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由总量增长和结构变化构成。增长的一个重要源泉是生产率,核心是配置效率。所以,促进要素特别是劳动力流动,是发展的关键,也是城市化的核心。改革是为了改变抑制发展的激励机制,以及消除阻碍资源合理配置的体制障碍,而后者则集中表现在对退出、流动和进入的阻碍上。下面,我们围绕这些方面概括中国特色城市化(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中国改革过程)的三个特征化事实。
事实一:农业中激励改善从而生产率改善是劳动力退出低生产率产业的前提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按照人口和劳动力数量把土地承包到户,规定必须完成的农业税、统购数量和集体提留,增产部分完全归农户所有并自由支配。这种激励机制的变化极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增加值和粮食单产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从1975年—1980年期间的0.9%和3.1%,提高到1980年—1984年期间的9.9%和7.2%。
从这一步改革与后来发展过程之间的联系,可以看到一个重要事实:激励改善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创造了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的必要条件;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必然导致对人民公社的废除,是劳动力转移的第一个体制突破。由于中国的改革与发展是互相促进的,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转型又与二元经济发展交织在一起,这个劳动力转移不仅是突破体制束缚的表现,还是消化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现象,从而是资源重新配置过程的开端,农业与非农产业的生产率差别则是退出的动力。
事实二:经济增长和非农就业扩大促进劳动力在城乡、地区和产业间流动
改革时期的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并不仅仅是对一个旧增长常态(或生产可能性边界)的回归。事实上,这个时期形成的人口机会窗口,从要素积累和配置以及生产率提高等方面帮助形成了更高的潜在增长率。在体制改革释放出这个潜在增长能力,并且在需求因素(城乡就业扩大和收入提高保持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经济增长引致的巨大投资需求、对外开放获得的外部需求)配合下,潜在增长率得以实现为实际高速增长。因此,促进劳动力流动,将其配置到生产率更高的就业领域,是兑现人口红利的关键。
随着微观激励的改善,劳动力剩余迅速显性化。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促进了一系列体制性障碍的逐步拆除,并最终使劳动力得以重新配置。特定时期农业劳动力的剩余状况和非农产业创造的对劳动力的需求,决定了劳动力流动的动力和方向。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先后经历了从“以粮为纲”到多种经营,从单一的种植业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从农业到乡镇企业,从“离土不离乡”到进入小城镇直至大中城市非农产业的重新配置。(www.xing528.com)
中国的特殊性是在劳动力重新配置的同时,还经历着从计划向市场的体制转型。以下几个关键改革对于促进劳动力流动具有突破性意义。第一,农民于1983年获准从事农产品的长途贩运和自销,第一次突破了就业的地域限制。第二,1988年开始政府又允许农民自带口粮到邻近城镇就业,第一次打破了城乡就业藩篱。第三,随着20世纪90年代初粮票等票证制度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入各级城镇居住、就业就不再遭遇有形的障碍。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离开本乡镇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2017年达1.72亿人,其中80%进入城镇居住和就业。这个人类历史上和平时期最大规模的劳动力流动及与之相伴的资源重新配置,对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以及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都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事实三:拆除制度障碍推动劳动力进入生产率更高的城市部门
在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开始为转移劳动力创造非农就业机会。1992年以后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迅速发展,开始吸纳大规模跨地区迁移劳动力,形成了最初的民工潮。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面临严峻经营困难,国有企业大刀阔斧地进行了用工制度改革,从此打破了就业“铁饭碗”。随着下岗职工在获得一定社会保障的条件下,需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新成长劳动力也实现了自主择业,市场配置劳动力的机制逐渐形成,也为农业转移劳动力提供了日益均等的竞争就业机会。
2017年,全部实现就业转移的农民工中,29.9%在制造业,18.9%在建筑业,48.0%在第三产业。近年来,农村转移劳动力占城镇全部就业的比重已经超过1/3。农民工以其规模和年龄优势(超过半数在40岁以下)保证了城市的劳动力供给。因此,改革时期中国特色的城市化,既是高速经济增长的实现方式,也应与这个增长奇迹享有同样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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