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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畸形学:发生率上升,危害健康的严重疾病

时间:2023-12-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随着现代工业发展和环境污染的加重,胚胎畸形的发生率有上升趋势,成了危害健康的严重疾病。其他严重畸形如无脑畸形、前脑无裂畸形、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畸形、食管闭锁、肛门闭锁、双肾缺如等。2.多发畸形在同一个体中出现2个或2个以上畸形时称为多发畸形。

胚胎畸形学:发生率上升,危害健康的严重疾病

出生缺陷有两种。①胚胎畸形,如神经管缺陷、先天性心脏病等,在出生时就可以发现,凭临床观察即可确诊;②功能、代谢、行为异常,如先天性智力残障、遗传代谢性疾病等。而出生缺陷绝大部分为胚胎畸形,也称先天畸形,是由于胚胎发育紊乱所导致的形态结构异常,是导致流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和婴幼儿死亡的重要原因,是小儿外科医师尤其是新生儿外科医师、胎儿外科医师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随着现代工业发展和环境污染的加重,胚胎畸形的发生率有上升趋势,成了危害健康的严重疾病。

一、胚胎畸形的发生概况

Kennedy(1967)综合分析了世界各国医院的近2 000万新生儿的畸形发生状况,结果显示畸形儿发生率为1.26%,最常见的畸形为四肢畸形、神经管畸形、尿生殖系统畸形。1986年10月至1987年9月期间,我国卫生部组织的一次大型的出生畸形监测结果显示,畸形的发生率为1.3%,其中最常见的5种畸形依次为神经管缺陷、总唇裂(唇腭裂)、脑积水、多指(趾)、马蹄内翻足。

目前,全世界每年有500多万出生缺陷发生,而我国每年2 000万的新生儿中,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为4%~6%,即我国每年有80万~120万出生缺陷患儿出生,最常见的5种畸形依次为: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总唇裂、神经管缺陷、脑积水(2006年)。我国政府从2006年开始,将每年9月12日定为“预防出生缺陷日”,以引起全民及各级政府对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视。

二、胚胎畸形的分类

(一)根据胚胎畸形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

根据先天畸形的严重程度是目前较为简易的胚胎畸形分类方法,可分为严重畸形及轻微畸形两大类。

1.严重畸形(major anomalies) 指需要进行较复杂内科和外科处理的、能够引起明显残疾的、威胁患儿生命的或为致死性的重大畸形。严重畸形可以表现为某种单一畸形,也可表现为多发性畸形。例如脊髓脊膜膨出,可以导致患儿双下肢永久性瘫痪。其他严重畸形如无脑畸形、前脑无裂畸形、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畸形、食管闭锁、肛门闭锁、双肾缺如等。严重畸形常常是一些综合征或联合征的一部分。

2.轻微畸形(minor anomalies) 指不需要进行内科和外科处理的或不引起明显残疾的异常。轻微畸形比严重畸形更常见,常是出现严重畸形的一种有价值的诊断线索,有助于某些综合征的发现与诊断。例如第三囟门、内眦赘皮、附耳、悬垂裂、颈蹼、通贯掌、并指(趾)、副乳头、轻度尿道下裂等都属于轻微畸形,它们本身并不会引起明显的医学问题,但对于某一个体来说,有些轻度畸形可能影响患儿的生活

(二)根据畸形的多少进行分类

根据累及的器官、系统所导致的畸形的多少也是较为常用的分类,可分为单发畸形和多发畸形两大类。

1.单发畸形 大部分的先天畸形为单发畸形,可用描述形态结构异常的名词来命名。此类畸形常为多基因遗传病,由多个微效基因共同产生累加效应,且受环境因素影响,如无脑儿、脊柱裂、唇裂、腭裂等。

2.多发畸形 在同一个体中出现2个或2个以上畸形时称为多发畸形。多发畸形可以随机出现,也可以一定规律出现。各种综合征、序列征、联合征、畸形谱等均属多发畸形,如Down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Potter序列征(即有颅面和肢体变形及肺发育不良而导致羊水减少症)、VACTER联合征[其包括的畸形有vertebral abnormalities(椎体畸形)、anal atresia(肛门闭锁)、cardiac anomalies(心脏畸形)、tracheoesophageal fistula(气管食管瘘)、renal dysplasia(肾发育不全)]等。

