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1)
自治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狠抓不懈,并努力在工作中做到“三个同时”,即:在安排部署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时,同时部署环保工作;在规划项目时,同时规划环保工作;检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和项目实施时,同时检查环保工作。陈建国书记、马启智主席多次就环境保护工作做出重要批示,继2004年3月专题调研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后,去年8月、今年3月又先后两次到国家环保总局协调工作,交换意见,取得总局对自治区环保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去年12月份主席办公会又专题听取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集中研究解决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王正伟副主席分管环保工作以来,多次召开会议集中研究环保工作,并就污染防治等项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几年来,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境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管环保,社会办环保”理念,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在全区GDP以年均10%以上速度持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主要工业产品和主要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全区环境质量整体有所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形势不断好转,环境保护工作为自治区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区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产生、排放和控制的基本情况
“十五”以来全区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呈现出四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产生量自“十五”以来均呈上升趋势。2005年全区产生废水24778.9万吨、废气2842亿标准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691.1万吨,比“九五”末分别增长25.6%、96.7%和31.2%。
二是废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自“十五”以来有大幅度下降。除二氧化硫外,化学需氧量、氨氮、烟尘、工业粉尘和工业固体废物全部控制在国家指标以内,分别比“九五”末下降53.8%、55.7%、22.4%、32.4%和84.3%,污染物控制的种类和排放量下降的幅度处于全国中上水平。污染物排放量能有比较明显下降,说明全区污染治理水平和“三废”综合利用水平在不断提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控制。
三是万元工业产值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强度)均有明显降低。2005年全区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和固废排放强度,分别比“九五”末下降71.5%、88.5%、58.5%、76.3%、79.8%和95.9%。说明全区经济运行质量在逐步提高。
四是“三废”排放的行业比较集中。工业废水主要集中在造纸、化工及食品加工业,三行业排放量占总量的79.41%;工业废气中的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主要集中在电力、化工、非金属与金属冶炼等行业,达到总量的8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主要集中在煤炭开采洗选业、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业及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三行业产生量超过总量的80%。说明自治区工业污染主要为结构性污染和行业性污染。
通过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十五”以来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成效比较明显。这一点也可以从全区环境质量的改善上得到进一步验证。自2000年以来,自治区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环境质量呈现出稳中有升的趋势,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有了比较明显的改善。城市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比“九五”末下降21%,年均递减3.5%。国家重点考核城市银川、石嘴山二级及以上天数占总天数的比例分别达到88.2%和75.1%,比“九五”末分别提高24.2和26.1个百分点。黄河宁夏段水质由“九五”末的五类、劣五类,提高到了三类、四类。全区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从19.96提高到32.6,比“九五”末提高一个级别。
二、贯彻《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
“十五”以来,全区各级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区别情况,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原则,积极开展老污染源治理
一是深入开展了以改善黄河干流水质为重点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大了对造纸、化工、酿造、制药等重点行业的监察频次和污染治理力度。造纸行业先后投入废水治理资金5亿多元,20家规模以下化学制浆小造纸全部取缔关停,正常生产的16家规模以上造纸企业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安装废水排放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长期难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限产或采取关停措施。按照国家的要求和我区实际,从今年起不再受理审批3.4万吨以下化学制浆造纸项目。积极开展马铃薯淀粉废水污染治理,实行严格的环保审批制度,不再受理3000吨以下生产项目,同时严禁在重点旅游区和饮用水源地建设马铃薯淀粉加工厂,引导淀粉加工企业向原料集中、废水处理、利用方便的农村地区发展。对已建成的淀粉加工企业,按照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分类指导,限期治理。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前一阶段的积极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列为农村小康环保计划试点地区,为“十一五”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强化了对城市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开展了永二干沟、三排等主要污水沟治理,建立了永二干沟、多维药业、启元药业污水监测日报制度,两企业采取加快治理设施改造、调试进度,对污水进行应急处置等措施,预计分别于2006年8月底和6月底以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2005年自治区人大组织的以“保护水环境、珍惜水资源”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开展,加大了水污染防治的力度,进一步促进了水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区水环境状况明显好转,黄河干流宁夏段水环境质量较“九五”末提高近两个水质类别,综合污染指数下降29.0%,化学需氧量稳定控制在国家三类水质标准以内,氨氮和挥发酚大部分时段符合国家标准。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黄河干流宁夏段水污染防治取得了近年来最好成绩,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黄河支流、主要湖泊及主要排水沟水质部分出现好转。
二是突出了以银川、石嘴山两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自2002年起全面启动了电石、铁合金行业污染治理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根据国家监察部、环保总局等四部委关于晋陕蒙宁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清理整顿的要求,自治区政府更加深入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订方案,各级环保、监察、工商、司法、安监等部门联动,采取了暂停审批新电石、铁合金项目,取缔淘汰5000KVA以下的电石炉和3200KVA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炉,对全区高耗能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等措施。目前全区建成并正常生产的63家电石、铁合金企业,全部配套安装了除尘设施,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和炉型改造,环保设施运行逐渐趋于稳定。深入开展了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清查工作,取缔小轧钢、地条钢企业20家,20家水泥企业全部安装除尘设施。积极推进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关闭所有单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机组,严格要求所有新建、扩建燃煤电厂同步建设脱硫设施,马莲台电厂2×30万KW已开工建设;现役火电机组积极采用适用技术工艺,加快脱硫工程的进展,大武口电厂3号、4号机组脱硫工程已经开工建设,年内建成投入运行。投资3.98亿元的大坝电厂4×30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硫工程的可研、环评也已完成并上报国家核准,拟年内开工建设。石嘴山二电厂4.2亿脱硫项目已被核准。大力推行清洁能源,全区拆除燃煤小锅炉3000多台,集中供热面积达2400多万平方米。主要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6.2%,汽车尾气达标率达到84%。
