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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伤害、血腥暴力:中国当代艺术考察报告

时间:2026-01-27 百科知识 姚姚 版权反馈
【摘要】:自我伤害及血腥暴力主题中国当代艺术中的自我伤害、血腥暴力主题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话题。张洹在东村的自我抽血涉及到实质性的暴力伤害,但是属于自我伤害的性质,并不对他人构成伤害。杨志超植行为2000进入新世纪后,随着中国当代艺术的合法化和商业化进程,极端的行为艺术、身体伤害和血腥暴力逐渐减少。总体上,自我伤害的行为艺术以及新一代残酷美学的虚拟暴力图像,随着中国社会的开放正在被接受。

自我伤害及血腥暴力主题

中国当代艺术中的自我伤害、血腥暴力主题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话题。尤其是在八、九十年代。这一主题在西方现代艺术史已经不是一个争议的领域,而在中国社会仍然备受争议。

肖鲁在1989年的现代艺术大展上的开枪事件,成为八十年代最富影响的一个当代艺术暴力事件。当然,这个行为只是使用了开枪这一暴力形式,但并非出于反社会及人身伤害,而是针对作品,作为其概念完成的一部分。在当时的语境中,肖鲁的开枪作为艺术中的暴力形式,在意义上超越了暴力,成为一种具有政治指向的衍伸意义,尽管她自己并不这么设定。

肖鲁 开枪 行为 中国美术馆 1989

因为现代艺术大展的开枪以及事后1989年政治运动的背景,当代艺术的暴力形式成为一个当代艺术合法化的禁区。九十年代初期,东村的行为艺术使用了自我伤害形式,比如张洹将自己吊在屋顶上,将自己的血一点点抽出滴在电炉上。张洹于九十年代初还在一个北京公共场所表演了手捧涂满血的玩具婴儿,这个行为遭到了禁止。九十年代中期,刘安平等人还使用了非伤害性的“暴力”方式从事“强行”摄影,即他们守候在居民楼道内,有居民经过时,未经同意“强行”在他人面前进行摄影。

肖鲁的开枪、刘安平等人的强行摄影,这些暴力形式并非实质性的暴力,只是作为一种“暴力”的观念,并未对人身、物品有实际的伤害。张洹在东村的自我抽血涉及到实质性的暴力伤害,但是属于自我伤害的性质,并不对他人构成伤害。

在2000年4月,栗宪庭策划的“对伤害的迷恋”是继现代艺术大展开枪事件后争议最大的一次艺术活动。一些年轻的参展艺术家孙原、彭禹、琴嘎等人,使用了死尸、死婴儿作为装置作品的材料,并未经死者家属同意。“对伤害的迷恋”展引发了广泛争论,既有法律层面的,也有关于前卫艺术本身的意义讨论。该展后来导致文化部出台“禁止艺术创作中使用尸体、血腥暴力等极端方式”的文件。

关于“对伤害的迷恋”的主要争议:1)艺术家是否有权未经同意使用尸体进行创作,即使经过家属同意,在法理上是否允许;2)前卫艺术成为一种挑战极限的活动是否有意义;3)使用死尸、死婴是否违背社会基本伦理原则,政府或公共舆论是否有权制止这类极端行为;4)中国的前卫艺术如果在使用尸体、血腥暴力上比西方人做得更极端,这种对西方的超越是否有意义?

2000年前后,中国当代艺术涌现了一股血腥暴力和身体伤害为主题的极端行为艺术,如杨志超2000年的《烙》、《种草》,前者是将烙铁在自己身上烙字,后者则是在自己背上通过外科手术种草。朱昱1999年的《袖珍神学》使用了死尸的胳膊,他2000年的《植皮》、《食人》、《全部的知识学基础》以及稍后的《献祭》则更引起了比“对伤害的迷恋”更大的争议。“全部的知识学基础”是将人脑做成切片;“植皮”是用手术从自己身上切割一小块皮肤,再缝补到一头猪身上;“食人”则是他吃死婴的行为艺术;“献祭”是他将人工授精的胎儿喂狗。朱昱的作品发表在网上引起海外华人的抗议,他的行为录

杨志超 烙 行为 2000

像在英国电视台播放,也受到中国驻英使馆的抗议。朱昱的作品挑战了人伦道德观的底线,比使用死尸走得更远。(https://www.xing528.com)

杨志超 植 行为 2000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中国当代艺术的合法化和商业化进程,极端的行为艺术、身体伤害和血腥暴力逐渐减少。在70后一代的艺术中,暴力血腥更多表现为一种绘画和摄影中的图像的虚拟“暴力”。比如70后一代画家李继开、秦琦、沈娜等人的绘画,出现枪杀、血淋淋的小刀、性虐等血腥暴力图像,刘瑾、郑国谷等人的观念摄影也出现表演拍摄的暴力图像。70后的虚拟的暴力图像,表现为一种暴力和残酷美学的特征,并非极端的艺术行为。但即使这样一种虚拟的暴力,一些正统的社会人士仍不能接受。

秦琦 手枪 油画 2004

李继开 利刃 丙烯 2004

刘瑾 王府井纪事 行为 2001

一些行为艺术家近些年仍有继续从事极端的自我伤害的行为艺术,比如何云昌2009年的《那是我的骨头》,他取出自己的一根骨头做成项链,他此前2005年前后的行为艺术如《金色阳光》也是表现个人的体能承受的极端。另一个宋庄女艺术家2009年则在自己脸上划出一个井字,以自我毁容的方式创作行为艺术。

总体上,自我伤害的行为艺术以及新一代残酷美学的虚拟暴力图像,随着中国社会的开放正在被接受。血腥暴力和身体伤害的当代艺术,在中国过去二十年出现,固然有一部分艺术家出于挑战底线的名誉效应,但更多的艺术家是出于艺术的前卫观念,如试图做得比西方艺术更极端,以挑战个人的精神勇气,推进中国的前卫艺术;或者试图以极端的感官形式来超越观念艺术,使艺术找到更直接表达形式。

何云昌 金色阳光 行为 河南梁河 1999

赵悦 格子 行为 宋庄 2008

在推进前卫艺术的极端方式的实践中,从艺术的角度说,具有一种精神探险的意义;但从社会伦理及法律的角度,则是不能被接受,即使是从前卫的意义上,极端的艺术行为并不能真正证明中国当代艺术更具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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