(三)根据胚胎畸形的发生过程进行分类

较多学者根据先天畸形的胚胎发生发展过程,先后提出了大致相同的畸形分类方法,总结如下。

1.器官的畸形发生(malformation) 发生畸形的某一器官(或其一部分)或身体的某部分从其发育开始就存在形态及结构的缺陷,即某一器官或其一部分从发育开始时就存在异常。其发生机制是某种原因改变了器官或组织的发生生长或分化,其原因主要有胚胎期细胞基因突变(mutant gene)或染色体畸变(chromosomal aberration)所致,也可以是环境因素或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整胚发育畸形:多由严重遗传缺陷引起,大都不能形成完整的胚胎并早期死亡吸收或自然流产。

(2)胚胎局部发育畸形:由胚胎局部发育紊乱引起,涉及范围并非一个器官,而是多个器官。例如头面发育不全(ethmocephalus)、并肢畸形(sirenomelus)等。

(3)器官和器官局部畸形:由某一器官不发生或发育不全所致,例如双侧或单侧肺不发生、室间隔膜部缺损等。

(4)组织分化不良性畸形:这类畸形的发生时间较晚且肉眼不易识别。例如骨发育不全(osteogenesis imperfecta)、克汀病(cretinism)、巨结肠(hirschsprung disease)等。

(5)发育过度性畸形:由器官或器官的一部分增生过度所致,例如在房间隔形成期间第二隔生长过度而引起的卵圆孔闭合或狭窄、多指(趾)畸形等。

(6)吸收不全性畸形:在胚胎发育过程中,有些结构全部吸收或部分吸收,如果吸收不全,就会出现畸形。例如蹼状指(趾)、闭肛、食管闭锁等。

(7)超数和异位发生性畸形:由于器官原基超数发生或发生于异常部位而引起,如多孔乳腺、异位乳腺、双肾盂、双输尿管等。

(8)发育滞留性畸形:器官发育中途停止,器官呈中间状态。例如双角子宫、隐睾、骨盆肾、气管食管瘘等。

(9)重复畸形:是由于单卵孪生的两个胎儿未能完全分离,致使胎儿整体或部分结构不同程度地重复出现。这是人类最早认识和描述的一种畸形。

(10)寄生畸形:寄生畸形(parasitic malformation)又称寄生胎(parasit)。单卵孪生的两个胎儿发育速度相差甚大,致使小者附属在大者的某一部位。

2.变形(deformation) 指在胚胎或胎儿发育过程中,受到不正常的物理因素影响,如机械力的压迫,使本应正常生长的机体出现了形态、结构或位置的异常,例如各种头颅畸形、畸形足等常属变形这一类。机械压力可来自胚胎或胎儿以外的力量,如子宫的压迫或突向子宫腔内的较大的子宫肌瘤,也可以来自于胚胎或胎儿内部的力量,如脊膜膨出引起的高张力状态。子宫内胎儿臀位或其他位置异常、羊水过少也是常见原因。此类变形畸形常发生在妊娠后期,胚胎无内在本质异常,存在可逆性,可以通过除去外力或位置调整进行纠治,其预后较上述畸形为好。

3.破坏(disruption) 指由于某些原因使已发育正常的组织、器官或器官的一部分或机体的一部分受到损害或破坏发生坏死、脱落或缺失等结构异常,血管栓塞及羊膜束带形成是常见的原因。发生在妊娠早期的损伤,畸形常较严重;如果破坏发生在胚胎较早时期,那么可能很难将其与畸形发生区分开来,但这种区分却非常重要,因为此类畸形者其复发危险性常较低。如果损伤发生在妊娠后期,那么可根据其周围组织发育正常而对其进行鉴别。例如,头发先天性发育不全,可以由于血管栓塞引起,这是发育受阻的例子,但如果血管栓塞发生在妊娠18周以后,胎儿头皮与毛发可正常发育,因为到18周胎儿头皮与毛发已经建立。