(二)积极促进废水、废物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从源头减少新污染物产生
近年来,自治区在不断加大工业老污染源治理的同时,十分注重从源头减少新污染源的产生。一是加强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坚持做到“四个不批”: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批,不符合工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不批,不具备污染治理能力的不批,污染负荷超过环境容量的不批。2005年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501个,涉及投资28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3.7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29%。较好地从源头控制了污染项目的上马。
二是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先后对18家企业开展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20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在8家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促进了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促进了企业工艺、技术的更新改造,从源头减少了污染物产生。
三是大力实施废水、废物综合利用。相继实施了石嘴山市大武口洗煤厂、太西洗煤厂废水闭路循环、氮肥行业两水回用、造纸企业白水回收、石嘴山发电厂废水零排放等项目。美利纸业集团建立了碱回收系统,绝大多数碱被回收综合利用,初步实现了工业废水零排放。目前,一批废水综合利用项目正在建设。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面,提出了固体废物资源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思路,涌现出了一批综合利用环保项目,大荣公司投资8000多万元,建成以双氰胺渣、锅炉渣、石灰渣等废渣为原料的水泥生产线,可年减排废渣10万多吨,实现了全部的资源化;金昱元化工集团以治理废渣为基点,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成了热电—烧碱、电石—PVC树脂—水泥联产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环境效益。这些项目的实施既减少了环境污染,也为企业治理污染创造了新的经验和效益,初步达到了资源、能源低消耗,经济高产出,污染低排放的目的。
(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达标排放,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连续三年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8700余人(次),检查企业7500多家(次),下达环境监察通知、整改通知700余份,立案查处企业258家,处罚企业150多家,追究责任人40多人,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教育了干部群众。
二是处理群众举报环境污染来电、来信、来访2.5万余起,办结率达95%以上,一批影响群众健康、阻碍经济发展、领导关心、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排污问题得到查处,特别是中央领导同志和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批示的几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自治区立足实际,多方争取国家支持,较好地得到了落实和解决。有效保障了群众环境利益,促进了社会稳定,维护了政府形象。
三是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了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工作,特别是松花江污染事件发生后,立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下发紧急通知,完善了事故应急预案,各级环保部门迅速在辖区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排查,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制订了应急预案,逐步消除了重大环境隐患。
(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处置能力
“十五”期间,全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超过43亿元,工业污染治理资金近12亿元,是“九五”的2.32倍,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显著提高。
一是加大城市水环境基础建设力度,“十五”以来全区批准建设城市集污及污水处理厂13座,处理能力达65.5万吨/日,现已投入运行7座,处理能力达到43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7.3%,比“九五”末提高28.71个百分点。从历次检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污水处理厂运行良好、稳定。
二是加大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力度。重点企业污染处理设施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历史性突破,绝大多数重点企业建立污染治理设施。形成了废水处理能力86.9万吨/日、废气处理能力3873.51万标米/时,分别比“十五”初期提高了288%和185%。
三是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进度。全区19个城市中已有11个城市批准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处理能力为3020吨/日。“十五”期间,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量显著增加,累计处置量比“九五”期间上升45.9%,处置率达到34.57%,比“九五”期间平均处置率提高19.35%。城市垃圾累计处理量和处理率,分别比“九五”期间提高145.1%和28.24%。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和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四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已列入国务院建设规划,总投资13430.3万元,将相继开工建设,届时全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将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虽然自治区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环境保护事业得到了一定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还有待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并有所发展,环境形势依然比较严峻,环境治理任务还相当艰巨。
一是环境保护的压力将继续增大。自治区经济属投资拉动型经济,大多数企业规模小、经济效益差,污染治理资金严重不足,污染治理水平不高;历史形成的产业结构尚在调整之中,经济增长方式的高投入、强排放特征还比较明显,重点行业还没有完全摆脱污染负荷重、排放强度大的状况,特别是一些经济、社会活动密度大、能源和资源消耗高的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仍比较严重。首先,黄河干流虽经近几年治理,水质有所好转,但区内几个主要排水沟水质仍然呈五类或劣五类,水质改善的速度缓慢。在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有所好转的同时,一些小城市或区域污染有所加重。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将长期存在,燃煤量快速增长与脱硫、减硫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的矛盾日益突出,治理面临巨大压力。其次,污染造成的危害大,近年来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都直接或间接造成严重后果90%以上属于环境污染造成的,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对抗性程度越来越高。再次,社会对污染问题反映强烈。近年来,群众环境投诉以每年28%速度上升,99%反映的是污染问题,绝大部分的诉求是摆脱污染的。第四,污染压力将持续增大。