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治组织
《魏书》:阙。
《北史》:其后分为五部,不相统一,所谓南室韦、北室韦、钵室韦、深末怛室韦、大室韦,并无君长。人贫弱,突厥以三吐屯总领之(21b,4—6)。
南室韦:渐分为二十五部,每部有余莫弗瞒咄,犹酋长也。死则子弟代之,嗣绝则择贤豪而立之(21b,8—9)。
北室韦:分成九部落……其部落渠帅号乞引莫贺咄。每部有莫贺弗三人以贰之三(22a,7—9)。
《隋书》:同上(20b,5—7)。
南室韦:同上(20b,9—21a,1)。
北室韦:同上(21a,10—21b,1)。
《旧唐书》:其国无君长,有大首领十七人,并号“莫贺弗”,世管摄之,而附于突厥(9b,3—4)。(www.xing528.com)
其人土著,无赋敛(9b,5)。
室韦,我唐有九部焉。所谓岭西室韦、山北室韦、黄头室韦、大如者室韦、小如者室韦、婆萵室韦、讷北室韦、骆驼室韦,并在柳城郡之东北,近者三千五百里,远者六千二百里。今室韦最西与回纥接界者,乌素固部落,当俱伦泊之西南。次东有移塞没部落。次东又有塞曷支部落,此部落有良马,人户亦多,居啜河之南,其河彼俗谓之燕支河。次又有和解部落,次东又有乌罗护部落,又有那礼部落。又东北有山北室韦,又北有小如者室韦,又北有婆萵室韦,东又有岭西室韦,又东南至黄头室韦,此部落兵强,人户亦多,东北与达姤接。岭西室韦北又有讷北支室韦,此部落较小。乌罗护之东北二百余里,那河之北有古乌丸之遗人,今亦自称乌丸国,武德、贞观中,亦遣使来朝贡。其北大山之北有大室韦部落,其部落傍望建河居。其河源出突厥东北界俱伦泊,屈曲东流,经西室韦界,又东经大室韦界,又东经蒙兀室韦之北,落俎室韦之南,又东流与那河、忽汗河合,又东经黑水靺鞨之北,北黑水靺鞨之南,东流注于海。乌丸东南三百里,又有东室韦部落,在峱越河之北。其河东南流,与那河合(9b,10—10a唐11)。
《新唐书》:其国无君长,唯大酋,皆号“莫贺咄”,摄筦其部而附于突厥。小或千户,大数千户(6b,6—8)。
不税敛(6b,8)。
不相臣制,故虽猛悍喜战,而卒不能为彊国(6b,9)。
酋帅死,以子弟继,无则推豪杰立之(6b,14—7a,1)。
分部凡二十余。曰岭西部、山北部、黄头部,强部也;大如者部、小如者部、婆萵部、讷北部、骆丹部,悉处柳城东北,近者三千,远六千里而赢。最西有乌素固部,与回纥接,当俱伦泊之西南。自泊而东有移塞没部;稍东有塞曷支部,最强部也,居啜河之阴,亦曰燕支河;益东有和解部、乌罗护部、那礼部、岭西部,其北曰讷比支部。北有大山,山外曰大室韦,濒于室建河。河出俱伦,迤而东,河南有蒙瓦部,其北落坦部;水东合那河、忽汗河,又东贯黑水靺鞨,故靺鞨跨水有南北部,而东注于海。峱越河东南亦与那河合,其北有东室韦,盖乌丸东南鄙余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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