(四)按器官系统的畸形进行分类

世界卫生组织(WHO)在疾病的国际分类中,根据先天畸形的发生部位进行分类,将出生缺陷分为10大类并进行编码,将各种先天畸形进行了详细的编码,其中包括了20种出生缺陷(表1-1)。目前世界各国对先天畸形的调查统计大都采用这种分类方法,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略加修改补充。其中有12种先天畸形是世界各国常规监测的对象,是国际学术和资料交流中的代表性畸形。在我国的出生缺陷监测中,以这12种先天畸形为基础,并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增加了多见或比较多见的9种畸形;其中尿道上裂和尿道下裂合为一类,上肢和下肢短肢畸形也合为一类,共19种(表1-2)。

表1-1 出生缺陷的分类表(20种)

表1-2 先天畸形监测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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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胚胎畸形的病因

胚胎畸形的发生原因一般认为是遗传因素和(或)环境因素所致,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和原因不明者占大多数。

(一)遗传因素与先天畸形

遗传物质的改变如基因突变、染色体畸变,可由父系或母系遗传而来,这些突变可遗传数代,引起子代的各种畸形。

1.染色体畸变 包括染色体数目的异常和染色体结构异常。在生殖细胞成熟分裂过程中,发生某一对染色体不分离,使子代细胞出现增多或减少一条染色体,其受精卵将发育成多倍体或非整倍体的胎儿或婴儿

(1)染色体数目减少者,常见于单体型。常染色体的单体型胚胎几乎不能存活,性染色体的单体型胚胎约有97%死亡,3%成活,但伴有畸形,如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即Turner综合征(45,XO)。

(2)染色体数目增多者,多见于三体型(trisomy),如21号染色体的三体可引起先天愚型即Down综合征,18号染色体的三体可引起Edward综合征,13号染色体三体可引起Patau综合征,性染色体三体(47,XXY)可引起先天性睾丸发育不全(即Klinefelter综合征)。

(3)染色体的结构改变者,如5号染色体短臂末端断裂缺失可引起猫叫综合征(即cri-du-chat综合征)。

2.基因突变 当染色体上基因碱基的组成或位置顺序发生变化时可引起先天畸形,如睾丸女性化综合征,患者X染色体上Tfm位点的基因发生突变,缺乏合成雄性激素受体的能力,患者虽有睾丸,但所产生的雄激素不能发挥作用,所以外生殖器及第二性征均呈女性状态。基因突变的发生次数尽管比染色体畸变多,但多数不引起畸形,故由基因突变引起的畸形远比染色体畸变引起的畸形少,主要有软骨发育不全、肾上腺肥大、小头畸形、无虹膜、多囊肾、皮肤松垂症。

(二)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的致畸作用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已被确认,能引起先天畸形的环境因素统称为致畸因子或致畸源(teratogen)。

影响胚胎发育的环境因素包括3个方面:①母体所处的周围环境,是距胚胎最远最复杂的外环境,大部分的致畸因子都源于这个环境;②母体自身的内环境,包括母体的营养状况、代谢类型、是否患某些重要疾病等;③胚胎所处的微环境,包括胎盘、胎膜、羊水等,这是直接作用于胚胎的微环境。这3个层次的环境中引起胚胎畸形的因素均称为环境致畸因子。外环境中的致畸因子有的可穿过内环境和微环境直接作用于胚体,有的则通过改变内环境和微环境而间接作用于胚体。环境致畸因子主要有生物性致畸因子、物理性致畸因子、药物性致畸因子、化学性致畸因子和其他致畸因子。

1.生物性致畸因子 有些致畸微生物可穿过胎盘屏障直接作用于胚胎,有些则作用于母体和胎盘,引起母体发热、缺氧、脱水、酸中毒等,或干扰胎盘的转运功能,破坏胎盘屏障,从而间接地影响胚胎发育。目前已经确定对人类胚胎有致畸作用的病原微生物称为TORCH,此词最早由Nahmias等学者于1971年提出,它是一组病原微生物英文名称的首字母缩写,其中T(toxoplasma gondii,toxo)代表弓形虫,R(rubella virus,RV)代表风疹病毒,C(vytomegalovirus,CMV)代表巨细胞病毒,H(herpes Simplex Virus,HSV)代表单纯疱疹病毒,O(others)指的是其他有关病毒如EB病毒、人免疫缺陷病毒(HIV)和人细小病毒B19等。另外一些病毒,如流行性腮腺炎病毒、流感病毒等,对动物有明显的致畸作用,但对人类有无致畸作用尚证据不足。