目前,全区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资源输出型经济增长方式仍将延续,造纸、化工、电力、冶金、建材等环保重点行业将继续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环境与发展的矛盾会日益加剧,环境保护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二是从指导思想和工作实践的情况看,在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地区还未真正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整体规划,部分基层领导“重项目,轻环保”,环保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不够强烈,环境监管力度小,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短期经济利益的行为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部分企业负责人环境保护法律意识还不够强,不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没有环保设施就擅自投入生产,直排污染物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部分企业虽然建成了治理设施,但受利益驱动,偷排、暗排现象严重,不能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银川宝塔石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在没有任何批准手续情况下,擅自在银川市北部水源地新建、扩建石化项目,就是一起严重违法行为,在此前“三法”检查中,已被自治区环保部门立案查处。对中宁新世纪冶炼厂等企业违法排污等情况,也将进行严肃查处。(www.xing528.com)
三是环境保护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环境保护优惠政策、制度的制定还比较滞后,“违法成本低,守法、执法成本高”两高一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环境保护的公平性还难以得到充分体现。由于一些原因环境执法监管的力度还不够大,特别是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环境管理还不够到位,“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较低。环境监管还缺乏相应的手段,监管设施的运行不够稳定、准确,有失实的情况。环境监管的能力建设与实际需要还有相当差距,多数县没有独立的环保机构,环保力量比较薄弱,不能满足工作的要求,环境执法、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环境应急预警系统和处理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比较落后,一旦发生类似松花江污染事件,就会难以应对。
三、关于2005年全国人大和自治区人大执法检查提出的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05年,全国人大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相继对自治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和有关单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了积极整改。
(一)加大造纸企业的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强化了对造纸企业的环境监管,强制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与当地环保部门实行联网,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并探索在线监控装置调试校准后由环保部门铅封监管的管理方式,防止企业弄虚作假。加大检查,抽查、监测频次和密度,督促尚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加快治理进度,对长期难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限产或采取关停措施。除此,按照国家的要求和我区实际,近期不再受理审批化学制浆造纸项目。
二是积极推进结构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推行集中制浆,分散造纸模式,集中解决制浆碱回收问题。研究将吴忠市利通造纸厂迁出市区,建设成10万吨以上的制浆厂,供周围其他造纸厂直接造纸,减少污染。现有造纸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压缩低档产品,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从根本上解决污染。同时积极推广制浆新技术、新工艺,依靠科技进步,推进清洁生产机制,为我区造纸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环境支持。
三是加强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美利纸业实施废水综合处理与利用工程,林纸一体化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先后申报峡光纸业、沙湖纸业、美洁纸业、紫金花纸业、金丰源实业有限公司等造纸废水污染治理项目,促使重点企业加快治理步伐。
(二)积极开展马铃薯淀粉废水污染治理
一是对新建淀粉加工项目实行严格的环保审批制度,严禁在重点旅游区和饮用水源地建设马铃薯淀粉加工厂,引导淀粉加工企业向原料集中、废水处理或利用方便的农村地区发展。在市区和县城内新建的淀粉加工企业,必须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做到废水达标排放,严格限制新建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加工企业。
二是对已建成的淀粉加工企业,按照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分类指导,限期治理,促使其治理废水污染。对有一定规模的精淀粉加工企业进行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实行清洁生产,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小型加工企业延长生产期,将处理后的废水在不同季节适时直接用于农业灌溉。同时指导企业修建废水沉淀池,使废水循环利用,节约用水,减少废水排放量,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
三是组织开展淀粉废水治理技术攻关。宁夏磊菌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过两年的试验研究,从马铃薯淀粉工艺废水中提取生产生物蛋白饲料,蛋白提取后的水用于生产沼气,现正在建设淀粉加工废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项目成功后可普遍推广。
四是把马铃薯淀粉废水治理作为水污染防治重点,将淀粉废水治理项目列入黄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争取国家专项环保资金的支持,项目计划分三年实施,届时将解决淀粉废水污染的问题。自治区已决定先期拿出20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专门支持这项工作。
(三)关于宁东基地环境保护工作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作为自治区的重点开发区域,由于工业企业密集,污染物排放潜力大。自治区已经将该地区列为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一是自治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对该地区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对宁东基地的建设从规划开始就将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成立了以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宁东地区环境规划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批准该地区为全国规划环评试点地区,下达了试点意见,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展开。通过规划环评的实施,把宁东基地工程建设成为经济与环保“双赢”的工程。三是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从源头减少对该地区的污染。四是正在开展该地区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综合利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推进循环经济和资源化的具体措施。
(四)做好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
按照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认真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计划”,把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列为“三农”的重要内容,加快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并将试点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尽快推广到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当中,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对水质的影响。我们已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列为全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启动了全区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制定了《全区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选择了城郊型、区域养殖型、种养加工型三类试点乡,涉及人口11.7万人,地域面积13.5平方公里,并向国家上报了《集约化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项目,自治区财政已拿出415万环保专项资金,专门支持这项试点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批准将我区列为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计划”试点单位,我们正抓紧开展各方面的工作,努力探索我区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模式,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改善农民生活、生产、生态环境,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对黄河水质的污染,以促进宁夏农村及黄河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进一步深入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措施
