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疾病,都有其致病之因,既有其因,就必须求其因。然而疾病的原因又非常复杂,有因外感六淫而得的,有因内伤七情而得的,有因饮食劳倦而得的,有因外伤而得的,亦有因瘀血痰饮而得的。但痰饮、瘀血并非原始病因,而是脏腑功能失调的病理产物,它能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机体的某些脏腑组织,引起各种疾病,所以也称它为致病因素,有人说它是第二致病因素,也有其一定道理。当然,各种疾病都有其致病之因,但由于人的体质情况不同和自然气候变化的复杂性,在感受六淫之邪以后,往往出观“互见互化”的情况。所谓互见,是指同时感受两种以上病邪而发病;所谓互化,就是在一定条件之下,可以出现相互转化。所以在研究外界气候变化与疾病发生的关系时,必须注意到人体的内在因素。不仅外感是这样,内伤也是如此。如“五志”化火,食积化火,饮冷化寒等,都与人的体质有—定的关系。由此可见,治病求因重要,求因中之因则更为重要。临床上都必须下功夫探求各种致病之因,而后从因施治,方可无误。故《素问·至真要大论》说:“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有者”、“无者”是指有邪或无邪,有邪者辨其邪,无邪者辨其虚。也有人认为“有者”、“无者”,是指有此症状和无此症状而言。有此症状的就要追求它发生的原因。应有此症状而反不发生此症状的,也要追求它不发生的原因。此两种解释虽有不同,但从求因的实质精神来看则是一致的。每一个疾病所出现的症状,是错综复杂的,症状上所表现的虚实,往往不等于实际的虚实。同时,同一实证和虚证,情况也有所不同。如实证应下者,尚有三承气之别;虚证应补者,亦有气血阴阳之分。如果不研究其盛何以盛,其虚何以虚,就失去了辨证求因的原则要求和实际意义。
1973年我与某老师协同治一湿热为患且较严重的脚气病,就是求因而治愈的。患者,男,57岁,某化工厂锅炉工人。因劳动后用装过化学漆的铁桶贮存的水加温洗澡,第2天即感不适,继之右足胫水肿,不数日,整个右下肢肿胀欲裂,疼痛亦较严重。当地医院先诊为过敏,后诊为栓塞性静脉炎,曾用过各种抗过敏药物和消炎药物,中药亦曾用过清热解毒、活血化瘀之剂,辗转月余,病势日增,谓非截肢不可。患者不同意手术,乃来郑州就医。经某医院检查,亦谓非截肢不能治。患者仍不同意手术,随就诊于中医学院。我同某老师会诊,症见右下肢焮热红肿,肿势很重,小腿和足部发红而紫黯,不能伸屈,舌苔厚腻而黄,舌质紫暗,脉象滑数有力。但体温一直不高,白细胞正常。根据患者发病整个情况来看,乃为劳后汗出肌疏,感受水湿之邪而致。由于水湿之邪瘀阻经络,压抑脉道,郁而化热,郁而致瘀,瘀和热是病之标,湿是病之本,此属湿脚气之重证。即以鸡鸣散加减投之。处方:木瓜30g,吴茱萸12g,陈皮12g,防己12g,紫苏叶12g,槟榔12g,苍术12g,黄柏12g,土茯苓30g,薏苡仁30g。水煎服。患者服第1剂后即觉见效;经加减服至30剂后,能下地行走;服至60剂后,基本恢复正常,欣然返回原单位,继续服中药治疗。随访3年,健康如常。此治疗期间,未用任何西药。(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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