2.物理性致畸因子 包括各种射线、机械撞击或压迫、微波辐射、温度过高或过低、噪声等。目前已确认的对人类有致畸作用的物理因子有放射线、机械性压迫和损伤等。其中胚胎受放射线影响的程度取决于放射性的剂量、胚胎发育的阶段、胚胎对放射线的敏感性这3个因素。而高温、严寒、微波等在动物确有致畸作用,但对人类的致畸作用尚未确定。

3.药物性致畸因子 因药物引起的胚胎畸形占5%~6%,目前已确定对人类胚胎有致畸作用的药物亦并不多。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因素包括药物本身的性质、药物剂量、用药持续时间、胎儿对药物的亲和性等,而最重要的是用药时的胎龄。20世纪60年代“反应停事件”已给人类社会一个沉重的教训,之后药物的致畸作用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并对药物进行严格的致畸检测。“反应停事件”源于沙利度胺(thalidomide)又名反应停,作为治疗妊娠早期呕吐的药物,于20世纪60年代在欧洲曾广泛应用,但结果导致胎儿的严重畸形,如四肢长骨变短、缺肢、小肢、畸肢等。①多数抗肿瘤药物有明显的致畸作用,如氨基蝶呤钠可引起无脑、小头及四肢畸形;白消安(白血福恩)、苯丁酸氮芥、环磷酰胺、巯嘌呤等均能引起多种畸形。②某些抗生素也有致畸作用,如孕期大剂量服用四环素可引起胎儿牙釉质发育不全,大剂量应用链霉素可引起先天性耳聋,大剂量应用新生霉素可引起先天性白内障和短指畸形等。③某些抗惊厥药物,如唑烷、乙内酰脲、三甲双酮。④某些治疗精神病的药物,如酚噻嗪、溴化锂、安非他明。⑤某些抗凝血药,如华法林(苄丙酮香豆素)、肝素;某些激素,如性激素,均有不同程度的致畸作用,可引起多种先天畸形。⑥有些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明显的致畸作用,但对人类有无致畸作用尚需进一步证实,如苯妥英钠、泼尼松等。

4.化学性致畸因子 在工业“三废”、农药、食品添加剂和防腐剂中,含有一些有致畸作用的化学物质。目前已经确认对人类有致畸作用的化学物质有:某些多环芳香碳氢化合物,某些亚硝基化合物,某些烷基和苯类化合物,某些农药如敌枯双,某些重金属如铅、砷、镉、汞等。有些化学物质对动物有明显的致畸作用,但对人类胚胎的致畸作用尚待进一步证实。

5.其他致畸因子

(1)营养因素:若母体严重营养不足,将影响胎儿的营养供给。人类脑细胞发育最旺盛的时期是妊娠最后3个月至生后1.5年左右,在妊娠后3个月期间最容易受母体营养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是终身性不可逆的。与胎儿发育有关的营养成分包括蛋白质、脂质、多种维生素、无机盐及微量元素等。如母体的叶酸缺乏,可导致神经管发育时动力不足,出现神经管畸形,这是我国神经管畸形发生的重要原因。据报道,我国育龄妇女体内叶酸缺乏较普遍,每3个育龄妇女就有一人缺乏叶酸。

(2)母体的疾病因素:母亲患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等,胚胎畸形的发生率均高于正常群体,所致的畸形可见先天性心脏病、骶骨发育不全、先天性神经系统畸形等。

(3)母体的不良嗜好:如吸烟、吸毒、酗酒等。孕期过量饮酒可引起多种畸形,称胎儿酒精综合征(fetal alcohol syndrome),其主要表现是发育迟缓、小头、小眼、眼裂短、眼距小等。吸烟不仅引起胎儿先天畸形,严重者可导致胎儿死亡和流产。一项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吸烟者所生的新生儿平均体重明显低于不吸烟,且吸烟越多其新生儿的体重越轻;每天吸烟不足10支的孕妇,其胎儿出现畸形的危险性比不吸烟者增加10%;每天吸烟超过30支的孕妇,其胎儿出现畸形的危险性增加90%。吸烟引起胚胎畸形主要是由于尼古丁使胎盘血管收缩,胎儿缺血,CO进入胎儿血液并使胎儿缺氧;而吸烟所产生的其他有害物质,如氰酸盐等,也可影响胚胎的正常发育。

