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12月的一天,在伊朗西南部的苏撒古城,一支由伊朗人和法国人组成的考古队发现了三块黑色的玄武岩,拼在一起,正好是一块高2.25米,底部周长1.9米的椭圆形的石碑。人们看到了这块石碑的原貌,上半部分是浮雕,太阳神正把象征权力的权标授予古巴比伦王汉谟拉比。石碑下半段便是被誉为世界级文物的《汉谟拉比法典》,用楔形文字雕刻在石碑上,共3500行。其中,少部分文字已经被磨光了。
《汉谟拉比法典》是由古巴比伦的第六世国王汉谟拉比颁布的。汉谟拉比是一位英明的国王,相传他谋略过人,勇猛无敌,在公元前1792年当上古巴比伦国王之后,便着手统一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征服了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使古巴比伦的版图超过历届王朝。作为两河流域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古巴比伦与古代中国、古代印度和古代埃及,并称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伟大的汉谟拉比也被称为“众王之王”。
那么,汉谟拉比为什么要颁布这样一部法典呢?传说,汉谟拉比每天都勤于政事,一天要处理的案件数不胜数,农业、畜牧业、商业诸多方面的事务让国王忙得焦头烂额,无法分身。为了一劳永逸,汉谟拉比想出一个办法,他让大臣们把以前的一些法律条文收集整理,加入当时社会约定俗成的处置方法,编成一部法典,以后再发生的诸多案件,皆对照法典,判处发落,这样对民众的行为也能起到约束作用。于是,《汉谟拉比法典》就这样诞生了。国王命人将法典内容刻在石柱上,立在马都克神殿中。
实际上,汉谟拉比在位的43年间,古巴比伦正处在奴隶制高速发展时期,正要求有一部成文的法典来保障这一经济形态的发展。再伟大的法律文献都不可能超越它产生的时代,都会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汉谟拉比法典》也是一样,因为是奴隶主阶级颁布的法典,所以就不可避免地带上了维护奴隶主利益的色彩。当然,作为公之于众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也有调和奴隶主阶级和自由民、奴隶之间的矛盾的内容。
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和结语约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像石碑上的浮雕一样,序言中充满了君权神授的色彩,汉谟拉比的权力是太阳神赐予的,他是人间不朽的“众王之王”,他颁布的法典也就是人间正法,不容亵渎和违背。法典的正文共282条,包括对民事、刑事、婚姻、贸易、继承等方面的详细约定。法典中将当时巴比伦统治下的民众分为三等:奴隶主、自由民和奴隶。法典的内容当然最有利于奴隶主阶级,比如:弄瞎奴隶的眼睛与弄瞎耕牛眼睛的罪名没有区别,杀死一个奴隶与杀死一头耕牛一样不用偿命,只要支付经济赔偿就可以。还有,帮助奴隶逃跑或者窝藏逃跑的奴隶是死罪。有人想造反,威胁奴隶主的统治,聚众在酒店密谋,如果酒店的老板不把这些人捉起来送官,那么老板也将和这些人一样被判处死罪。这些罪名,让我们很容易联想到中国封建社会的连坐制度,一人犯法,众人受株连,这种极端手段,正可以反映出统治者害怕权力丧失的胆怯心理。“存在即合理”,任何社会现象的出现必然存在促使它出现的土壤和环境。现在看来缺乏平等和人性的法律制度,在当时正适应了孕育它的社会制度,稳定了社会秩序,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不能说是反动的。当然,随着社会和文明的发展,当产生此种法律的社会制度不再适应历史的发展,成为人类向前的桎梏时,也要被新生力量推翻、废除。
《汉谟拉比法典》著名的原则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比如其中规定:倘人毁他人之目,则毁其目;倘人断他人之骨,则断其骨。如果两个人打架,不管打架的原因是怎样的,有人把别人的眼睛弄瞎了,作为对伤人者的惩罚,也要挖下他的一只眼睛;如果是把别人一条腿弄断了,按照法典,犯罪的人的腿也必须被打断。不难看出法典中明显的漏洞,立法者好像没有想到:如果是意外,一个人不小心把对方的腿骨弄断,或者由于自卫,把对方的眼睛弄瞎了,也要付出同等的代价就太不公平了。更有甚者,如果谁家的房屋倒塌了,不管是不是人为原因,若压死了房主的孩子,当初盖这间房子的工匠就要让自己的孩子来抵命。(www.xing528.com)
我们现在看这些法律条文,似乎有些可笑,不知变通,但是在当时,它却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善的法典,它使得统治阶级对民众的约束由口头或者约定俗成变为成文法。正是依靠这部法典,古巴比伦才在东方诸多奴隶制国家中,成为统治最严密的一个国家,甚至对于整个巴比伦文明的缔造来说,《汉谟拉比法典》都功不可没。
法典还有一个著名的原则就是“让买方小心提防”,乍一看让人非常疑惑,这也算是法律吗?一般在买卖中,多是卖方会耍欺骗买方的手段,法律为什么不对卖方提出约束而要让买方小心提防呢?原因是古巴比伦人认为,法律的颁布就是为了制止争斗。一个习惯加害别人的人,只有当他记住只要他对别人形成伤害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时,他才会有所收敛。在买卖交易中,买方无理取闹的话,同样会受到惩罚。
《汉谟拉比法典》的颁布,对当时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巩固了古巴比伦的奴隶制度,推动了古巴比伦文明的发展。后起的西亚国家如亚述王朝等也深受此法典的影响。法典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深远的,通过希伯来法,影响了西方的法律文化,甚至中世纪天主教教会法也深受《汉谟拉比法典》某些思想和原则的泽被。所以,称《汉谟拉比法典》为世界级的文物瑰宝,真是当之无愧。随着古巴比伦王国的消失,它创造的辉煌和记忆也长眠于地下,被历史尘封,等待着后人进一步去挖掘、整理和复原。但是刻在石柱上的《汉谟拉比法典》却成了古巴比伦文明的活的代言,成为人们研究当时社会的重要资料,它是历史上一笔无价的精神财富,被人类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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