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几种催眠理论介绍
关于催眠,人们有许多的想象,如特异功能、超能力、魔术、神奇的治疗效果、神秘、失去控制等。这些观念有些实际上有很大的偏差。
由于催眠中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甚至有许多催眠状况是当前科学技术无法解释的,因此目前科学对催眠的认识也只是停留在比较初级的探索阶段。
目前,心理学界有几种比较有名的催眠理论。
独裁派
独裁派认为,催眠师具有特殊的能力、坚强的意志等,把被催眠者送入一种被动接受催眠指令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被催眠者很容易接受催眠师指令,可以按照催眠师的指令做出各种行为,比如学狗叫或戒烟,而这些行为都是被催眠者在平时所不可能做出的动作。
这种观点认为,意识在物质之上,被催眠者在催眠状态下完全失去了控制,可以进行暗示等。而此类的观点也是目前外行比较认可的观点,许多电影、小说以及民间传说里的情节,都有这样的内容。
独裁派的理论在催眠秀的表演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催眠师随机挑出一些具有高敏感度的志愿者,通过催眠师的诱导,让对方进入深度的催眠状态,然后让这些人表演出各种各样的令人发笑的动作。比如,前文提到的,我就曾在一场催眠表演中,让一个男生变身为他所喜欢的女明星王菲,无论在表情还是在声音上,都模仿王菲。当然台下的观众会非常震撼,取得非常好的舞台效果。
不过,这种做法无疑助长了人们对催眠的误解。我就遇到一些客人,在催眠后醒过来的时候,就告诉我并没有进入到那种失去控制的催眠状态。他在整个催眠过程中,不断地去测试催眠师的每一句指令,判断自己是否果真像催眠师所说的那样,胳膊抬不起来,眼睛睁不开等等,而忽略了体验催眠的整个过程。
持独裁派理论的代表人物有麦斯麦尔、夏柯、伯尔尼汉姆、弗洛伊德等,他们都强调催眠发生在不对称的磁系中,即催眠师摆布一个被动的被催眠者。曾有一个关于19世纪晚期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夏柯的描述。
在当时公众的眼里,夏柯已经探索到了人类心灵的深处,因此他被称为“神经症领域的拿破仑”。他已被认为是发现歇斯底里、催眠术、双重人格、僵直性昏厥和梦游症的人。关于他对一家医院里歇斯底里症女患者们的控制以及那里所发生的一切,据说发生了奇怪的事情。朱尔斯·克拉里蒂斯曾提到,在那家医院的一个舞会上,有人不小心碰响了一个铜锣,于是许多歇斯底里症女受试者同时陷入了僵直性昏厥并且保持着可塑性姿势。而当铜锣再次响起的时候,她们又恢复了知觉。(这与我们20世纪80年代的气功带功报告何其相似。)
独裁派的这个观念之所以能够长期流传至今,部分原因是弗洛伊德在20世纪之交完全拒绝使用催眠,多年来几乎消除了对催眠进行科学检验的机会。
奇科和莱克伦对此评论道:
弗洛伊德在19世纪90年代开始进行催眠实践,与他一起工作的医生Breuer是当时最好的医学催眠师之一。弗洛伊德几乎不怎么了解催眠,是一个糟糕的催眠操作者,并且还对催眠抱有错误的观念:即必须要进入深度催眠状态才能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弗洛伊德的受试者只有十分之一能进入深度催眠。这令他的失败感非常强烈。而Breuer医生的治疗效果则要好得多。他们之间有过很多竞争和敌对,弗洛伊德对此不能容忍,所以他放弃了催眠,寻找其他的方法并发展出自由联想和释梦。(www.xing528.com)
虽然弗洛伊德对心理治疗和心理知识的贡献是巨大的,但是他放弃催眠这件事情却是有这害的,因为它阻碍了催眠治疗的发展近50年。今天许多精神科医生和大部分分析师都对催眠不怎么有兴趣。他们对催眠所知甚少却相信它没有价值,因为弗洛伊德开始使用并且最终放弃了它。他们中的许多人笃信催眠治疗仅仅通过暗示令症状解除,正如伯恩海姆应用的那样。因此,治疗的效果通常被认为是暂时的,虽然伯恩海姆和当时其他内科医师已经明确地证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标准派
标准派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理论,这种理论不强调催眠师的能力,而是强调被催眠者为研究的主要对象。标准派认为催眠的敏感度是个体的稳定特质。因此,催眠师可以运用一套标准化的沟通方式,所有的人都可以用同样的方式进行催眠。他们认为,催眠对象要么是可以进入催眠状态,要么是不能被催眠,而这些与催眠师的能力无关。
标准派用实验的方法,统计出大约有15%的人属于高敏感型,65%的人属于中等敏感型,而有20%的人则属于低敏感型。也就是说,有20%的人根本无法催眠。
标准派的催眠师会把自己的催眠引导语录成音频,播放给别人听。持这种观念的催眠师很少有人理解催眠真正的核心是什么。
标准派把催眠的成功与失败都归结到被催眠者身上,催眠师则不那么重要。但是,这样就有了很多问题。比如这种理论认为每个人的催眠敏感度都是固定的,因此,当一个标准派的催眠师告诉一个人他的催眠敏感非常低的时候,就意味着他再也无法进入催眠状态。
但是,实际并非如此,几乎所有的人都可以进入催眠状态。有些所谓敏感度低的人,在经过一些训练之后,也能够进入催眠状态。催眠师的任务其实就是识别并创造出最适合的催眠方式。
合作派
合作派的创始人是医学博士米尔顿·艾瑞克森。他倾注了将近60年的时间去探索催眠的创新性和治疗性应用。艾瑞克森发展出一种独特的心理治疗理论,这种理论属于首创的合作理论之一:催眠首先应该是情境的结果,即情境中人际和内心关系建设性地发展,它既服务于催眠,也服务于受试者。这一点既不能通过严格的程度和固定的方法来实现,也不能通过努力达到某个具体目标来实现。人类行为是复杂的,动机也是隐蔽的,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参与催眠活动的两个人之间的任何一种情境中,存在着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
因此,合作派强调贯穿催眠内部变化过程的三个单元,即催眠师、受试者以及催眠师与受试者之间的关系。此三者中的任何一方都是一个自主系统,它们又在一个“共同体”内相互合作。合作派强调催眠状态总是发生在关系的背景中,其中催眠师和受试者都不能被看成是彼此独立的。
艾瑞克森独特的理论在于他对催眠超出常人的理解,以及他在催眠过程中对催眠师与被催眠者关系的理解。他在催眠过程中,经常让自己也进入那种催眠状态,和被催眠者同时体验到催眠的过程。比如他经常在催眠过程中,提到某些被催眠者已经遗忘的信息。
艾瑞克森的催眠故事,我们会在本书以后的章节中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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