(4)母体的年龄因素:高龄父母(母龄>35岁,父龄>40岁)易生育先天异常儿。先兆流产、胎盘早剥、前置胎盘、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胎盘功能不全等容易引起胚胎供血不足、缺氧,导致胎儿发育紊乱。

(5)母体生殖系统畸形:如小子宫、双角子宫,可使胎儿宫内发育受限,发生畸形。

四、胚胎的致畸敏感期

发育中的胚胎受到致畸因子作用后,是否发生畸形和发生何种畸形,不仅决定于致畸因子的性质和胚胎的遗传特性,而且决定于胚胎受到致畸因子作用时所处的发育阶段。胚胎发育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但也有着一定的阶段性,处于不同发育阶段的胚胎对致畸因子作用的敏感程度也不同。早在1941年已发现母体的风疹感染可引起胚胎畸形,在妊娠前4个月内患风疹的产妇其子代发生畸形者近100%,但在4个月后患风疹者其子代则无畸形出现。而胚胎各个器官在发育的一定时期内,对某些致畸因素最为敏感,此期称为该器官的致畸易感期(susceptible period)或临界期。由于各器官发生时期不同,所以致畸易感期的先后与长短也不相同。

胚前期是指受精后的前2周,此期的胚胎受到致畸作用后容易发生损害,但较少发生畸形。因为此时的胚胎细胞的分化程度极低,如果致畸作用强,胚胎即死亡;如果致畸作用弱,少数细胞受损死亡,多数细胞可以代偿调整。

胚期是指受精后第3~8周,大多数器官的致畸易感期在此期,此期正是主要器官发生及形态形成期,最易受到致畸因子的干扰而发生器官形态结构畸形,该期若受致畸因素的作用,往往产生较严重的畸形,甚至引起死亡。

胎儿期是胚胎发育最长的一个时期,起自第9周,直至分娩,此期胎儿生长发育快,各器官进行组织分化和功能分化,受致畸作用后也会发生畸形,但多属组织结构和功能缺陷,一般不出现器官形态畸形。所以,胎儿期不属致畸敏感期。

五、胚胎畸形的预防

随着现代医学的进步,胚胎畸形发生率本应下降,但随着工业,特别是化学、原子能等工业的不断发展,每年胚胎畸形的发生率仍逐年上升且最终出生,为家庭、国家的发展带来沉重的负担。减少胚胎畸形,关键在于预防。为此,我国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将包括先天畸形在内的出生缺陷预防措施分为三级。

1.一级预防——孕前咨询和检查 由于多数出生缺陷发生在胚胎发育的第3~8周,许多人发现怀孕时(4周以上)已错过预防机会。营养不良、吸烟、吸毒、酗酒、滥用药物均可影响胎儿的发育,在妊娠前就应该防止这些因素。我国吸烟女性虽相对少数,但孕妇被动吸烟(即“二手烟”)同样可使胎儿发育受损,故从优生角度出发应大力宣传戒烟。孕期严防病毒感染,避免各种射线、有害化学物质、药物的接触。因此,预防出生缺陷的关键时机在怀孕之前,加强婚检、孕前进行优生遗传咨询、进行致病微生物检查等源头预防尤为重要。

2.二级预防——产前检查 整个孕期有5次以上产检,通过产检可以筛查出高危孕产妇,及时诊断和治疗,减少患儿出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提高,产前诊断方法也不断改进,不断更新,越来越多的畸形可以在出生之前做出明确诊断。常用方法为胎儿超声波检查,严重先天性心脏病可在妊娠20周行超声检查检出;羊膜腔穿刺进行生化及染色体检查;胎儿镜检查等。

3.三级预防——新生儿疾病筛查 结合各地政府力量,为新生儿提供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先天性心脏及听力等筛查。

(夏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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