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档案行政问题
近代中国档案学者已经认识到研究档案行政问题的重要性。何鲁成在分析当时重技术轻行政的弊端时指出:“……徒法不能以自行,有良好之行政,良好之技术,始能有表现之机会。”殷仲麒也说:“‘行政’二字,为技术之对等名词,档案业务,除技术问题外,余均为行政,举凡组织、人事、经费、工具、研究等问题,莫不属于行政范围,均有研究之价值与必要。”并认为“行政建立,首重管理,管理之目的,在一定制度之下,就其应遵行职务,为之规划,对其所得支配之人力、物力、财力、工具及程序,予以指导、调整、运用并控制,以期得到最经济之效用。档案业务,对于人力、财力、物力,向不充分,能以最少之费用,获最高之效率,达到科学管理目的,使案件不致散失,调阅便利,媲美图书事业,并驾欧美档案,而脱离世袭、师承、操纵、把持种种之积习。到此之时,则档案人员,工作陶陶,岂不懿欤?此行政之功用在此,吾人之所以斤斤于主张建立行政之目的亦在此。”(3)在讨论各机关档案机构应采取何种组织管理形式时,档案学者们提出了两种意见:一为集中制,即在机关内设立一个总档案室,机关的所有档案均由它处理。二为(在同一行政组织内的)分存制,即在行政、办法、工具三者统一的前提下,档案保存地点分散于各单位。比较而言,赞成集中制的学者要多一些。程长源在《县政府档案管理法》中明确提出了档案集中管理制,认为“档案集中制是在档案管理上一个最重要的绝对的原则。”与周连宽一样,他也批判了文书档案改革运动以前一般县政府大多采取分科分散管理档案的缺点。何鲁成在分析当时中央一级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的方式之后,建议由行政集中档案分存制过渡到完全集中制。殷钟麒也主张在机关内的档案管理制度上实行集中制。近代中国档案学者们大多认为应建立独立的档案工作机构,因为文书工作“经过核办终了而至于归档一阶段”时,“实已与文书工作不发生连续关系”,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尽可划分为二”。(4)秦翰才还说:“吾国档案工作,殆从未有一个相当组织,即从未安置于一个重要地位……在如此情形之下,档案工作仅视为文书工作之尾声……吾人建议今后之档案工作,应有一个崭新之组织。档案工作应脱离一般之文书组织,而自有一独立之组织……”殷钟麒主张建立全国档案管理和档案保管机构的组织体系,从中央到县,设置档案管理处、科、股、室等,负责档案行政领导和档案保管的双重任务。文华档案管理专科的“档案经营法”课程将档案机构分为独立之档案管理处和附属于机关之档案管理处两类,前者指国家档案馆,后者指机关档案室。其中独立之档案管理处又可分为全国档案管理处、全省档案管理处、全县档案管理处三级,分别隶属于“国民政府”或行政院、省政府、县政府。区镇乡各公署的老档案归于全县档案管理处;各市政府和各专署之老档案则归于全省档案管理处;特别市政府之老档案,归省或归全国亦可;私人组织、团体和大家巨族的往来函稿,征得其本人或继承人的同意,可归于全国或全省或全县档案管理处。关于档案机构的内部分工,近代档案学者们提出了两种方法:一为纵向分工,即按照档案的类别分配工作,每人管理一类档案,全部工序均由其负责。二为横向分工,即按照档案管理的各项手续和工序进行分工,每人负责一个工序的工作。(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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