂、吴忠市几个小造纸厂的突查暗访中,发现了此类违法行为,对此,检查组提出严肃批评,有关部门也进行了处罚。但是,对于排污大户来说,这种处罚数额远远抵不上偷排减少的运行费用。
(五)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在多个环节上加以改进。
首先,环境保护政策、机制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环境保护优惠政策的制定还比较滞后,影响了环境保护机制创新,环境保护的公平性尚不能充分体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法律责任的针对性不强,行政处罚力度不够等,使“守法、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得不到纠正。
其次,环境保护技术研发缓慢,不能适应污染防治的客观需要。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都需要与之相应的技术支撑。由于目前相关技术研发和引进进度缓慢,缺乏高效、实用、价廉的污染治理技术,污染治理成本高,使企业往往宁可超标受罚也不愿下功夫搞好污染治理。
再次,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有待加强。“三同时”制度的落实需要各有关部门按照环保法律法规,依据各自职责齐抓共管才能奏效,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存在着脱节现象。有的尚未环评,项目已上马开工并长期运行,造成了棘手的环保遗留问题;行政执法监管的能力不强。在实际运作中,监管乏力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固原市土豆淀粉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监管不到位是首要因素;基层环保部门环境检测、监察装备和技术力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特别是环境应急预警系统和处理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比较弱。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三法”的几点建议
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自治区也提出了“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5%,平均每年下降3.2%”的目标,实现这些目标对我区而言将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前不久,国务院召开了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做了新的部署和安排,根据会议的精神和要求,结合连续两年的执法检查,对自治区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好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和主要举措。
今年4月份召开的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一次特别重要的会议,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对推动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自治区政府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和有力度的政策和举措,以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环境控制目标。准备成熟后,在下半年的适当时机,召开全区大规模、高规格的环境保护工作大会,认真总结近年来的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分析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形势,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安排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自治区政府要与各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环境质量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中。
(二)加大对点源污染的控制力度。
其主要的要求是“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三同时”制度要严格执行,贯彻始终。对已建环保设施企业,要加大监督力度,促其稳定达标排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但没有建立环保设施的,要限期建成并稳定运行;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而污染严重的企业,要以“铁腕”的手段,严格执法,依法坚决关、停、并、转和取缔。所有企业污染物都要达标排放,这个底线绝不能动摇。
对已引起国家高度关注我区重点地区环保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治区要分别制定对策和举措,切实解决好。一是石嘴山市铁合金、土炼焦、电石等造成的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吴忠市目前也同样出现,且规模不小,这些需要引起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要采取措施解决这个问题。二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解决好固原市土豆淀粉污染问题。三是造纸、化工、电力三个行业的污染问题比较突出自治区应分别提出对策和举措。四是吴忠市小造纸厂污染水源导致群众饮用水安全问题也要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好。
(三)切实加强区域环境的控制工作。
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控制好区域水环境。确保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稳定达标是我区水环境控制的最主要目标。近年来,区域水环境在向好的方向转化,但并不稳定。境内主要排水沟均是五类或劣五类水,建议以银川等5个市为单位,分别制定区域水环境治理对策,并分步实施。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自治区要提出各主要排水沟水质控制的目标和要求,有关部门要做好我区主要水系上下游水环境治理的衔接工作。要以各主要排水沟水质的持续改善来保证黄河干流水质的持续达标。
二是要重视各类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工业园区企业集中,污染因素多,如果不重视环保工作,就会给后续发展带来许多问题,这在国内已有深刻教训。对于工业园区,没有环保规划的要限期补做,有环保规划的,要按规划要求,提出分步实施的项目和工作安排。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环保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电力、煤化工、煤矿开采等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要有足够而清醒的认识,有切实可行的评估和对策。
三是城市环境的控制要加强。近年来,全区城市环境控制进步很大,银川市提出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石嘴山的城市环保工作也有了较大进展。除银川、石嘴山两市外,对于其他几个城市的环保控制工作,自治区也应提出明确要求。城市的环保控制工作标准高,综合性强,要求全面,自治区政府应在适当时机召开全区城市环保专门会议,交流城市环保工作经验,提出更有成效的城市环保控制措施,切实促进城市环境的改善。
四是抓好农村面源污染的控制。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把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四)加大循环经济实施步伐,以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促进环境的持续改善。根据我区污染物的特点,通过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工业废弃物的转化利用,在我区大有可为。从目前的技术水平看,资源转化利用国内外已有成熟技术和经验可鉴,在我区也有一定基础,且发展势头良好,建议把资源转化利用提高到发展环保产业的高度,加大力度推进,使其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新增点。如粉煤灰的利用国内已有成功经验,如果转化利用好,可以变害为利,变废为宝。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把粉煤灰、煤矸石等排放量大的废弃物的转化利用作为重大课题,系统研究,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来促进我区环境的持续改善。
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环保工作水平。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离不开综合强制手段,但更需要经济利益的引导和激励。自治区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的自主创新和引进、研发工作,在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城市乡村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点和集中治污区,普及推广成本低、实用性强的治污设施,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五)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规范问题,要引起重视。永宁、贺兰县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选址要慎重考虑,认真研究。要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加强对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企业的监管,防止二次污染,确保达标和规范运行;积极推进和建立市场化机制。目前,一些地方已有建立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市场化模式的初步经验,自治区也应很好地借鉴,加以推广。
(六)本次执法检查中发现和需要解决的几个具体问题。
1、对本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宝塔石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未经环评擅自在银川北部水源地新建、扩建石化项目的违法事件以及中宁新世纪冶炼厂违法停运环保设施、吴忠富荣化肥厂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检查组提出了严肃批评,新闻媒体也进行了公开曝光。建议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以上企业以及在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并将查处和整改的情况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正在大力普及的污水在线监测装置的正常运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以便及时真实的对点源污染进行控制。本次检查现场多次发现,自动监测装置传感器安装不规范,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为一些企业作假提供可能。
3、各地提出需自治区有关部门给予支持解决的问题,能解决的尽快解决。如贺兰暖泉污水沉淀池需要进一步进行技术改造的问题,自治区政府给予这一技改扩建工程必要的支持。
4、以热电联产名义建设的5万千瓦以下的小电厂审批要严格,规划要科学,建设要慎重,否则,一旦建起来,废气、废渣、粉尘将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
2006年7月17日
【注释】
(1)2006年7月17日在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所作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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