近日,国务院召开了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会议对当前环保形势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判断,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十一五”环保工作进行了重大部署,对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根据中央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今后,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将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促进区域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会议精神,加快三个转变,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促进自治区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加快实现三个转变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当前重点是抓好第六次全国环保会议的学习贯彻,做好“三个一”工作:一是尽快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贯彻落实第六次环保会议作一次全面汇报。二是争取年内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第六次全区环保大会。三是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一个关于加强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文件,促进环境保护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努力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同时,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第六次全国大会精神的宣传力度。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从源头控制新污染产生
一是从严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实行环境保护第一审批和一票否决制。把提高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作为重中之重,把建设项目的环保措施及时、准确落实到位,力争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5%以上。同时,按照国家发布的制止重复建设目录,采用更加严格的技术和环保标准,限制或禁止落后产品和设备进入我区市场,力求多还旧账,不欠新账。二是进一步坚决关闭、淘汰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产品和企业。鼓励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加大环保产业扶持力度。对全区环保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减排。三是开展高浓度废水和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及粉尘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若干个循环经济示范区和集中治污区。
(三)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和重点污染源治理
一是严格实行污染源分类管理,对重污染行业和容易引发污染事故的企业及建筑施工噪声、娱乐噪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查严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深化以提高黄河干流水质为主要内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黄河支流、主要排水沟和造纸、化工、马铃薯淀粉加工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做好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管工作,突出抓好运行的稳定率,促进在建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抓好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环境功能。加快银川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步伐;以有效控制环境空气污染为重点,促进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再上台阶;加强吴忠市、中卫市造纸、化工、冶炼行业的污染治理;强化固原市大六盘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三是要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环境保护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抓紧编制完成区域规划环评,对今后发展、项目布局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防治措施。四是大力实施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以危废、医废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燃煤电厂脱硫、生态修复、循环经济、农村小康环保、重点污染源治理、重大环境隐患整治工程为重点,抓紧筹备实施一批环保重点工程。五是全面落实排污总量削减计划,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各级人民政府、落实到具体排污单位,并采取环境监控技术和环境执法手段,监控总量控制的完成情况。要采取措施,特别注意处理好整体污染控制和单元污染治理的关系,防止出现单元过关,总量失控的状况出现。要特别注意区域性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的协调,进一步提高区域环评和工业园区环评的执行率。同时,做好总量控制全国试点工作。六是继续开展和完善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上半年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并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措施。七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批示件、群众举报、信访件的环保查办机制,确保处理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95%以上。
(四)加强环境管理政策、法规、机制建设,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出台环保优惠政策,对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友好企业及开展清洁生产、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等环境友好企业,给予政策优惠,逐步建立环境保护激励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环保法规、规章,逐步形成符合区情的环保法规体系。同时,联合监察等部门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三是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召开第六次全区环境保护大会,促进环境保护理论、机制、体制创新。加快“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落实重点环保工程项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随着自治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的任务将越来越重,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重大,影响深远。自治区政府将认真研究和落实自治区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力度,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采取切实措施,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2006年5月8日
【注释】
(1)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邸国卫同志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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